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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肝癌晚期,懷孕五個月的妻子堅持馬上打胎離婚

作者:由 桃之腰腰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8-08

五個月打胎有危險嗎

最近,一名上海網友@笑面土狼 的微博震驚了大眾。

丈夫確診肝癌晚期,妻子得知後,拒絕男方家裡提出的贈送一套上海的房產以及兩百萬現金,打掉了腹中五個月的孩子,選擇離婚。

丈夫肝癌晚期,懷孕五個月的妻子堅持馬上打胎離婚

帖子一發,輿論譁然。

有網友認為,面臨生老病死,唯有真情能經歷考驗,妻子這樣做過於狠心。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也有網友認為,不能對女方進行道德綁架,一來癌症有遺傳基因,二來女人生孩子並非易事,雖然有些殘忍,但打掉是對的,一是肝病易遺傳,癌症遺傳機率也很大,孩子基因堪憂,二是老人年齡已大,有氣亦無力,很難對孫輩善始善終,孩子早晚還得媽媽去管,三是遺腹子,又是老人帶、教育和心理都易出問題,最後,如果女方只為錢和房而生孩子,孩子將來更堪憂。

丈夫肝癌晚期,懷孕五個月的妻子堅持馬上打胎離婚

同學28歲,家中獨子。

兩家的經濟條件都很好,門當戶對。

同學父母苦求兒媳留下孩子,提出贈予上海的房產以及兩百萬現金,並且不需要女方撫養孩子,不讓女方再嫁時還要帶拖油瓶,但女方還是執意打掉了孩子。

看來真是令人寒心啊。

丈夫肝癌晚期,懷孕五個月的妻子堅持馬上打胎離婚

實際上,從醫學角度,肝癌是沒有遺傳家族史的,母親得癌症有可能透過子宮將癌細胞擴散給孩子,但是父親理論上並不會遺傳或傳染下一代。

誰的族譜往上查五代,都一定有死於癌症的,往難聽說,我們個個都有基因缺陷,誰也不完美。

更何況,丈夫的肝癌應該是突發、毫無徵兆的,不會是所謂早有肝病了,否則妻子怎麼會冒險備孕?我一個朋友的婆婆,生龍活虎一個人,一個月前還體檢一切正常,一個月後就查出了癌症病變。這種情況下真正影響孩子的機率就更是微乎其微了。

所以擔心孩子健康問題只是藉口和託辭,你不想要,可以有一百種合理的理由。但如果孩子真是兩個人的愛情結晶,那麼是一定要生下來的。這不是雪上加霜,也不是什麼兩難抉擇,而是這個殘酷的世界留給你的最後一絲慈悲。它奪走了你的愛人,卻留下了他的血脈,他的DNA,他的一笑一顰都會在這個孩子身上延續。如果運氣足夠好,愛人還能有幸活到孩子出世,抱著他,唱著歌,笑著離開這個世界。

即便是真的不要孩子,陪一個曾經愛過的人走完最後的幾個月時光,不給餘生留下遺憾,很難嗎?

只能說老公之前是絕對合適的結婚物件,所以就在一起,這樣的結合是強強聯手。如今作為一個癌症病人,他顯然不再合適,甚至會連累自己,於是第一時間劃清界限。這算盤打得實在太精,真的一點虧都不讓自己吃。

肝癌晚期對於丈夫來說已經是滅頂之災,但怎麼也不及妻子在這個時候打掉孩子離婚打擊來得更大。說難聽點,這已經不是在傷口上撒鹽了,而是妥妥的送你一程。

丈夫肝癌晚期,懷孕五個月的妻子堅持馬上打胎離婚

兩家的經濟條件都很好,門當戶對型,同學父母苦求兒媳留下孩子,提出贈予上海的房產以及兩百萬現金,並且不需要女方撫養孩子,不讓女方再嫁時還要帶拖油瓶,但女方還是執意打掉了孩子。

可能在她所受的教育裡,從來都沒有“別人”的概念,衡量對與錯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對自己有沒有利,人不利己天誅地滅。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談婚論嫁總講門當戶對,那門當戶對卻彼此沒什麼感覺只是湊合過日子的夫妻呢?真的就比有情飲水飽的貧賤夫妻更幸福嗎?是否門當戶對其實只能是彼此相愛基礎上的錦上添花、而不是決定一切的關鍵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