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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死刑!大連寶馬車衝撞無辜行人案二審判了

作者:由 金寶每日說法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6-30

跡錄定位準確嗎

【引言】

儘管他上訴了,二審還是維持了死刑!這個案件是源於去年5月的一天,在遼寧大連街頭髮生的突破人類底線的傷害無辜的慘不忍睹事件!

本來低速正常行駛的一輛寶馬車,在來到紅綠燈路口時,突然加速衝向正在經過斑馬線的無辜的人群,還在正常行走的多人被撞飛,經過統計造成了5人死亡、2人重傷、4人輕傷、2人受傷。現場慘不忍睹!

更為氣憤的是,這輛寶馬沒有停下來,而是繼續行駛,直到追尾一輛貨車,才停下來棄車逃跑,當天下午才假裝自首投案,他還妄圖假裝把案件定性為交通事故!

不過,司法機關怎麼可能這麼好糊弄?司法機關查明,這個司機劉東是因投資失敗,於是極端方式發洩情緒,傷害了這麼多無辜的人!於是一審認定劉東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罪犯劉東不服,為了保命提起上訴,這也是他的權利!

就在今天,遼寧高院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劉東死刑。

維持死刑!大連寶馬車衝撞無辜行人案二審判了

我國刑事訴訟活動有兩個大原則,第一個是打擊犯罪!第二個就是保障人權!

為了保障人權,不服上訴是他的合法權益,不過他的上訴,也僅僅是延長他短暫的時間而已!根據過往的經驗,他這種性質的案件,基本上都是維持死刑的!改判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有很多人鼓吹西方的取消死刑,今天我想對他們問一句,如果取消死刑,對於這個案件的處理,該如何處理?如果取消死刑對得起無辜的受害者與家屬嗎?@金寶每日說法 覺得,此時此刻,受害者與家屬最想感謝的就是中國的刑法了!

維持死刑!大連寶馬車衝撞無辜行人案二審判了

儘管我們沒有取消死刑,但是在我國,死刑的範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少殺、慎殺是死刑的一個原則。也有嚴格的上報核准程式!

對於這方面,《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而且,還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也就是說,還是秉持一個原則,能不殺的就不殺。

所以,根據劉東這種殘忍、兇狠的犯罪分子,他殺害、傷害無辜路人傷害的行為,已經達到了刑法可判死刑的規定,屬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程度!

讓我們引用遼寧高院形的判決詞:“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社會危害和罪行極其嚴重。”筆者認為,這段對犯罪分子的描述,是恰如其分和無懈可擊的!

維持死刑!大連寶馬車衝撞無辜行人案二審判了

綜上所述,如果不對他執行死刑,簡直是天理難容。為了安慰死者靈魂、為了撫慰受害者受傷的心、為了撫平民眾的憤怒、也為了對犯罪分子產生震懾,應當對他執行死刑!

那麼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金寶每日說法 歡迎發表你的看法和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