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書法

徠木股份定增7億擴產新能源汽車聯結器專案 信披考評兩連B

作者:由 投研電訊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2-13

徠木股份有什麼利好

2021年6月30日,徠木股份(603633。SH)釋出公告稱,公司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根據披露的定增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物件為不超過35名特定物件,若按目前股本測算,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總數不超過7905。036萬股(含7905。036萬股),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

徠木股份定增7億擴產新能源汽車聯結器專案 信披考評兩連B

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7億元(含7億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投資新能源汽車聯結器專案、新能源汽車聯結器研發中心專案和補充流動資金。

徠木股份定增7億擴產新能源汽車聯結器專案 信披考評兩連B

徠木股份稱,專案達產後將新增年產500萬隻新能源汽車高電流電壓聯結器、1,200萬隻(套)輔助駕駛模組聯結器的生產能力;專案實施將擴大公司新能源汽車聯結器產品的生產規模,充分利用汽車電子行業快速發展的機遇,提升公司在汽車電子行業的市場份額;專案實施後,公司業務體系更加完善,技術實力和研發能力進一步增強,有利於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影響力,穩步提升營業收入,提高盈利水平,為業務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進一步改善公司財務狀況等。

股東及董監高擬減持公司股份

6月1日,徠木股份釋出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計劃公告稱,截至2021年6月1日,上海科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28。8788萬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7。7%;劉靜持有公司股份70。1481萬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0。27%。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公司股東上海科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計劃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約790。5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佔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38。96%;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劉靜計劃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17。537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07%,佔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

徠木股份定增7億擴產新能源汽車聯結器專案 信披考評兩連B

徠木股份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

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徠木股份前十大股東共持有公司約1。515億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57。52%,其中,大股東持股約5636。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21。39%。

徠木股份信披考評連續兩年為B

據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院統計,自上交所在2016年度開展資訊披露考評以來,徠木股份在上交所4次年度資訊披露考評中3次為B,1次為A。投研電訊注意到,自2018年資訊披露考評由A降B後,徠木股份連續2年信披考評為B。

徠木股份定增7億擴產新能源汽車聯結器專案 信披考評兩連B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工作評價辦法(2017年修訂),上市公司在評價期間記憶體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其評價結果不得為A,包括(一)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首發上市的公司,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且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未明確具體地提示業績下滑風險或不存在其他法定免責情形;(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四)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公司實現的盈利低於盈利預測或業績承諾的80%,且不屬於上市公司管理層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後無法控制的原因;(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標的資產或非公開發行募投專案實現的盈利低於盈利預測或業績承諾的80%,且不屬於上市公司管理層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後無法控制的原因;(七)公司或其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或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八)公司日常資訊披露兩次(含)以上被採取口頭警示(含)以上監管措施的;(九)本所認定的其他情況。評價期不足12個月的上市公司原則上不得為A。

投研電訊資料顯示,徠木股份的主營業務為汽車類產品、手機類產品和醫療器械及其他,佔營收比例分別為55。63%、31。17%和6。29%。截至2021年6月30日,徠木股份總市值27。54億元,在電子元件行業305家上市公司中排名27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