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矛槊戟戈什麼關係
古代最具威力冷兵器,並非“吹毛斷髮”的利刃寶刀,或者是項羽的霸王槍與呂布方天畫戟,更不是傳說中李元霸的鐵錘;而是在演義情節裡從來不曾受過重視的鎧甲與強弩。
“十八般武藝,以射為先。”
而鐵鎧堅甲能防飛箭,強弩硬弓能透重鎧。這一攻一防,就是幾千年來歷代最具威力的冷兵器裝備。
冷兵器時代的中國曆代王朝,一般不禁民間弓刀槍矛劍等兵器,獨禁鎧甲與強弩。
鎧甲與強弩,被歷朝視為軍國重器。
這兩種裝備,只許朝廷官軍才可擁有,由官府組織統一製造、並儲藏於武庫。
凡官民未經允許私制、私藏鎧甲強弩,一律以“謀逆”論處。
謀逆罪,那是輕者殺頭,重則族誅的大罪。
那麼先講一講,為何古代允許民間佩刀帶弓,卻要嚴禁官民私藏鎧甲?
例如西漢名將周亞夫,掃滅七國之亂,官拜臣相,位極人臣。最後卻以府中私藏鎧甲而論罪下獄。由此可見,古代對鎧甲管制之嚴。
那麼,為何要管得這般嚴?
是因為普通人一旦披上了堅甲重鎧,則膽氣橫生,再也不怕白刃相爭。
所以在冷兵器時代,只有官軍才能有鎧甲。
所謂民間的劍客,武林高手們,在官府甲士以鐵鎧長矛刀弓結陣,列隊推進面前,實質統統弱的不堪一擊,如同是渣。
鎧甲上身,再不畏懼刀劍砍刺;二層重鎧披上,甚至不畏強弓,長矛也捅不進。
所以古代戰爭中,鎧甲就是士兵敢於在刀矛如林、箭矢亂飛的戰場上,與敵軍白刃格殺爭鋒的底氣所在。
這樣一來,如果允許民間鎧甲遍地,那麼朝廷官府武裝的威力,豈不就要大打折扣了?
由此,鎧甲必須嚴禁!
別信武俠小說吹噓的精妙武藝。真實古代戰場上,沒有鎧甲遮護的武林高手,在槍矛密集攢刺下,沒幾下就會被捅成血葫蘆。
所以歷代官府對民間武林高手從來是不屑一顧的,也不怕民間人人有刀槍。
但是,唯獨堅決禁止民間擁有可防刀槍的鎧甲,歷代王朝皆是如此,決不允許官民私藏鎧甲。
下面再講,為何冷兵器時代也是允許民間可以有良弓的,卻為何又偏偏要嚴禁官民私制私藏強弩。
良弓難制,百步穿楊的射術武藝更需十年之功,非一日可成;而能拉開可穿透鎧甲的硬弓者,皆為百裡挑一之士。
而這樣的人,自幼苦練文武藝,為的就是賣與帝王家,一般都是進了朝廷,入了體制,鮮有甘願流落江湖的。
但強弩不一樣!強弩操作簡單易學,也易瞄準。
能開一石以上硬弓者百裡挑一,能用一石弓準確射擊的更是千里挑一。
但只要是成年壯漢,皆能用腰背之力給二石以上強弩上弦。而婦孺手持上弦強弩,也能從容瞄準擊發,並一發而透鎧甲,輕鬆擊斃百戰大將。
這樣一來,如果允許民間有強弩,官軍的威懾力將蕩然無存。
而官軍沒有了威懾力,朝廷法令就會形同虛設。
如此,豈不就要失去秩序,天下大亂了?
所以,強弩與鎧甲並列,為官府管制兵器;也是為古代最具威力的冷兵器。
除此外,未經證實的據說,長度在六尺以上的長矛,也是嚴禁的。
這是為何?
無他,因為:“一寸長,一寸強。”長度,就是威懾力!
由此民間自備槍矛,必須比官軍所用長予短一半。
任他武藝高強,想憑一杆六尺短矛在整隊的十幾杆丈二長矛刺擊之下,十分武藝也最多隻能發揮出二三分。
而電影中的“八斬刀”與“峨眉刺”以巧力短打破掉丈二霸王長槍的故事,在現實中的成功機率,只有百萬分之一。
所以,如果官府禁止民間有長矛,也是符合邏輯的。
由此,中國古代歷史上最且威懾力的兵器就是:強弩硬弓,重甲長矛。
《荀子·議兵篇》說魏武卒選拔:
“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置戈其上,冠冑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
三屬之甲便是重鎧,十二石強弩,再加長戈長矛,以此結成軍陣,便是“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無堅不摧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