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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網費”之爭危及白鶴灘水電外送

作者:由 全國能源資訊平臺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12-22

白鶴灘水電站的電送到哪裡

【能源人都在看,點選右上角加‘關注’】

“過網費”之爭危及白鶴灘水電外送

“四川在工程建設的關鍵節點不斷提出‘網對網’送電訴求,白鶴灘蓄水驗收、交流輸電工程前期工作均推進困難。”

“白鶴灘接入系統的安排,國家能源局已明確‘統一接入四川電網’,但專案法人仍然拒絕與四川電網發生併網關係,導致從法定程式上無法核准接入系統工程專案申請報告。”

記者近日多方獲悉,白鶴灘水電站投資建設方三峽集團和專案所在地之一四川省日前先後上書國家能源局,陳請協調解決雙方分歧。焦點內容之一,正是備受關注的白鶴灘水電站外送方案。四川方面認為,

在國家能源局已明確“統一接入四川電網”的背景下,電站理應採取“網對網”外

送方式

三峽集團則堅持透過“點對網”的方式送電

,拒絕接入四川電網

多位業內人士均證實,

圍繞白鶴灘水電站外送方案的“網對網”與“點對網”之爭已存在多時

。原計劃去年開工的配套送出線路遲遲未獲核准,以及日前川渝聯合上書請求將白鶴灘水電留在當地消納,均與此爭論有直接關係。

(文丨本報記者 朱妍 賈科華)

四川堅持“網對網”送電,認為“點對網”在現實中並不存在,並將導致國家“西電東送”戰略大通道矮化成為特定電源的專用送出工程

在“網對網”與“點對網”爭議中,“網”指的是電網,“點”指的是發電企業。在“網對網”送電的過程中,發電機組先與送出省電網物理聯網,其發出的電力電量再由後者送到落地省電網,相當於兩地電網之間進行交易和結算,發電企業與受方並無直接買賣關係。“點對網”送電則會跳過送出省電網,由發電企業與跨省跨區輸電企業、落地省電網直接進行電力交易。

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白鶴灘的水電是先接入四川電網,再由四川電網統一送出,還是撇開四川電網,直接賣電給受端電網

記者獲得的一份名為《四川省能源局關於四川省水電外送方式有關情況的彙報》(下稱《彙報》)的檔案顯示,四川省能源局於3月10日向國家能源局提出“協調督促三峽集團做好白鶴灘接入系統工程前期工作”的請求,提出“督促專案法人切實落實國能綜通電力【2019】65號明確的白鶴灘‘統一接入四川電網’規定,與四川電網簽訂併網、排程、購售電協議和結算合同;指導四川完善白鶴灘接入四川電網500千伏交流輸電工程技術方案並依法依規核准建設”,即按照“網對網”方式外送白鶴灘水電。

事實上,這已不是四川首次提出類似訴求。記者瞭解到,早在2018年7月,四川就曾向國家發改委提出支援四川電網對國調機組外送電量收取“送出省輸電價格”,

即“過網費”

,標準為每千瓦時2分,以適當分攤四川較高輸配電價的負擔。次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經調研,初步同意對國調機組外送電量收取一定標準的“過網費”。但在12月的徵求意見環節,三峽集團認為國調機組屬於“點對網”而非“網對網”,強烈反對交納“過網費”。

雙方圍繞“過網費”的爭論由此而生並延續至今

按照每千瓦時2分的標準估算,三峽集團旗下僅向家壩、溪洛渡兩座已投產水電站,每年需向四川交納的“過網費”就達數億元。隨著白鶴灘水電站的投產,這一數字將再增逾10億元。

在《彙報》中,除了要求三峽集團白鶴灘水電站按照國家能源局明文規定“統一接入四川電網”外,四川還提出了“結合四川實際,單純的‘點對網’在實際工作中並不存在”的說法。

四川在《彙報》中稱:“目前我省每年外送水電1300多億千瓦時,

其實質在物理上已屬於‘網對網’,但在結算關係上人為認定為‘點對網’

。其中由四川電網組織外送的300多億千瓦時已實行‘網對網’結算,並已收取‘送出省輸電價格’每千瓦時3分;而其餘1000億千瓦時左右的國調機組,均以500千伏與四川電網物理聯網,且其跨省跨區外送的三大直流工程——向上線、錦蘇線、溪浙線的省內配套500千伏工程產權屬四川電網,其成本已在四川電網輸配電成本中攤銷。因此不僅電氣接線在物理上、而且成本攤銷在實際運作上,都屬於名副其實的‘網對網’。然而,由於歷史原因,這些國調機組直接與跨省跨區輸電企業、落地省電網結算,而不與四川電網結算,由此人為地形成了結算關係上所謂的‘點對網’。”

《彙報》還提出,為保障國調機組安全可靠外送,四川電網投入大量資金加強相關網架並增開上網電價較高的火電機組,導致四川電網投資成本增加、購電成本上升,但這些額外增加的成本並未得到合理彌補,且按照國家規定收取的“送出省輸電價格”又不能落實,導致四川電網輸配電價明顯偏高;對比電網規模結構、幅員面積相當而採用“網對網”的雲南電網,四川輸配電價是其1。62倍;此外,

