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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律師稱遭案件當事人惡意撞車 警方已介入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08-10

惡意撞車有什麼後果

「本文來源:北青Qnews」

11月16日,江蘇一律師吳宗濤稱,自己在庭審結束返程的路上,被案件當事人於某駕車尾隨,後遭對方駕車撞擊,手部受傷。事發後,吳宗濤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警方告訴他此事系交通事故不構成刑案。於某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並非報復,而是意外。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事發地鹽城大豐區宣傳部獲悉,當地警方、法院正在積極處理此案,具體案情暫不清楚。

11月16日,江蘇融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宗濤代理的一起婚內財產糾紛案在江蘇鹽城開庭。中午12點,案件庭審結束,吳宗濤走出法庭。在法院門口,案件當事人於某稱,吳律師害得他家破人亡,已經拍到了吳宗濤的車牌號,並揚言要“弄死他”。吳律師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自己平時代理案件也遇到過類似情況,所以並沒有在意,也沒有與於某糾纏,便開車上路。當時,於某的辯護律師也在法庭門口,還勸於某“這和人家律師沒關係”。

江蘇一律師稱遭案件當事人惡意撞車 警方已介入

上路後,吳宗濤發現,於某一直駕車在後方跟隨,“發現他跟著我的時候,我有些擔心。”吳宗濤加快了車速,於某仍緊隨其後,跟了大約有十公里。吳宗濤稱,發現於某緊追不捨,他想起此前聽於某家人說過,於某多次揚言要“弄死你們一家人”,吳宗濤感到害怕,認為於某可能性格極端,便讓副駕駛的同伴導航到附近的派出所。“中間遇到紅綠燈,我很害怕他追上來會做出什麼不理智的事,訊號燈一變綠我就趕緊加速”,一方面,吳宗濤擔心後面的於某追上來,另一方面,又擔心車速太快,省道上車多,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吳宗濤透露,他的車速最快達到100碼。

江蘇一律師稱遭案件當事人惡意撞車 警方已介入

吳宗濤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距離一個紅綠燈不到100米的地方,對向的一輛貨車突然變道,該貨車打左轉向燈時,吳宗濤緊急右轉,但沒來得及避開撞上了貨車,保險槓脫落。“我還沒有下車,大約十秒鐘後,於某的車就撞了上來”。吳宗濤稱,於某的車是從側後方撞上的,自己的車擋風玻璃被撞碎,發動機起火,車輛倒在了路邊的水溝裡。

江蘇一律師稱遭案件當事人惡意撞車 警方已介入

吳宗濤回憶,從車上下來後,於某仍作勢追趕自己,吳宗濤讓同伴先離開,自己下車後則趟著水溝跑到了對岸,手機和眼鏡也沒顧上拿,“因為案件材料都在車裡,我不能離開現場”。隨後,貨車上的夫妻報了警,約半小時後,交警到達現場。期間,於某也未離開車禍現場,並隔著水溝喊話,“你過來我就弄死你”。

吳宗濤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7日警方告訴他,該事故不構成刑事案件,於某稱自己與吳宗濤的車輛發生撞擊是意外,不存在故意報復的行為。吳宗濤認為,於某撞擊自己的車輛屬於惡意報復行為,“他多次揚言要殺死我,主觀上存在行兇的意向,在我與貨車相撞後,又故意撞擊我的車輛。”

18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鹽城大豐區宣傳部獲悉,目前當地警方正在積極處理此案,具體案情暫不清楚。

吳宗濤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他是於某妻子陳女士的代理律師。因於某與陳女士在未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一女子李某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且育有一名7歲的女兒。在與李某共同生活的過程中,於某給李某買了房、車,並透過各種方式給李某轉賬30餘萬元。陳女士認為,於某擅自將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給予他人,起訴於某要求於某歸還贈與李某的財產。

2021年7月1日,該案件在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吳宗濤稱,於某當庭承認了自己和李某的“情人”關係。11月16日,該案第二次開庭。吳宗濤介紹,案件本身情節並不複雜,但是審理還未結束,沒有當庭宣判。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張月朦 見習記者 紀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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