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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現場」鄭州地區仰韶文化中晚期石器手工業考古的若干問題

作者:由 中國社會科學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10-24

中國古代手工業者在器物上可以刻名嗎

「考古現場」鄭州地區仰韶文化中晚期石器手工業考古的若干問題

鄭州地區是仰韶文化中晚期考古學文化發展演變的核心區域,仰韶中晚期是黃河流域中華文明起源程序的重要時間節點;多處大型環壕聚落和城址以及高等級遺物的發現表明該地區在中華文明起源和發展程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本研究以石器為切入點,選擇十餘處遺址的2000餘件石器作為研究物件,透過使用形態型別分析、差級動態分析、微痕分析、殘留物分析等多種方法,對石器開展形態學、石料、生產工藝和使用功能研究,進而透視石器背後所蘊含的人類行為模式、手工業經濟發展狀況、社會文明化發展情況以及人與自然的聯動關係等重要訊息。

形態學分析是開展石器研究的基礎。根據器物形制可將鄭州地區出土石器分為斧、錛、鑿、刀、鐮、鏟、鉞、杵、鏃、球、抹子、磨盤、磨棒、墜飾和網墜等多種器類,石器組合以農作工具、木作(建築)工具、石器加工工具、武器和裝飾品為主。從形態型別的角度來看,鏟、刀、鐮、斧、錛和鑿六類石器可以進行類、型和亞型劃分,不同型別的主次關係明晰,表明這六類石器在形制設計的過程中存在明確版型意識;在形制引數方面,使用了石器的長寬比、寬厚比、刃角等形制引數開展平均值、標準偏差和變化係數等開展多維度分析,引數數值顯示,不同種類的石器在形制設計上存在不同趨向:鏟、斧、錛和鑿等器類刃角等關鍵形制引數標準化程度較高,體現了較高的石器生產專業化水平;刀和鐮的刃角等關鍵形制引數標準化程度較低,表明這兩類石器並沒有統一化標準;石錘和石抹子則在資料分析上看不出明顯的聚類性,表明這兩類石器形態的權宜性較強。

巖性鑑定是石料研究的基礎。透過對各類石器開展巖性分析,瞭解了各類石器的原料選擇情況。如石鏟多選擇莫氏硬度3。5-4的白雲岩和灰巖,而石斧則大量選擇莫氏硬度大於6的輝綠岩、鐵英巖和硬鋁石鋁製巖等。結合資源域和地質調查結果,對石料的獲取方式獲得如下認識:石鏟所選擇的灰巖、白雲岩多為距離遺址10-30公里的嵩山北麓和東北麓一帶的山體基岩,說明鄭州地區先民已經能夠開採河流上游的山體基岩作為製作石器的資源。

透過微痕觀察的方法在鄭州地區仰韶中晚期的石器上發現了打製、琢制、磨製、切割、鑽孔等石器生產的典型技術痕跡。較為完整地恢復了部分石器生產工藝的操作鏈,揭示出部分石器形態型別與加工技術之間的關係。石器生產上已經存在明顯的技術分野,石器生產工藝層面體現出明顯的複雜性。如鏟、斧、錛和鑿等石器專業化生產水平較高、原料選擇傾向性明顯且加工工藝相對穩定,可能由固定人群進行生產,以保障在聚落營建層面的正常使用;而刀、鐮、錘和抹子等石器的專業化生產水平相對較低,可能由使用者生產,多與先民的日常生計息息相關。

石器功能的復原研究可以建立起器物本身、作用物件和使用者之間的聯絡,進一步將石器引入到人地關係、人類行為模式等更為宏觀的視野下進行思考。本研究選擇斧、錛、鑿三類石器開展了微痕分析。透過刃部偏斜程度、條痕分佈均勻程度和光澤的強弱分佈程度分析,發現各類斧、錛、鑿在使用方式上存在明顯不同。透過對西山等遺址的石鐮和石刀開展植矽體和澱粉粒兩類微體植物化石分析,發現微體植物化石存在明顯差異;石鐮上僅發現粟、黍等穀物和蘆葦等雜草的微體植物化石,種類相對有限,表明石鐮曾用於穀物和雜草的加工;石刀上的微體植物化石結果種類相對豐富,既發現了粟、黍等穀物和蘆葦等雜草的微體植物化石,也發現了塊根、塊莖植物的澱粉粒等。透過對石器表面紅色顏料開展掃描電鏡能譜分析、拉曼光譜分析和紅外光譜分析,發現石器上“紅彩”主要成分為硃砂或鐵紅,硃砂殘留較為規整精細的粒徑暗示“水飛”工藝的存在,施彩過程中很可能使用了人為的膠結材料。

研究發現,對聚落營建起關鍵作用的石器生產得到重點發展,很可能存在受統治階層控制的石器工匠和生產組織,且原料供給得以保障,日常工具則由非專業工匠加工而成。鄭州地區仰韶中晚期石器工業研究從社會生產資料的角度印證了河洛古國王權至上、發展優先的文明演進模式。

  (作者系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