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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

作者: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3-02-05

商業區業主停車收費合法嗎

原創 餘詩詩 上海松江法院

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

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

小編想問問,廣大新老司機們和物業管理方,面對沒有停車位、面對違規停車,你們會怎麼做?

在回答之前,請先聽小編講一個王先生停車引發的故事。

案情回放

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

2019年1月的一個傍晚,王先生進入和家廣場的停車場後沒有找到合適的停車位,因約好的聚會已經遲到,王先生情急之下便將車子停在了廣場主幹道交叉路口。

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

廣場物業的工作人員巡邏至此,發現該車輛違停在此,便給車子的左前輪加上了車鎖。等到晚上9點多,王先生聚會歸來,因天色已晚,周圍燈光昏暗,他未注意到車鎖便上車發動車子,一踩油門,突然“砰”的一聲,車子一震,把王先生著實嚇了一跳,他趕緊下車檢視,才發現車子的左前輪被一個巨大的車鎖鎖住了。王先生立刻報警,事後車輛進行了維修,產生維修費一萬三千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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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VS

小永

物業

原告王先生認為,即使其違規停車,被告作為廣場的物業管理者,亦無權對其車輛加裝車鎖,而且也沒有盡到提醒義務,物業的上述侵權行為導致其車輛受損,因此被告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被告小永物業辯稱,不同意原告訴訟請求,原告系違規停車,其將車輛停放在主幹道上,此處屬於禁停區域,對持有駕駛證的人員來說這是必備的常識,且其在上路之前沒有對車輛進行合理的檢查,沒有注意到溫馨提示和鎖車工具,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對損害的發生存在主要責任。被告鎖車的目的是為了給違規停車的駕駛員起到一個警示作用,駕駛員知道鎖車後會聯絡工作人員由我方進行勸告,告知其下次不要再違規停車。現被告僅願意從道義上給原告一定補償。

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

法院認為,被告系專業物業管理單位,在履行管理職責時應合理、謹慎行使,以免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現被告在原告違規停車後將原告所有的車輛左前輪用車鎖鎖住,但無證據證明已向原告明確告知該鎖輪行為,致原告未注意到而啟動車輛導致車輛受損,且被告作為商場管理者,在車輛違停後,應採取通知對方駛離或者在車輛駛離停車場時予以告誡等合理措施,現被告採取鎖車的行為並不能達到其所謂的教育目的,該措施有失妥當,故被告顯有過錯。原告違規停車後離開,且返回後未觀察到車輛異常而啟動對車輛受損亦存在過錯,綜上,本院酌定被告承擔原告修車費用百分之五十。

法官說法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本案中,被告有管理停車場秩序的職責,但是在履行管理職責的時候應當採取合理恰當的方式,避免對他人造成損害,當時天色較晚,被告對車輛加裝車鎖時應當預見到該行為可能會對車輛造成損害,而其也未將該情況通知到原告,故被告對車輛受損存在過錯,應承擔侵權責任。原告自身違規停車後離開,返回後未觀察車況即發動車子,對車輛受損亦存在過錯,故可以減輕被告的責任。

法條連結

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

本案承辦法官:陸賢

部分配圖來源於網路

原標題:《商業廣場內違規停車,物業鎖車致損要不要賠?︱普法速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