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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論場丨壓榨教授、收割高校,知網還知道社會責任嗎?

作者:由 大河網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2-05-10

法律責任包括社會責任嗎

□陳杰

繼去年被退休老教授趙德馨以侵權起訴並賠償70萬元後,中國知網日前又遭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控訴”,被指不但向後者開出的資料庫訂購總費用已達千萬元級別,且“在成員數量、單家價格等方面條件相當苛刻”。

作為目前國內最大的學術電子資源整合商,中國知網近年來屢次被推至輿論風口浪尖,既有與趙德馨教授的版權訴訟,也有多家高校因費用過高被迫停用知網。據媒體梳理,從2012年至2021年的10年間,至少有6所高校曾釋出公告表示暫停使用知網,原因均為知網價格漲幅過高。作為一個具有學術資源普惠性質的知識性平臺,知網緣何變成一副市儈的模樣?

“知識”當然是有價值的。近年來,隨著國家版權市場的健全,社會版權意識的增強,智慧財產權的法治化水平已上升到一個新高度,“知識付費”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這裡面確有知網的一份功勞。但這份功勞似乎需要打個折扣,因為作為一個“中介”性質的平臺運營商,知網對於中科院等科研機構的“下游採購商”,確實在認認真真收費;但是對於趙德馨教授之類的“上游供應商”,卻沒有老老實實付費。

從助益知識傳播的角度看,知網非但沒能降低知識獲取門檻,反而將門檻抬高了。在政策扶持下發展起來的知網,靠著“價格雙軌制”的“紅利”加持,早已確立了一家獨大的行業地位,並以此掌握了對“上下游”的定價權,以至於付費付得越來越敷衍,收費又收得越來越離譜,直至逼得中科院“用腳投票”。這實際上已經給版權市場帶來了扭曲,並且可能涉嫌到對市場優勢地位的濫用,如此又何談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律義務。

不僅如此,知網的運營主體作為上市公司“同方股份”的子公司,還與資本市場密切相連,且股權關係複雜。上市公司要對股東負責,理所當然要追求業績,追求利潤最大化。資本的逐利本性對於一般的經營性企業而言無可厚非,但版權市場畢竟不是純粹的逐利場,學術資源也不是普通商品,而是具有公益屬性的一種準“公共品”。既如此,儘管我們不能定論:知網的經營之路究竟是不是被資本市場給帶偏的,但是知網的經營屬性到底適不適合資本市場,恐怕是一個無可迴避的,並且需要在未來實踐中長期檢驗的問題。

這並不是意味著學術資源的“中間商”應該“去市場化”,畢竟學術資源的數字化和平臺化需要大量而持久的成本投入。但市場應有競爭性,利潤應有正當性,資本應有秩序性,企業經營更要兼顧社會責任。“平臺經濟”大行其道,這種新的經濟形態同樣經歷了從亂而治的曲折過程,在過去的數年裡,幾乎每一次的輿論風口、社會質疑、監管新政最終換來的都是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對頭部企業而言,他們每一步改變,不僅是自身的,也是行業的,更是時代的。作為學術資源平臺的頭部企業,知網在未來將如何發展,同樣也牽動著行業和社會的心。

總策劃:董林 劉雅鳴

總統籌:張學文

執行:李兵 夏遠望 薛世君

製圖: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