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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史:張居正開啟萬曆新政

作者:由 一本正經的柿哥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8-15

誰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推行一條鞭法

張居正(1525年一1582年),湖廣江陵(今湖北省荊州市)人,字叔大,少名張白圭,又稱張江陵,號太嶽,政治家,改革家。萬曆年間,張居正實行萬曆新政,進行大規模改革,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延緩了明朝滅亡的程序。在整個明朝歷史上,張居正可以稱為最優秀的內閣首輔,在中國古代的封建文明中,張居正也稱得上是最偉大的政治家、改革家之萬曆初年,張居正取代高拱成為新的內閣首輔。明神宗萬曆帝登基以後,明朝的社會矛盾日益加劇。

當時的土地兼併情況十分嚴重那些皇族、王公、勳戚、宦官利用政治特權大量佔奪土地。例如大學士徐階一家就佔田二十四萬畝,而江南有的大地主甚至佔田七萬頃。全國納稅的土地有一半就被大地主佔了,而這些大地主拒不繳稅,嚴重地影響了國家收人,當時明王朝的財政拮据到了可怕的程度。同時,租種官田的農民生活壓力巨大加上徭役的名目日益繁多,處境十分悲慘,這讓社會矛盾更加尖銳,各地接連三地發生起義。

古代史:張居正開啟萬曆新政

張居正指出當時存在五大積弊:“曰宗室驕恣,曰庶官瘰曠,曰吏治因循,曰邊備未修,曰財用大匱。”此時明神宗年幼,對張居正十分信賴,而負責處理日常朝政事務的明神宗之母李太后,對張居正也是充分信任,所以張居正可以無後顧之憂地推行新政。萬曆初年,張居正開始進行改革,這次改革規模很大,涉及了政治、經濟、軍事等各個方面,在當時死氣沉沉的中華大地上颳起了一股新風。

在政治上,張居正實行考成法。他在新政中提出“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為主”的思想。因為當時的明朝吏治十分混亂,官員賄賂成風,朝廷的腐敗使得以前考核官員的政策早已失效,當時官場流行用金錢買政績,誰出的錢多,誰的政績就優秀,反之,如果你沒有錢,那麼你工作幹得再出色也不會得到朝廷的肯定。這種風氣使得許多官員在上任之後對百姓進行殘酷的剝削,將百姓置於水深火熱之中,社會矛盾變得越發尖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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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種情況,張居正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加強對各級官員的考核審查,並且憑藉著嚴格的考核制度淘汰了一批不稱職的官員。這樣既整頓了吏治,也減輕了財政負擔。在政績考核中,張居正對政績突出的官員予以提拔,對那些弄虛作假、知法犯法的官員則進行嚴厲打擊。所以在改革中,朝廷上下大大小小的官員無不小心諡慎,生怕被張居正查出自己政績上的問題而被查處,因而都積極認真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幾年之後,朝堂風氣煥然一新,行政效力大大提高。

在改革吏治的過程中,有些人仗著自己的地位繼續為非作歹,張居正對這些人進行了嚴厲的打擊。例如黔國公沐朝弼屢次犯法,絲毫不顧忌張居正推行的新政,本來以他的罪行應該予以逮捕,但是由於他的爵位可以幫助他豁免大部分的罪責,所以朝廷輿論大多認為黔國公會繼續道遙法外。面對這種情形,張居正採取了迂迴的策略,他先改立沐朝弼的兒子襲爵,將沐朝弼的擋箭牌拿掉,然後將沐朝弼押解到京師,對他進行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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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對地方官吏的監察也十分嚴格。張居正推行新政之前,由於朝堂混亂,全國各地強盜四起,他們搶劫百姓,無惡不作,已經成為華夏大地上的一個毒瘤。很多地方官府為了自己的政績,經常對這種情況隱瞞不報。張居正瞭解到此類情況之後便下令,如有隱匿不報者,即使政績再好也必定撤職,於是地方官再也不敢掩蓋實情了。官府抓到強盜之後,要立即報告中央處理,盜賊之害也就此解決。

在軍事外交上,張居正任用威繼光、李成梁等優秀將領成守邊關。他命戚繼光鎮守薊門(位於今河北省遷西縣西北),李成梁鎮守遼東(今遼寧省遼陽市),又在萬里長城上加修了“敵臺”三千多座,用以加強對北方少數民族的監控。除此之外,張居正還籠絡少數民族首領(如封北方蒙古首領俺答汗為順義王),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與少數民族進行交易,這樣明朝不但獲得了大量軍隊緊缺的戰馬,也對邊疆少數民族起到了安撫作用,使得明朝的邊防壓力大大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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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改革是萬曆新政的核心,萬曆新政採取的主要經濟改革措施,有清查土地和改革賦稅兩方面。張居正知道很多官員貴族擁有大量的土地卻隱瞞不報,不向國家繳納賦稅,而平民百姓土地很少,卻要承擔大部分的賦稅,繁重的賦稅使得百姓無法生存,不得不四處逃亡,這就使得國家稅收更少了。張居正認為,模糊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國匱民窮”的根源,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下令將全國的土地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

