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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立法規範自建房安全管理 明年起施行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02

安全管理是什麼意思

本文轉自:人民網-安徽頻道

人民網合肥12月16日電(汪瑞華)為依法加快推進自建房屋立法,今年以來,安徽省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強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構建了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其中,《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已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自建房屋總量大,部分房屋存在結構不合理、隨意加層、違規改造等安全隱患,特別是人員密集的“城中村”、城市郊區等區域問題突出。部分自建房屋安全責任人安全意識淡薄,年久失修、建造缺陷等危險房屋較多。同時,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專門立法缺失,管理體系不健全,部門職責不明晰,管理工作存在滯後性、侷限性。

鑑於上述不足,加強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立法,對於實現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法治化和規範化,顯得尤為必要。

據介紹,現行法律法規多是對房屋建設過程進行規範,對房屋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鮮有涉及。自建房屋使用是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的關鍵環節,亟需加強規範和監管。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自建房屋所有權人使用行為進行規範,督促對危險自建房屋進行安全檢測鑑定、採取及時有效的解危措施,是從源頭上防範化解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問題的關鍵,也是滿足當前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辦法》主要是對自建房屋安全排查、安全檢測鑑定和安全隱患處置等方面予以明確,《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主要是對自建房屋安全責任人的權利義務、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此次立法緊扣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安全檢測鑑定”“安全隱患處置”“安全使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關鍵環節設定條款。有幾條立幾條,管用幾條制定幾條,不簡單重複上位法和其他法規,實現立法內容和立法實務精準,明確有效工作措施,消除監管盲點短板。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立法體現了創新特色,特別在自建房屋定義、政府部門職責界定、監管體制構建和法律責任設定,以及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資訊平臺、鼓勵和支援開展新技術研發、鼓勵建立自建房屋使用安全風險管理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做了許多有益探索,形成了具有開創性的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