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集體研究外借資金夠罪嗎
近日,湖南省高院公佈了一則案例,在湖南長沙,一名
19歲的男子因沒駕照喊來代駕,讓
代駕把
朋友的瑪莎拉蒂
從湖南長沙轉移到江西九江
,代駕看到竟然是豪車瑪莎拉蒂,心中疑惑,而男子對代駕
謊稱是自己的車
。
男子的朋友發現車輛
被盜後,多次微信聯絡
男子
,並告知其已經報警,但
男子
均未予理睬
,結果很快被抓,最終因盜竊罪
判處有期徒刑
10年,並處罰金5萬。
首先老洋想說,男子真的有點弱智,自以為把豪車從湖南開到江西就可以逃避處罰,這種想法簡直太天真了。
從法律上來說,男子的行為顯然已經構成盜竊罪,影響盜竊罪最重要的量刑因素就是盜竊的金額。我國《刑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而依據司法解釋,盜竊
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本案中的男子盜竊一輛瑪莎拉蒂,金額至少得上百萬了,因此屬於盜竊金額特別巨大,理應在十年以上量刑!
另外,男子雖然剛滿
19歲,但是也已經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人生最美好的十年沒了,要進去踩縫紉機改造,真的是得不償失啊!
而本案中的代駕,如果明知車輛是盜竊來的,仍然幫男子開走,那麼代駕就是盜竊罪的幫助犯,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本案中的代駕對車輛的歸屬並不知情,因此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總之,年紀輕輕不走正道,反而好逸惡勞,等待他的必將是鐵鎖牢籠!
最後歡迎大家多來看老洋,遇事不慌張,辦事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