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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正規化研究之常用字正規化論述

作者:由 吳山野士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1-12-24

國野制可以類比於城鄉嗎

常用字正規化之序

《說文解字敘》:“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官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蓋取諸夬”;“夬,揚於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於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包羲氏作《易》八卦以垂憲象這個憲象就是正規化的構成。此時還是結繩記事。到黃帝之史官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才有文字。文字是依據鳥獸蹏迒之跡的原理透過正規化來構成的。而這個構成方法獲得了廣泛的認同與推廣,於是有了造字的風潮。所以有“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各造各的字。

可以看見甲骨文時代就有許多異體字。這就說明造字不是同一個人造的。隨著交流的日益廣泛。因為造字的方法相同,所以就有一種趨同的現象。文字雖“靡有同焉”。但文字構成邏輯導向是相同的。而且文字的承傳是有序的。所以文字構成變得精益求精。其構成方法更加有規律可循。

書同文是一次重大的文字革命。到了秦始皇時代。國家統一了。為了行政命令有效被貫徹執行。書同文其是隻是一次文字規範化的操作。大力推廣秦篆(即小篆)。秦篆端莊大氣確實有大國風範。但過於難寫,不便公文往來。所以隨之又推出了隸書。隸書是中文第一次統一規範簡化的文字。

漢代基本是繼承了隸書。我們現在見到的隸書大部分都來自漢代。有人稱其為漢隸。漢時人將秦篆以前的文字通稱為“古文”。並專門設立研究文字的機構。《說文解字》便是這個時期的著作。後世對文字的解讀基本都是參照《說文解字》的。

也就是說學習研究中文的人都繞不過《說文解字》。

最主要還是《說文解字》給我們提供瞭解字的方法。

第一、中文所體現的是憲象。是一個正規化。不是簡單的象形,而是象憲象之形。所以造字有六法: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註、假借。

第二、中文的文字是構成的。不是一個一個創造的。所以凡(某)之屬皆從(某)。

第三、中文的文字釋義,來自於相與比述。所以《說文解字》使用頻率最高的字是“也”。《說文解字》“也,女陰也。象形。”。女陰即是“匕”。“匕”本身就是一個相與比述的指認。

第四、因為中文的文字釋義來自於相與比述,所以必須要持有中正的態度,廣博的學識。才能獲得準確的釋義。

第五、中文的文字釋義具有檢測方法。1、文字釋義的形與義的關聯。2、文字釋義的同旁字與構成元素的關聯。3、文字釋義的同旁字與構成意義的關聯。4、文字釋義與文字構成的系統性是否吻合。5、文字釋義在經典中的相互印證。

第六、中文蘊含了三觀。具有嚴密的邏輯導向。

現代有一些文字學家非議《說文解字》,詬病《說文解字》沒有見過甲骨文。而用象形來說事,就如幼稚園小朋友看圖說話,自說自話。不行就編故事。這種根本不是學術。隨便一個鄉下大媽都能做到。

就如“中”字。文字學家硬說甲骨文“中”字象旗斿。於是各編各的故事來自圓其說。吳大徵說象兩軍對壘各插旗幟,兩軍對壘其間空隙是中間。這是一個故事。唐蘭說“中”字象旗斿是確定的。但不是兩軍對壘。唐蘭翻閱古籍《周禮》有建旗集眾一說,於是認為建旗集眾。所以旗幟所在就是中心。但《周禮》說旗有九遊,沒有一個與中心是有關聯的。但是大部分文字學家都認為這個故事編的圓,不過還是有人質疑。於是再編故事。又翻《周禮》。發現古人以土圭法測“中”。於是又認為圭表是“中”字的源頭。想想還是有問題,於是還翻《周禮》。發現古人將箭靶稱為“中”。於是有人認為箭靶是“中”字的形狀來源。這種望文生義編故事的釋字法實在太低階了。各說各話,看著他們的爭論,那有學術的專業精神。用《說文解字》的釋義檢測法,是很容易來鑑定的。

