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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安置房,這5點不能忽視!

作者:由 錢雲科技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8-11

安置房合同可以公證嗎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買安置房,這5點不能忽視!

目前我國安置房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產屬個人所有,但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後可辦理房產證;另一類是房產開發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與一般商品房沒有區別,可自由上市,有房產證。

所以,在購買時一定要看一下是不是有房產證,如果沒有是不能交易的,而且更不能辦理貸款,千萬不要被騙。

既然安置房有這麼多限制,為什麼還有人願意買呢?安置房有哪些好處?

買安置房,這5點不能忽視!

1、安置房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佔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築

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4、安置房依託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週期吻合,升幅較快。

5、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當然,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上面介紹了安置房的缺點和好處,下面再給大家講一下購買安置房時的幾個注意事項

買安置房,這5點不能忽視!

第一、 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裡,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在城市擴充套件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並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於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生爭議: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於賣方。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定障礙。因此,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產交易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其次是訂立協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

第四、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

第五、公證風險

在安置房及一些普通商品房轉讓中,為了躲避稅款,採取公證預約銷售的方式很常見,但有些公證交易後會變成產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