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獨坐為什麼是御史中丞
藉著農民戰爭的勢頭,又在鎮壓農民軍的刀光劍影中建立起來的東漢王朝。
依循著西漢政府的建制,但畢竟前朝的機制並不是非常完善,沒有封建統治者所期盼的中央集權和君主集權的高度。
為此建國之初的東漢王朝,對於中三公與地方郡國的政府機構設定與職能進行了調整。
一、雖置三公,事歸臺閣,加強尚書檯,削弱三公權力
在東漢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職是三公,就是司徒、司空和太尉。
司徒是由丞相改稱的,掌管民政,權力比丞相要小得多;司空是由御史大夫改稱的,不再掌管監察事務,而是改為掌管重大水土工程;太尉還是掌管軍事。
到了這個時候,三公的職位雖然聽起來很高,但是徒有虛名,並沒有實際的權力。
在這個時期,三公或者大將軍只有透過皇帝的恩准,才可以參與中樞決策。
光武帝劉秀加大了尚書的權力,正式設立尚書檯,作為總理國家事務的中樞機構。
尚書檯設立尚書令一個人,秩千石;尚書僕射一個人,秩六百石。分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曹,每曹設尚書一人,秩六百石,下轄侍郎六人、令史散人。
尚書檯的權力非常重,掌管收納章奏、傳達詔令,參與軍國大政的決策,總領全國的政務,並有糾察、彈劾百官的權力,實際上成了皇帝真正決策和發號施令的權力機構。
三公和九卿只是受命辦事,形成了“雖置三公,事歸臺閣”的局面。
六曹尚書的執掌涉及了行政、民事、外交、司法諸多與三公九卿所掌相重的職務,並且凌駕於三公九卿之上,大大地削弱了三公的權力。
二、加強了監察機構
為了實行對於政府官員行政的有效監督,劉秀在繼承秦朝、西漢監察制度的基礎上,組建了從中央到地方的監察機構,包括御史中丞、司隸校尉和州刺史。
(1)御史中丞
東漢時期改西漢的御史大夫為司空,不再擔負著監察的責任,而將御史大夫屬下的御史中丞該認為御史臺長官,負責監察百官,權位與私司隸校尉和尚書令並重。
御史中丞秩千石,負責監察百官;御史中丞下面有治書侍御史兩人,掌管法律條文的解釋;侍御史15人,掌管察舉官吏違法,接受公卿群吏奏事。
官吏朝見皇帝或者舉行祭天、祀廟、分封王侯、拜將相等大典時,御史中丞或者侍御史監察威儀。
御史中丞的權力僅次於尚書令。
(2)司隸校尉
在西漢漢武帝時期,開始設立司隸校尉,掌察舉百官以下,以及京師近郡犯法者,到了漢成帝時期被廢除。
到了東漢劉秀時期,又再次設定了司隸校尉,並且擴大了職權。
司隸校尉不僅內察京師百官犯法者,並領一州,權力很大,封侯、外戚、三公以下,不論尊卑貴賤,無所不糾。
司隸校尉在參與議論朝政的時候,位置在九卿之上,朝賀的時候,位置處於九卿之下。
在公卿朝見皇帝的時候,尚書令、御史中丞、司隸校尉會同並專席而坐,號曰“三獨坐”。
劉秀重用司隸校尉,有別於御史中丞,目的是為了抑制貴戚、權臣,以提高皇權。
(3)州刺史
在東漢初年,在司隸校尉轄區之外,分全國為十二州,每州設定刺史一個人,秩六百石。
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屬郡國,檢閱刑獄狀況,考察長官的政績,年終奏於皇帝。
他們的職權在西漢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地方選舉彈劾之權。
刺史職權的擴大是皇權加強的表現,到了東漢中期,刺史逐漸獲得地方行政權和領兵權,使發展成為分裂王朝的地方割據勢力。
司隸校尉兼領一州,又為中央的要職,有監察公卿的權力。
再加上中央總監察機構御史臺、地方的州刺史,就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強有力的監察系統,大大的鞏固了東漢前期的皇權。
三、確立州、郡、縣地方行政機構
秦朝確立了郡縣制,地方行政機構為郡縣兩級制。到了西漢末期,一共設立郡國103個,縣邑道侯國1587個。
對於眾多的郡縣如何加強中央的統一管理,是劉秀重建國家的一個重要的問題。
西漢時期刺史沒有固定的治所,劉秀改革時刺史有了固定的住所,實際上成為比郡高一級的行政長官,可以處理地方的政務,不透過三公就可以直接上奏給皇帝。
這就將地方行政管理直接置於皇帝的控制之下,並逐漸形成州、郡、縣三級管理制度。
四、廢除郡國都尉
在東漢王朝建立的初期,仍然沿襲西漢的制度,每郡設定都尉一個人,負責地方部隊和治安。
為了防止地方官員發動武裝叛亂,劉秀在建武六年下詔罷郡國都尉官,取消地方專門統帥軍隊的武官,將軍權歸併於守、相。同時取消每年一度的“都市”的制度。
劉秀所罷都尉僅限於內部,邊郡因為事情比較多,仍然至都尉,以輔佐太守,分部領兵。