《說文解字》:“中,內也。從

、丨下上通也。”。

《說文解字》:“

囗,

回也。象回帀之形。

”。四周圍住之形是

囗字之正規化。

《說文解字》:“丨,

上下通也。引而上行讀若囟。

”。

上下通引而上行是

丨字之正規化。

、丨兩正規化疊加。種子生根發芽

上下通

指向於外殼以內是中字之正規化。讀作zhōng ㄓㄨㄥˉ。(

、丨兩正規化疊加。“丨”

上下通於囗(性交)是中字之正規化。讀作zhòng ㄓㄨㄥˋ。性交即下種。故“中”又有由外入內的意蘊。

先設定以“

”為參照,“丨”

上下通

指向於其內。“

”之內而能

上下通者是中之所在。其中以種子為範例,進行相與比述。凡“中”字的意義,基本都可以與“種”字進行相與比述。其所顯現的就如“鳥獸蹏迒之跡”一樣“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字的每一個意義都是有線索可以追尋的。

專家們所謂甲骨文“中”字上那些象旗斿的東西,完全可以用種子生根發芽來解釋。而專家們所謂甲骨文“中”象旗斿的說法根本經不起推敲。就連象形這一關都過不了。因為旗不可能同時向兩邊飄揚。所以

”的構件就不可能是

旗了。不是旗那來飄揚的旗斿?就這個問題文字學家康殷就在《文字源流淺析》一書中感到困惑。種子生根發芽就沒有這個問題。假設“中”是從旗斿演變而來的。那麼也應該保留主體,而不應該將主要特徵的構件給刪除。所以用象形來論中文是最低階的。

中文正規化研究之常用字正規化論述

正規化是現代的一個名稱。古人稱之為憲象。

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的心得就是透過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來垂示憲象的。觀象於天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都是有邏輯導向的。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只是一個類比。透過對憲象的類比以感知觀象於天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的邏輯導向從而傳播認識與理解。

之所以用“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作為類比的參照。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大家熟知的。這樣做容易產生共識。

比如:“匕”字。

《說文解字》:“匕,相與比述也。從反人。”。

從“相與比述也”可以看見“匕”這個字是一個“相與比述”的認識。“從反人”說明這個“相與比述”是人與人的比較。比較結果是指向“反人”。

甲骨文“人”《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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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地之性最貴者也。此籀文象臂脛之形。”。其甲骨文字形像側面人行禮之形。男子成年行冠禮之形是“人”字之正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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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字對應的是“女”字

《說文解字》:“女,婦人也。象形。” 。其甲骨文字形像一個屈膝、兩臂交叉在胸前的人。乃女子成年行笄禮之形也。女子成年行笄禮畢時的形態是女字之正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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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從反人,即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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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參照。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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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進行相與比述就是“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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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字的憲象。這是一個典型的按照指事法造的字。

人與人比較最具差異性的是男女比較。

男女比較最大的差異在於女人的正面與男人的反面相似。

男女最大的區別又在於性別器官。所以“從反人”的“相與比述”就指向了女性的性別器官。

從反人之相與比述是“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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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正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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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指向女性的性別器官是一種必然的相與比述。凡在古文字中出現“匕”字形的字,一般都與生殖、生育有關。凡在動物字形中出現“匕”字形的字,一般都指該種動物的雌性動物。如“牝”指的是母牛,“麀”指的是母鹿。“妣”古代指的老母或是逝去的老母。

正規化文字是一個整體的系統性文字。造字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關聯的。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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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人的意蘊與“女”字相對。而“男”與“婦”相對。男人耕田下種,女人灑掃收穫都是相對應的。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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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匕”。也是反這個有男人意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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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普遍意義上的“人”。正規化是有講究的。

相與比述是開啟

正規化或憲象的金鑰。所以正確認識“匕”是非常重要的。不知道“

相與比述

”為何。就無法認識“陰陽”以及“金木水火土”在講什麼。也就無法真正深入理解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的科學性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