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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百味】惡意欠薪“躲貓貓” 終處罰金坐監牢

作者: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12-04

工人討要工資拉橫幅犯法嗎

有人認為,拖欠工人工資只是屬於民事糾紛,最多就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構成犯罪。但實際上,若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近日,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法庭百味】惡意欠薪“躲貓貓” 終處罰金坐監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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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法庭百味】惡意欠薪“躲貓貓” 終處罰金坐監牢

2021年1月,正當家家戶戶迎接春節之時,珠海市斗門區尖峰大橋上十幾名工人透過拉橫幅的方式討薪,甚至有工人慾跳河輕生。原來,這十幾名工人受聘於珠海市某園藝景觀工程有限公司給某別墅裝修,工程完工後,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卻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一直沒有給徐某等29名工人結清工資,拖欠工資合計16萬餘元。工人多次向何某討要工資,但何某以各種理由拖延,最後甚至把公司關閉玩“失蹤”。在人社部門的協調下,何某作出結清欠薪的承諾,但遲遲未履行。人社部門多次催促無果後對公司發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但何某依舊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工人工資,並再次“失聯”,人社部門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後,何某主動投案,並將所欠的工人工資全部付清。之後,斗門檢察院以該園藝公司、何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向斗門法院提起公訴。

斗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單位珠海市某園藝景觀工程有限公司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被告人何某作為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應予依法懲處。綜合何某繫累犯、認罪認罰、在提起公訴前已支付所有勞動報酬且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等量刑情節,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單位珠海市某園藝景觀工程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何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一審判決後,被告單位珠海市某園藝景觀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人何某均服判未上訴。

02

被告人說

【法庭百味】惡意欠薪“躲貓貓” 終處罰金坐監牢

我的公司承包了小區的園林建設,於是聘請這些工人施工,因未收到全部工程款,就想著先拖著,等收到全部款項再給工人工資。人社部門聯絡我時,我躲到老家,直到公安民警找到我,我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後果,知道欠薪還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雖然現在我把工人的工資都結清了,但最後也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教訓非常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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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說

【法庭百味】惡意欠薪“躲貓貓” 終處罰金坐監牢

我現在既開心又後悔,開心的是在相關政府部門的幫助下,我們透過合法的渠道拿到了工資,後悔的是為了討薪,我帶領工人們在橋上拉橫幅,還意圖透過跳橋的方式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關注,最後也被行政拘留5日。透過這件事,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衝動行為不僅破壞社會公共秩序,還將受到處罰。透過我的現身說法,也告訴工友們,假如遭遇惡意欠薪等問題,應積極主動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透過法律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04

裁判者說

【法庭百味】惡意欠薪“躲貓貓” 終處罰金坐監牢

一般情況下,拖欠工人工資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有轉移財產、逃匿等行為,就有可能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的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官提醒,惡意欠薪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不能透過拒不接聽電話、變更聯絡方式、關機等方式逃避責任,更不能透過“跑路”“躲貓貓”等方式拒不支付工人工資。同時,勞動者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一方面要敢於維權、勇於維權,另一方面也要善於維權、合法維權,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不能使用過激手段,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權益,否則也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原標題:《【法庭百味】惡意欠薪“躲貓貓” 終處罰金坐監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