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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明代傢俱的識別與鑑賞

作者:由 勾吳舊木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1-04-29

柺子龍八仙桌是什麼時期的

知識——明代傢俱的識別與鑑賞

圖1 明晚期 噴面無束腰書桌、瓷墩、圓幾及架子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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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明晚期 牙板挖束腰畫桌、矮榻及瓷墩

由於地區氣候形成的民族生活習尚和室內光線較暗等原因,明人相對於清人更經常地在庭院、敞軒中活動。明代中期後,私家造園成風,“一命以上(按:指從基層的朝廷命官以上),中人之家,必有園林聲伎之奉”(見《金瓶梅資料彙編》·侯忠義、王汝梅編),傢俱的移動十分頻繁,尤需結構牢固,造型輕巧。根據實物對比我們可以發現,明代中期後,傢俱的設計和製作更趨減重。明代傢俱的設計和製作始終在牢固與輕巧之間權衡著,有些日用類傢俱甚至為了輕巧而犧牲一些牢固。例如,四足凳無棖無託泥,極輕便,在明畫中非常多見,而實物存留至今的卻很少。明代時,兩廣等地區生長有多種硬木,不全依靠進口,但做為傢俱用材,長期未被上層社會首選,與當時人們習慣於移動使用傢俱,而硬木沉重、型大有關。為了更牢固,明代的漆飾傢俱常常通體內外連同反底都使用蔴、棉布纏裹,底胎則首選用杉木,取其灰、蔴的附著性強,質輕,不易散架、變形,較耐蟲蛀、糟朽。連在北方的宮廷及民間漆作生產的高檔漆飾傢俱也大量使用從南方採運的杉木製作,買價貴於一般雜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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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鐵力木反底挖缺大翹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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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明晚期的紫檀可拆合平頭案

明人室內的傢俱相對較少,擺放疏朗,常常一器多用或移動使用,功能的區分尚未細化,但在設計製作時,必須對傢俱的側面乃至背面的處理都要重視,箱、櫥裡面的棖帶也常常刨圓,使手感舒適。對於紋飾只做正面文章的明代高檔傢俱,尤其需要注意甄別它是否臆造或是原素地後新增紋飾者。明代傢俱的單體移動性與清代傢俱注重功能配套的群體固定性形成了較明顯的風格差異,除了櫃櫥之外,其他傢俱的造型設計與製作也體現出了這種差異。例如:明代傢俱的噴面出沿寬者相對於清代傢俱為多,更便於搬移;明代傢俱的束腰相對於清代傢俱往往要高,腿木貫之,內側拉性強,不易搖晃;明代傢俱的供桌、壁桌等陳設類的桌子多有束腰,但日用類的桌子卻常為減重而不做束腰(圖1)或者在牙板上挖進束腰(圖2);明代傢俱的腿部內側作減重性挖缺者較清代傢俱為多,而大案“如檯面闊厚者,空其中”(見《長物志》卷六·天然幾),即反面常挖缺以減重(圖3),或可拆解、插合(圖4);易攜的摺疊桌與多用的展腿桌(圖5)在明代是十分實用的傢俱,清代時則漸淘汰,或演變為裝飾性的造型;明代傢俱上的羅鍋棖多為最牢固的頂牙樣式(圖6),下移者少,更少有與矮佬、卡子花、劈料作、裹腿作等相結合的造型,它們流行於清代;明代傢俱的底座又稱“車腳”,矮而輕,高度僅一寸半左右(圖7),便於搭抬行走,但在清代時則多加高而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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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明晚期的黃花梨可拆合展腿方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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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明晚期的書房陳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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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明晚期的帶底座衣箱

明代傢俱的紋飾多卷草紋,螭龍的形態亦類其捲曲圓狀,俗稱“草龍”,少有方折如漢玉“柺子龍”者;而清代時,“柺子龍”在傢俱的紋飾乃至造型上的影響逐漸增大了。例如,明代傢俱造型中的三彎腿多圓弧而拐之,清代傢俱造型中的三彎腿則常垂直而拐之,這與傢俱紋飾的時代流行風格是一致的。

