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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永輝超市送貨收取1元包裝費被罰

作者:由 華聲線上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3-01-18

高溫退色筆什麼商店有買

無視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永輝超市送貨收取1元包裝費被罰

強收包裝費,長沙仍有商家這麼玩

一塊錢,日常生活中讓人不太在意,卻可能成為事關消費者知情權的大事。

近日,永輝超市因“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被上海市徐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8059。2元,罰款32235。8元。事情的原由,就是其在自營的微信小程式“YH永輝生活+”的送貨上門訂單中,未徵得消費者同意,直接對每筆訂單收取1元包裝費。

8月12日,三湘都市報記者走訪調查發現,超市的到家業務中,不經消費者同意直接收取包裝費的行為並不鮮見,沃爾瑪、屈臣氏等多個商家都存在類似情況。未徵得同意,向用戶收取包裝費的行為合理嗎?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

■三湘都市報·華聲線上記者 黃亞蘋 實習生 劉會欣 黃依婷 周芷如

調查

長沙也有商家將包裝費設定為“必選項”

永輝超市自2018年10月入湘至今,已陸續在長沙、岳陽等地開出8家門店。目前,該品牌仍在湖湘大地積極拓展版圖。

8月10日,永輝超市發表致歉宣告稱,對這一處罰決定“誠懇接受並立即整改”。在上海消保委喊話應向消費者退回已收取的該筆費用後,永輝超市表示對於違規收取包裝費的20。148萬筆訂單,將按每個訂單1元的補償方式,發放至使用者永輝生活小程式賬戶內。

8月12日,三湘都市報記者登入“YH永輝生活+”小程式嘗試下單時發現,未滿38元訂單將收取6元基礎配送費,曾強制收取的1元包裝費已取消。

在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面前,永輝超市認錯整改。那麼,在線上到家、外賣業務發展得如火如荼的長沙,情況又如何呢?

8月12日,三湘都市報記者逐一打開了多個提供外賣服務的零售商線上平臺發現,在長沙,也存在著將“包裝費”設定成強制收費專案。

如,在由沃爾瑪、山姆會員商店、華潤萬家提供的“到家”服務小程式上,除未達到免郵門檻的基礎配送費外,使用者需支付每筆0。5元-1元不等的包裝費。

在屈臣氏小程式內,使用者選擇“送貨上門”服務時需支付1。5元包裝費,附帶的包裝費說明解釋稱,該費用包含了購物袋、揀貨、打包等費用。

同時,記者還發現,除了零售商,預設的包裝費在不少入駐外賣平臺的餐飲商戶設定中存在。

三湘都市報記者嘗試在奈雪的茶小程式“奈雪點單”上進行外賣下單。在選擇飲品進入訂單結算程式後,頁面預設顯示“包裝費1元”被計入訂單總價。而茶顏悅色、果呀呀等品牌則在商品詳情頁上設定了“保溫袋”這一必選項,收費金額為1元。

隨後,記者在入駐一外賣平臺的魯哥飯店(富興店)上下單一飯一菜並進入結算頁面後,則被預設收取了“打包費2元”。

聲音

是否選擇付費包裝,應由消費者自己決定

點外賣,被預設收取打包費,你怎麼看?

長沙市民范小姐就認為,商家收取包裝費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若取消“包裝費”相應成本可能會變相新增至商品價格內。市民李先生表示,如果商家額外提供了包裝服務,願意付費,“但得徵得同意,‘我願意’和‘你必須’是兩回事。”

果呀呀副總經理劉晗煜對三湘都市報記者解釋稱,其外賣平臺上收取1元保溫袋費用,使用的保溫袋成本則超過2元,這一舉動是夏季的“無奈選擇”,“飲品多為冰沙、冰飲,夏季炎熱,如果不使用保溫袋,高溫配送的結局可能是冷飲變熱飲,從而影響消費體驗。”她表示,一旦氣溫轉涼,就將取消這筆收費,“也將和消費者做好解釋工作”。

律師說法

強制收取不需要的包裝費不可取

“可以確認的是,上述超市小程式直接預設收取包裝費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從監管部門給出的處罰理由不難看出,1元的包裝費顯然違反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有時購買東西,在根本不需要包裝的情況下,商家仍強行收取包裝費用,就有些不合理了。”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鍾文科表示,若超市存在上述行為,消費者可根據《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六十三條,向經營者主張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作為賠償。

“在超市結賬時,是否購買塑膠袋由消費者自行決定,且可以根據商品數量選擇型號、價格不同的塑膠袋。若購物小程式及APP沒有讓消費者自行選擇,這屬於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省消保委副秘書長張前認為,商家在向網際網路轉型升級中存在諸多成本壓力,因此,在不違反現有法律的情況下,商家可合理收取購物袋的成本費用,關鍵應該讓消費者做選擇。

張前認為,若消費者遇到商家強制收取包裝費的行為,可向各級消費者委員會或12315投訴、舉報,省消保委也會在收集有關投訴後,建議商家最佳化商品包裝服務及收費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