以後內地如果有緊急的軍情,也往往復制都尉。
郡都尉的廢除是東漢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變化,雖然減少地方官員擁兵自重的隱患,有利於中央集權,但在整體上卻削弱了國家的軍事力量。
五、退功臣而進文吏
東漢王朝的建立,是武裝戰爭的勝利,是武將大臣的功勞。但是隨著戰爭的結束,社會進入政治與經濟的發展時期,對人才的需求發生了重大變化,從對軍事人才的需求改變為對治世人才的需求。
因此為了削奪中興將領的軍權,劉秀適時地提出了退功臣進文吏的人才戰略。
這一措施的關鍵是退功臣,劉秀對此有兩點做法:
一是封侯褒揚,就是給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和優厚的經濟條件,讚賞他們建朝的功勞。
二是奉朝請,就是讓功臣居家靜養,朝廷有有事就奉請入朝,參與議事,日常不論官職。
因此在東漢初年,大多數的功臣都以列侯奉朝請,但是大多數都空有其名,能夠真正參與政治的人很少。
劉秀的退功臣政策巧妙的解決了皇帝論功臣官職不能勝任的難題。這相比於西漢初期,劉邦以殺功臣解決功臣的措施,顯然更高一籌。
東漢的功臣沒有一個像西漢韓信、彭越那樣的下場。對於功臣的妥善安置是東漢王朝重建過程中的成功之舉。
在退功臣的同時,劉秀又多次徵召天下的俊賢,收羅天下的文士充任官職,特別是對於那些不向王莽新朝從仕的名儒學士,更是不遺餘力。
對於那些應徵計程車人,劉秀親自詢問,授予官職,恩寵隆異。
為了選拔更多的人才,劉秀完善了自西漢以來的察舉制。建武十三年,詔三公舉茂才各一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一個人。並且將每年一度的選舉固定成制度。
儘管東漢以來的察舉制流弊叢生,但劉秀的察舉取得了許多求上進好官員,對於東漢初年社會政治的穩定和經濟的恢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六、以柔道治國
劉秀曾經引用道家著作言論闡發過他崇尚柔道的治國思想。
劉秀崇尚柔道,並將之作為治國的理想,源於他對西漢末年政治黑暗、經濟凋敝,以及東漢初年國家殘破等嚴酷社會現實的慎重考慮。
東漢初年所面臨的社會形勢,與西漢初期面臨的形勢大體相似,要經過長期的恢復才能夠恢復戰亂時的社會安寧,因此採用道家休養生息的主張,是最好的選擇。
七、倡導儒學,宣佈圖讖於天下
劉秀在王莽天鳳年間,曾向曾在長安向中大夫徐子威學習《尚書》,略通大義。
到他即位後,先修太學,立五經博士十四家,還親自參加學術活動。
劉秀倡導儒學,使東漢王朝初期朝野上下講經義蔚然成風。此後的漢明帝與漢章帝,兩位皇帝也崇尚儒學。
由於圖讖對於劉秀建立東漢王朝起著不可低估的蠱惑作用。因此他在即皇帝位以後,大力提倡讖學。
劉秀宣佈圖讖於天下是一種近乎神話的預言獲得了法典的意義,其用意顯然是帶有強化思想統治的企圖。
八、釋放囚犯,減輕刑罰
東漢的建立,由於西漢後期王莽黑暗政治的原因,社會上存在相當數量的囚徒與奴隸,已經成為王朝急需解決的重大社會問題。
在王莽時代,有數以萬計的百姓因為出入禁忌而被投入牢獄。劉秀在稱帝以後,在建武二年,下詔釋放囚徒。
這道釋放囚徒的詔令涉及到了全國各地,除了特重案犯以外,一切都免為庶人。到了建五七年,劉秀又再次下發建武五年的詔令,擴大了赦免的範圍。
劉秀大量赦免囚犯,緩和了東漢初年的社會矛盾,同時也給社會增加了大批勞動力,有利於東漢初年社會經濟的恢復。
劉秀從建武二年到建武十四年的十二年中有計劃,有步驟地七次下詔釋放奴婢。每次釋放的奴婢都有嚴格的規定,對赦免奴隸的地域也有所限定。
可以看出來劉秀釋放奴婢的策略有侷限性,用意也非常明顯,就是鞏固皇權。
但是劉秀釋放奴婢的舉措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緩和了階級矛盾,增加了社會勞動力,促進了社會生產的發展。
九、削弱諸侯王的勢力
東漢初期的分封制度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分封劉秀宗氏叔侄兄弟為王,第二階段主要是分封劉秀的兒子。
劉秀在兩個階段分封物件的調理有著明顯的不同:對第一階段分封物件是先封為王,後來由王將為侯,由王將為公;第二階段皇子的分封,在分封兩年後的建武十七年,都由公晉爵為王。
東漢諸侯王的處境,基本上與西漢漢武帝以後的相同政,治上沒有治民的權力,王國的傅與相都由皇帝來任命。
隨著諸侯王政治勢力的削弱,從漢明帝開始,諸侯王的食封也予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