學者馬未都先生將明、清不同時期瓷器的紋飾與明、清傢俱的紋飾對比,做了精闢的分析:“麒麟作為瑞獸,明朝瓷器上大量繪製,明代中期時,麒麟一定為臥姿,即前後腿均跪臥在地;而明代晚期至清代早期,麒麟一定為坐姿,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但後腿仍與明代中期相同;進入清康熙朝以後,麒麟前後腿都站立起來,虎視耽耽,這一規律,無一例外”。又,“黃花梨木鳳紋大櫃,門板滿刻鳳紋,姿態各異,大頭細頸,尾羽飄逸,這類鳳紋,康熙青花瓷器上比比皆是,而更早一些的明代晚期,一定尋不到如此靈動的鳳紋”。又,“靈芝紋是瓷器常見紋飾,明朝所繪靈芝遠不如清代生動,尤其是康熙晚期至乾隆早期,靈芝紋的表現比比皆是”。以上的分析引自《北京文物精粹大系·傢俱卷》中“明清傢俱的紋飾”一文,可資借鑑。

筆者觀察到,一些明式硬木傢俱原配的油畫或漆畫的風格較晚,明顯為康熙中期至乾隆早期所作,表明同造型的傢俱往往被估早了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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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 明晚期,箱、匣上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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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9 黑漆描金雲龍紋藥櫃

明代大多數箱、櫥類傢俱的提手作兩端撇出式(按:須與清代中期以後的疙瘩軸提手區別),其內徑寬大,便於穿手握提(圖8),清代傢俱的擺放位置較為固定,多采用小巧內勾式;明代傢俱的鎖插、面葉多為條形及橫長方形,清代時尤重正面精美,多為菱花、如意及圓形;明代傢俱的拉手多為簡潔實用的圓環或方環,花式複雜者較少;明代櫃櫥的穿鎖部位多用屈戌(注①)(圖9),直至明末清初的動盪時期,才流行堅固的銅鑄鈕頭,並於清代前期成為定式。

以上所述是明代傢俱的普遍特徵,但出現早於流行,清代傢俱的某些特徵最初生成於明代,不宜看得太死,要綜合整體的風格再做判斷。下面結合部分例項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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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明早期的朱漆頂牙羅鍋棖酒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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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明魯王朱檀墓出土的朱漆頂牙羅鍋棖酒桌摹本

朱漆酒桌(圖10),高85釐米,長98。5釐米,寬49釐米,出自晉南。“酒桌”是約定俗成的名稱,嚴格地說,腿在四角者稱“桌”,此種傢俱的腿部縮排,屬於案形結構,由遠古人們席地跽坐進餐用的矮足食案演化而來。其造型為平面無翹頭,帶攔水線,冰盤沿,牙板瘦窄,插肩榫式劍腿,前後設頂牙羅鍋棖,兩端設雙直棖;牙板與腿的邊沿皆起燈草線,腿面飾雙線,短棖打窪鏟委角線。其高拱弧形頂牙羅鍋棖為獨木製作,呈現明顯的三角支撐作用,設計具有早期性,應為明代早期製作。從山東魯王朱檀(公元1370~1411年)墓出土的一件朱漆酒桌(圖11)也表明,頂牙羅鍋棖的造型在明代早期的高檔傢俱中已經流行了。此桌以杉木製胎,通體糊細蔴布,披灰,髹朱漆,灰底堅實,漆質優良,色澤莊重。由於年代久遠,反底較為粗做的漆、灰剝蝕已盡,木質風化明顯。其年代、漆色等特徵表明,它的最初主人身份非同一般,可能亦屬於明朝宗室的成員。

宋、元時期,傢俱的腿間流行用直棖加固。明代時,除了用直棖以外,還流行用頂牙羅鍋棖加固,其拱頂與牙板相抵,變平行支撐為三角支撐,更加牢固。在明代傢俱中,羅鍋棖下移者少,加矮佬、卡子花者更少。下移羅鍋棖的裝飾性強,富於變化,但力學強度則遜於頂牙羅鍋棖,它廣泛流行於傢俱較少移動的清代。

注①屈戌:

櫃櫥類傢俱的發展成熟在傢俱系列中相對較晚,迄至明朝萬曆年間,其穿鎖飾件基本沿用房門上的屈戌樣式,分單屈和雙屈兩種。單屈者上下分列,其下者穿環狀拉手;雙屈者其下孔穿環狀拉手,使用最多。由於櫃櫥上的屈戌既不能做得很粗碩,也難再加以美化,因此難以滿足安全及裝飾的需要。銅鑄的鈕頭於明末清初開始流行在櫃櫥上使用,至清代前期時成為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