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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柏拉圖哲學,你瞭解多少?

作者:由 人民出版社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8-09

柏拉圖的意義是什麼

柏拉圖關於哲學的更全面和更系統的發展必然要求他對哲學體系的若干分支做出比前輩哲學家更加清楚的區分。但是,這種區分在他的著作裡並不像在亞里士多德的著作裡顯得那麼清晰。各個分支的精確邊界也不是那麼固定。現代學者常常把某種關於哲學的門類劃分歸到柏拉圖名下,但是柏拉圖本人其實並不瞭解這些分類。早期文法學家試圖把他的著作按照其內容進行分組,這也不是柏拉圖本人的做法。

關於柏拉圖哲學,你瞭解多少?

儘管有利的外部證據不太充分,但是柏拉圖把哲學的整個體系劃分為三個部分這種說法還是有一些道理的,這三個部分就是:辯證法(或邏輯)、物理學和倫理學。

這種劃分方式不僅是亞里士多德的預設並且得到色諾克拉底的應用,而且柏拉圖最主要的那些對話錄在主題方面也的確分為三個相應的類別,儘管一篇對話錄完全只包含其中一個分支的情況也極少見。《蒂邁歐》(如果人類學可以歸到物理學之下的話)和《斐多》在內容上是關於物理的,《理想國》《政治家》《斐萊布》和《高爾吉亞》是關於倫理的,《泰阿泰德》《智者》和《巴門尼德》是關於辯證法的。

因此,我們也許可以從柏拉圖那裡大膽地推匯出這種劃分,儘管這點從來沒有在他的著作中被明確提出過,當然也不能認為他在口頭授課時做了這種劃分。無論這種劃分方式多麼合適,它其實不能窮盡這些對話錄的所有哲學內容。已經有人指出,在這些對話錄中,蘇格拉底式的歸納法(關於理論預備和道德教育的討論)是與學說的體系化發展結合在一起的,它在最初甚至擴充套件到了更大的範圍。

那麼,這些蘇格拉底式論證應該被置於什麼地位呢?那些對大眾意見和流行道德的辯駁,對智者派和他們的快樂主義學說的辯駁,那些討論到知識的概念和方法、德性的統一性、知識和道德行為的關聯性、哲學式愛慾及其上升階梯的段落——所有這些應該被劃分到哪個分支之中呢?通常的做法是把其中一部分劃歸辯證法,把另一部分劃歸倫理學。

關於柏拉圖哲學,你瞭解多少?

但是按照這個做法,要麼,對於這些學科的內在一貫的闡述會被一些細節的討論——柏拉圖即使引入它們也是將其放在末位——所打斷,要麼,關於真知和正確行為的探討——在他那裡總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被迫相互隔離。

完全放棄在文字闡釋的基礎上做出清晰的分類,僅僅把對話錄進行某種猜測性的分組,這似乎也是不可取的。因為即使我們以這種方式能夠再現柏拉圖表達其若干思想的次序的真實圖景,我們也不能得到它們內在的關聯性;而且,由於相隔很遠的一些對話錄常常討論同一個思想,從中明顯可見這兩方面的次序不是全然重合的。

既然他的這種闡述方式不可避免帶來系統性和清晰性方面的不足,那麼,在考慮集中討論某個學說的對話錄之時,我們必須從其他對話錄中舉出相應的例子,這樣才可以追隨他重複論述的內容。但是,如果在這個過程中這些著作的次序有一次被放棄,我們就沒有任何其他理由繼續堅持它,那麼問題就會變成怎麼讓我們進入到柏拉圖體系的核心,並且透過這個核心重新把體系中的各個要素按照作者所想的內在聯絡組織起來。

在這個問題上,柏拉圖本人給了我們一個富有意義的提示。他說,關於思想世界和哲學的本己主題的最高層次的劃分是“理性本身透過辯證的能力而達到的東西,即把預設不當成一些本原,而僅僅當作一些預設,就像是一些墊腳石和出發點,以便從這些預設過渡到無條件的東西,即一切事物的本原;把握到它之後,就可以把握從中推匯出來的東西,最終下降到最後的步驟;這樣,理性無須使用任何的可感物件,而完全地從諸理念出發,經由諸理念,到達諸理念。”

在這段話中,還有在亞里士多德的值得一提的某段話中,思想的某種雙向道路清楚地得到了描繪:一條道路是從下往上,另一條是從上往下,也就是說,一方面,透過歸納而上升到理念,並且透過對最後預設的取消而得以完成,另一方面,從理念出發以體系的方式下降到個別事物。

【本文來源於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古希臘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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