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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有何不同?

作者:由 拾年文史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3-01-10

怎樣理解嚴羽的詩有別材

詩與文不同體:詩文體性之辨。

文章以體制為先,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的不同歷來受世人關注。陳文新先生指出,對於詩文體性之異的探析,是明代詩學的一項重要成就。

明代,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有何不同?

李東陽在明代詩學領域具有重要地位,他對於詩與文體性差異的辨析具有重要的意義。李東陽認為“詩與文不同體”,在此思想之下闡述了一系列關於詩與文、詩與經、古詩與律詩之間的聯絡。

一、詩與文不同體。

李東陽認為詩與文是不同體裁,對二者體性加以辨析。李東陽並不是歷史上第一個關注到詩與文體性不同之人。陳文新先生指出“在觀念上對這種區別加以確認,使之凸現於人們的意識中,大約是在唐代古文運動時期。”

但是二者對於詩文體性的看法是一致的:詩與文具有不同的體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才性,能寫好文,未必能寫好詩,以文章自命卻未必能成為詩家好手。李東陽對於詩文體性的辨析,主要集中在文體功能、語言形式及表達技巧的區別。

關於詩文體性的區別,李東陽側重從聲的角度進行辨析,認為言之成章者為文,文之成聲者則為詩。李東陽對詩文體性辨析的角度和聲聯絡起來,堅持以聲辨體。他在《匏翁家藏集序》中指出:

言之成章者為文,文之成聲者則為詩。詩與文同謂之言,亦各有體,而不相亂。若典、謨、誦、誥、誓、命、交、象之謂文,風、雅、頌、賦、比、興之為詩,變於後世,則凡序、記、書、疏、籃、銘、贊、頌之屬皆文也,辭、賦、歌、行、吟、謠之屬皆詩也。是其去古雖遠,而為體固存。

明代,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有何不同?

李東陽認為詩與文各有體,而不互相擾亂,其主要區別在於文是言之成章者,而詩是文之成聲者。詩與文離古雖然遙遠,但是二者之間的體性即使經過一些變體,卻仍然沒有大的變化。二者的區別在於詩歌強調聲的特質。

李東陽認為詩是文之成聲者也,並不是簡單認為文帶上韻律與節奏就能成為詩歌。他對聲的強調是對於詩歌美學性質的追求,更重要的是,聲是諷詠的必備條件,而諷詠是抒情的重要手段,從這個角度說,聲是抒情的重要手段,增加了聲的要素,實際上增加了抒情的要素。

因此李東陽對於聲的強調具有對語言形式美學要素和抒情要素雙重肯定的作用。李東陽對於文的強調側重立道與立事二端,他認為“文之見於世者,惟經與史。經立道,史立事。”而無論載道之文還是紀事之文,最重要的並不是抒情,所以對於聲的要求就沒有那麼明顯。

關於詩文所需的才情,李東陽認為詩與文所需才情不同,二者不能相通。在《春雨堂稿序》中,李東陽借陸銭(靜逸先生)之口說“詩與文各有體,而每病於不能相通“。

他認為詩與文“各有所宜而不可偏廢”氣即使像李白杜甫在詩歌之中取得極高成就的入,將其才情用於文章,也有不完備之處;韓愈歐陽修在散文之中取得極高成就的人將其才情用之於詩,論者仍有遺憾。在《懷麓堂詩話》中他指出近世文章名家大手,至於寫詩,則無法掌握其訣竅,“終其身而不悟”。

明代,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有何不同?

詩與文的才情之別李東陽認為在於記述和諷詠。他在《滄州詩集序》中指出,“詩之體與文異,故有長於記述,短於吟諷,終其身而不能變者,其難如此。”

文的主要功用是載道紀事,需要記述之才,而詩的主要功能是暢達情思感發志氣,以此需要諷詠之才。具體說來,其區別在於記述之才本於經而主於氣;諷詠之才則根於聲而基於情。

李東陽在《瓜涇集序》中指出文的寫作的必備素質,即本諸經傳,參諸子史:夫所謂文者,必本諸經傳,參諸子史,而以其心之所得、口之能言者發之,然後隨其才質,有所成就。苟徒攝拾剽襲於片語隻字問,雖有組織繪畫之巧,卒無所用於世也:執是以考之,宜莫有遁其情者。於此見作文之難,非可以強而致也。

李東陽指出剽襲字句即使有高超的組織技巧最終也於世用無補。因而一定要以儒家經典思想為根基,參考諸子與史籍,產生自己的心得,根據自身的才情寫成好的文章。

這種以六經為根本的思想在明代是主流觀念,李東陽強調本於六經,更多是在強調文注重思想的醇正,在他的眼裡,文是載道紀事的,因此需要有思想意義。作家的才情就需要有思想,而思想又需要以六經為根基。李東陽在《劉文和公集序》中指出作文要主於氣:

明代,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有何不同?