“點對網”還導致“國家‘西電東送’戰略大通道矮化成為特定電源的專用送出工程

,各類機組發電利用小時嚴重不平衡,省調機組棄水嚴重、全面虧損。”

三峽集團堅持“點對網”送電,強烈反對交納“過網費”,但被指為搶建設進度,存在未批先建、未驗收先截流等違規行為

“就此問題,四川省與三峽集團已有過幾輪談判。今年2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關負責人還出面協調,要求雙方協商一致,

但因三峽堅持‘點對網’外送,分歧遲遲未能解決

。四川聯合重慶上書國家能源局,提出將白鶴灘水電站電力留在川渝消納,除了用電需求方面的因素,實際也是想透過這種方式,倒逼三峽集團同意‘網對網’外送。”一位不願具名的行業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據悉,除了《彙報》提及的“三峽集團認為國調機組屬於‘點對網’而非‘網對網’,因而強烈反對交納‘過網費’”外,三峽集團已透過“三峽工建【2020】49號”文,向國家能源局反映“四川在工程建設的關鍵節點不斷提出‘網對網’送電訴求,白鶴灘蓄水驗收、交流輸電工程前期工作均推進困難”等問題。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認為,三峽集團之所以堅持“點對網”,主要是想在送電過程中掌握主動權,讓自身處於有利位置。“最終還是基於利益考量,‘點對網’既能確保收益,也可透過搭一些地方的‘便車’,省去部分送電成本。長期以來的計劃外送體制,以及三峽集團令人羨慕的地位,也在很大程度上讓其具備保持既有經營方式的動機。”

“若採用‘網對網’外送,三峽集團需要先把電送到四川電網,再由後者統一送出。說白了,要與不要、送與不送、送多送少均由四川電網調配。一旦發生‘棄水’,四川電網可選擇不要白鶴灘的電。大家都‘棄水’,白鶴灘電站也得棄一部分。而萬一當地出現電力緊張,四川則有可能把白鶴灘的電留下自用,不給受端。”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進一步稱,相比之下,“點對網”方式更有保障——對於發電企業來說,送電就有主動權;對於受端省份來說,相當於在其他省份建設了一座自己可呼叫的電站,“因此,

除了四川,三峽集團和受端省份都願意採取‘點對網’方式

。”

上述行業人士還透露,為儘早實現“賣電”,

三峽集團甚至存在未驗收先截流等搶進度行為

:“白鶴灘水電站在2015年11月就已截流,但國家發改委在2017年才正式核准。”《彙報》也提及“白鶴灘之前已存在未批先建、未驗收先截流等違規事實,應該予以糾正”“專案法人唯工程進度”等狀況,對此“國家能源局2月21日召開的專題會議已明確要求依法依規推進白鶴灘蓄水驗收工作,不能舊病未治又添新病”。

“實行‘點對網’外送,是想賣個好電價;冒著風險搶進度,是想盡早把電賣出去。這些或是三峽集團的直接利益所在。”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對此表示。

為進一步瞭解情況,記者向三峽集團發去採訪函。該集團對接人回覆:“已經諮詢相關部門,您關注的問題國家在決策,白鶴灘電站建設順利,鑑於有些是國家決策的事情,媒體少報道或謹慎報道好,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營造好的輿論環境。”

受訪專家普遍認為,看似外送方式之爭,實則暴露出傳統計劃分電方式已難以適應現實發展要求

作為“西電東送”國家戰略骨幹電源,白鶴灘水電站外送問題備受關注。對此,國家能源局早在2018年9月即發文明確了電站外送方案——建設兩條輸電能力均為800萬千瓦的特高壓直流線路,一條落點江蘇、一條落點浙江。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證實,早已敲定的外送方案遲遲無法執行,與三峽集團跟地方之間的送出方式之爭關係密切。“送電協議達不成,四川就不走審批流程。”張博庭說。

始於2018年的“網對網”與“點對網”之爭,為何時隔2年仍未有定論?雙方各執一詞,究竟誰有道理?如何才能儘快解決矛盾,消除對白鶴灘水電站外送的影響?

在馮永晟看來,“點對網”是基於歷史發展階段和特定現實條件出現的方式,在當時抓住了主要矛盾。“但隨著形勢發展,主要矛盾已發生變化,

繼續沿用傳統計劃分電思維和分電方法,似乎有固守陳規之嫌

。既與國民經濟層面的統一市場建設不符,也與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目標不符。既然電改目標要建統一市場,那麼傳統的由國家計劃安排的外送電制度為什麼不能改?”

