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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查“酒”查到“老熟人”,昔日酒駕今醉駕

作者: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3-01-03

用酒做的菜吃了能查到酒駕嗎

11月13日23時20分左右,武邑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開展夜查酒醉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時,發現一輛正常行駛的小型轎車見到警車,突然拐彎。

民警發現該車輛存在異常立即將其攔下,並對駕駛員袁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03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經詢問,袁某某稱自己從衡水開車來武邑找女朋友,當晚吃飯時喝了點兒酒,打算送完女朋友便回衡水。心想這麼晚了,不會遇到交警查車,沒想到還是被交警“逮個正著”。

經警務通查詢,民警發現這位“酒司機”竟是老熟人!原來袁某某於6月25日,因無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處過。這次是袁某某無證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這可真算得上是知錯不改了。後經衡水市司法鑑定中心對其血液進行鑑定,駕駛員袁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9。00mg/100ml,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定,對駕駛員袁某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合併作出罰款1000元,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同時,袁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武邑」查“酒”查到“老熟人”,昔日酒駕今醉駕

「武邑」查“酒”查到“老熟人”,昔日酒駕今醉駕

【來源:衡水市交警支隊_交管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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