文者,聲之成章者也。氣昌而大,則其文一餒千中,則萎雜綿弱,不能自振。強而劌銖刻斫,砍砍若不給其役,心愈勞而氣長而壯,老而衰。其少而不弱,老而不衰者蓋鮮。惟文亦然,一視其氣而已矣。

孔子之論辭尚達,其所謂達固未易言,歷代之文亦未暇悉論。朱子深慨夫文之弊,謂今之為文徒得減字與換字法耳。夫為文而法止於是,又惡知有所謂氣者哉。

李東陽認為,為文重在有氣,氣的作用不僅能使文章雄偉明留,更重要的是是作者想要說的話想要表達的思想情感無所阻礙。即氣能夠使思想表達的更加順暢。所以他說“惟文亦然,一視其氣而已矣”。

在《黎文僖公集序》中他指出“蓋文章之與事業,大抵皆氣之所為”氣文氣說是中國古代文論之中的傳統觀點,李東陽與前人不同之處在於他不是論說文之氣體現人之氣,而是側重氣使思想情感無所阻礙地表達,這對於文氣說是一種發展。

關於詩所需的才情,李東陽認為應該關注聲。鄧新悅先生認為“李東陽是我國古代較早從聲律形式的角度來探討詩歌本質特徵的批評家,對於詩樂關係的深入探討,是李東陽詩學批評最具獨創性的重要組成部分。”

明代,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有何不同?

李東陽在《匏翁家藏集序》中指出“言之成章者為文,文之成聲者則為詩。詩與文同謂之言,亦各有體,而不相亂”氣在《春雨堂稿序》中也指出“文者言之成章,而詩又成其聲者也”。在《孔氏四子字說》之中,李東陽指出“詩者,言之成聲,而未播之樂者也。其為教本人情,該物理,足以考政治,驗風俗”。

在《書沈石田詩稿後》中李東陽指出“說者謂詩為有聲之畫,畫為無聲之詩,二者蓋相為用而不兩能。若詩之為聲,尤其重且難者也”氣在《懷麓堂詩話》中李東陽寫到“詩必有具眼,亦必有具耳。眼主格,耳主聲”;“觀《樂記》論樂聲處,便識得詩法”氣李東陽論詩注重聲,認為知曉聲才可得詩法。

李東陽注重聲在詩中的作用,應該與他認為詩需要諷詠有一定關係。聲是諷詠的前提,諷詠是抒情的手段。詩是抒情的,故而詩離不開聲。雷磊先生指出“李東陽聲韻說,影響頗大,後世吟誦之學的興盛也許受此啟發;桐城派以聲韻論文,也是對‘以聲求詩’的發展。”

李東陽主導的茶陵派留心體制,將

“得唐人體裁”,“漢、魏、六朝、唐、宋、元詩,各自為體”,臺閣之文與山林之文“二者,固皆天下所不可無”作為基本的衡量,顯示出其承前啟後的文體思想。

李東陽認為詩與文需要作家的才情不同。如果作家無法認識到詩與文不同體,則無法進行好的詩文創作。從這個角度說,李東陽是反對以詩為文或者以文為詩的。

明代,詩與文作為兩種典型的文學體裁,其體性有何不同?

陳昌雲指出李東陽“很大程度上糾正了宋元以來‘以文為詩’手法造成的詩文觀念的模糊,重新確立了詩文原有的本體特徵,對當時的文學創作實踐,其是對詩歌的寫作具有巨大的指導意義”。

李東陽認為詩與諸經同名而體異,對詩作為經的文體獨特性加以辨析。李東陽強調詩與文不同體,也強調詩與諸經不同體。“李東陽視音律為詩原始的最基本的元素和最主要的特徵,以音律辨體,倡言詩與樂合一,是始終貫穿於其詩學理論的一條主線。”

文要本於經而主於氣,則必然要加強讀書和自我修養,這是一個幾乎沒有捷徑可走的修煉過程。因而能以文章自命者,幾乎都是讀書人。詩要根於聲而基於情,和讀書修養聯絡有時並不是十分直接,所以詩歌有時會出現“庸言諺語,老婦稚子之所通解,以為絕妙”的情況。

結語

這種思想其實是詩有別材思想的繼承,詩與文不同體,才情不同,詩歌更注重以聲為基礎的諷詠而激發情感;但是讀書博學,聚理廣才也能夠促進詩歌的寫作。這是他對嚴羽思想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