上述未具名人士也稱,過去的計劃方式,留下“網對網”“點對網”之分。“而目前,電力行業正處於從計劃方式向市場方式的轉型過程中,不應再用計劃的方式解市場的方程式。

如何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是一個全新的方程式

”。

“三峽集團為何明知違規,還搶進度?今年賣電和明年賣電不一樣嗎?其實,發電企業是想在市場尚未形成之前,儘快按計劃方式實現交易、鎖定價格。有了一個可參考的標的,即使未來參與談判,發電企業也有更多籌碼。”該人士稱,“這也進一步牽出了外送水電未來究竟如何參與電力市場的問題,主管部門應及早明確,而不是光把電送出去就夠了。”

“表面上看,這是外送方式的分歧、央企與地方的矛盾,

實則暴露出傳統的計劃分電方式,已逐漸不適應地方利益格局的動態變化和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要求

。”馮永晟表示,隨著西部省份的發展,其發現除了專案投資帶來部分收益外,最終產品流向東部、收入流進央企,自己反倒要承擔諸如更高輸配電價等額外成本,因此急於尋求一種收益與成本的平衡。“對此,還需要能源主管部門加強各方的溝通和交流,以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評論丨當斷不斷,必有後患

白鶴灘水電站因各方利益訴求難達共識而蒙上“棄水”陰影一事,近期在水電乃至整個電力行業引發高度關注。

作為此次事件衝突的主要當事方——

白鶴灘水電站業主三峽集團和電站所在地四川省圍繞各自重大利益關切,針鋒相對、互不相讓

:前者指責後者在工程關鍵時間節點不斷提出“網對網”送電訴求,導致電站蓄水驗收、交流輸電工程前期工作推進困難;後者控訴前者存在未批先建、強行截留等違規行為,且拒絕履行主管部門“統一接入四川電網”的要求,導致接入系統工程專案無法核准。雙方的相持不下,最終讓這座全球在建最大水電站因外送線路遲遲無法核准,而面臨“投產即遭棄”的命運,令人倍感意外。

雙方各執一詞的背後,

是圍繞“過網費”收與不收的巨大利益分歧

。事實上,三峽集團與四川省之間的“過網費”之爭並非新鮮事,早在2018年,四川就已開始醞釀並推動此事落地。“過網費”是發電企業經過電網線路外送電力時向電網企業交納的費用,如同車輛交納高速公路“過路費”。然而這一看似天經地義的交費問題,卻讓雙方近兩年一直爭執不下並結下了樑子,最終各自上書陳請能源主管部門定奪。但主管部門的長期猶豫不決,最終導致了白鶴灘水電站出現“棄水”隱憂,不能不令人唏噓不已。

本應無爭議的常規事務何以發展至此?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有必要梳理一下雙方關切。

三峽集團認為,其旗下水電站外送採用的是“點對網”方式,即只需交納電站專用外送通道“過網費”即可,

不應再分攤四川省內其他線路的“過網費”

。四川方面則堅持認為,當地所有水電站外送實際上採用的均是“網對網”的方式,即三峽集團所屬電站的外送專線並非孤零零一條線路,而是融入到整個四川電力網路,為此四川電網勢必要投入巨資建設大量其他線路為其“兜底”。因此,

三峽集團理應為這些電網保障服務交納“過網費”

,約合2分/千瓦時。按此標準計算,三峽集團已投運的溪洛渡、向家壩兩座電站每年需向四川交納“過網費”數億元。隨著白鶴灘水電站2022年全面投運,“過網費”每年將再增逾10億元。鉅額利益面前,雙方互不讓步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過網費”的有無對四川的影響更為深遠。四川目前每年外送水電1300億千瓦時,其中近1000億千瓦時未收取“過網費”,涉及資金超20億元。隨著白鶴灘水電站和已陸續開建的金沙江上游多座水電站投運,四川外送水電“過網費”規模將愈發可觀。在此背景下,

收取“過網費”顯然將深刻影響四川電力全域性

。因此不難理解四川此次的訴求之強烈、態度之堅決。從這一角度講,白鶴灘水電站並非雙方矛盾根源所在,而只是衝突事發之地而已,是這場長期、大型博弈中的不幸“躺槍者”。

雙方“官司”打到能源主管部門已經一年多了,但迄今懸而未決。隨著白鶴灘水電站投產日期日漸臨近,

雙方圍繞“過網費”的深層次矛盾日趨白熱化,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從20多年前採用強力手段解決四川二灘水電站“棄水”,到隨後大幅度調整外送方案實現三峽電站巨量電力“發得好、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再到之後的特高壓交直流、三代核電等重大技術的成功研發、投用,這些成就背後都有能源主管部門面臨重重挑戰時的果斷決策。如今,規劃裝機規模、設計年發電量僅次於三峽的白鶴灘,也面臨多地爭搶電力份額、外送線路難以核准、央企與地方利益之爭等多道繞不開、躲不過的難題。這些問題的解決,

同樣離不開能源主管部門勇於作為、果決拍板

。對矛盾、爭議的視而不見和無所作為,只會帶來拖累工程建設、遲滯行業發展的惡果,需引起各方高度警惕。

(文丨本報評論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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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中國能源報(ID:cnenergy)

責編 | 李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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