到萬曆八年(1580年),全國統計查實徵糧土地達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弘治時期增加了近三百萬頃。這使得朝廷的稅收大大增加,明朝也終於在嘉靖虛耗之後重新富裕了起來。“一條鞭法”是萬曆新政在賦役方面的一項重要改革主要內容有三點:一是以州縣為基礎,將所有賦稅包括正稅、附加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費和全部徭役統一編派,“併為一條”,合為一項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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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田斌有夏糧、秋糧之分,徵收名目又多,使得稅收的徵繳非常繁瑣,嚴重影響了工作效率,再加上當時的老百姓文化程度低,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國家究竟要徵收多少項稅,這就給了一些貪官汙吏貪汙的機會,他們藉助這一點肆意編造稅收名目,大肆盤剝百姓。而一條鞭法施行之後,由於稅制簡單,只有一項稅收,這樣就使得稅收工作變得簡單了,徵稅工作的效率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同時,百姓們也能夠清楚地知道需要繳納什麼稅,再也不用害怕官員巧立名目,剝削他們了。

二是關於徭役徵派的改革。過去徭役徵派有裡甲、均徭、雜泛之分。裡甲按戶口計徵,不服役的人需要繳納“戶銀”;均徭、雜泛按人丁分派,應役方式又有以身應服、納観代役之分。改革之後,取消了裡甲之役,將應徵的門銀同丁銀合併在一起,並將丁銀也併為一條,分攤到了田畝中。對於無法負擔丁銀的人可以選擇服役,由政府制定詳細的“丁銀”計算辦法,即將服役之人的勞動和服役期間的生活消耗按銀兩計算,直到達到規定的數目就算服役完畢。對於超出部分,國家將會發放與勞動量等額的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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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官府用役不再強行徵派,不願服役的可以繳納免役錢,達到國家規定的服役期限可以不再被強制服役,國家會花錢僱傭百姓服役。張居正推行的萬曆新政,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國內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為死氣沉沉的明王朝增添了一線生機。他的一系列改革幫助明朝清明瞭政治,增強了國力,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促進了農業商品化的發展,對中國走向商品經濟也有莫大幫助。同時,張居正的改革使得封建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鬆使農民不再僅僅侷限於土地之上,可以從事其他的行業,這也為我國資本主義的蔭芽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雖然張居正的這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經濟上,卻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明朝財政制度深層次的弊病。一方面,張居正沒有解決土地兼併問題,使得土地兼併問題越來越嚴重,而土地集中產生了大量的流民,這些流民轉化為佃衣,遭受了地主殘酷的剝削;另一方面,明朝已經病人膏肓,張居正無法破除這深入骨髓的頑疾,自然也就無法挽回明朝的生命了。隨著張居正的功業越來越大,他的地位也步步提升,張居正在生前被加封太師、太傅、太保,位極人臣,功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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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年,一代名相張居正逝世。身為帝師的張居正對明神宗要求十分嚴格,所以,明神宗在小的時候就十分懼怕張居正。等到張居正逝世時,明神宗已經是二十多歲的大人了,親政後,懷著對這位嚴師的憎恨,明神宗不顧一切想要破壞張居正的新政。再加上張居正的改革觸動了許多人的利益,他們也對張居正恨之人骨,所以廢除萬曆新政,特別是“一條鞭法”的呼聲很高。

於是,明神宗下令廢除新政,想方設法消除張居正的痕跡。就這樣,張居正的萬曆新政的痕跡被逐漸從這片土地上抹去了。張居正離世之後,有人告他利用手中權力攢下萬貫家財,明神宗得知後勃然大怒。明神宗心想:“我身為皇帝,你那麼嚴格地要求我,讓我過了十年的清苦生活,而你自己卻過得如此奢華,這完全就是將我們倆的位置給顛倒了,這實在是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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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滿腔的怒火,在張居正屍骨未塞之時明神宗便下令抄了張居正的家,削奪了張居正的封號,將他幾個兒子罷黜為民,還逼死了張家十幾人。萬曆帝的行為引起了公憤,到明熹帝時,張居正才得以平反。張居正雖然不是完人,但他的功績是不能抹殺的。在張居正主政期間,他兢兢業業,使得日漸衰敗的明朝出現了繁榮局面。他推行的“一條鞭法”,對後世的影響尤其深遠。國學大師梁啟超將張居正列為中國古代六大政治家之一,張居正當之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