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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3個月輾轉近萬里抓獲17人 臨邑警方破獲一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

作者:由 金臺資訊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2-04

臨邑吧臨盤打死人事件

歷時3個月輾轉近萬里抓獲17人 臨邑警方破獲一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

17名犯罪嫌疑人、4個窩點、300張營業執照、20張銀行卡……背後隱藏著一個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罪惡大網。近日,德州臨邑警方歷時3個月,輾轉近萬里,成功撕破這張網路犯罪大網。

順藤摸瓜,搗毀“收販卡”窩點

6月份,臨邑縣公安局反電詐專業隊在工作中獲得一條線索:轄區人員王某涉嫌銀行卡犯罪。反電詐民警立即會同該局孟寺派出所開展工作,在多種偵查手段配合下初步確定嫌疑人位置。6月10日,民警在臨邑縣某小區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趙某。經查,王某、趙某長期活動於德州、泰安等地,二人在明知出售銀行卡是用於網路賭博、“跑分”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共辦理五套銀行卡“四件套”出售給上家李某某。

歷時3個月輾轉近萬里抓獲17人 臨邑警方破獲一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

民警根據嫌疑人供述的李某某資訊進行偵查研判,7月5日,在泰安一棟居民樓內抓獲李某某。李某某到案後,拒不交代,稱不知道其上線資訊,民警不斷調整審訊策略,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李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及上線資訊。根據獲得的線索,民警確定了在泰安市存在一個收販卡團伙,再次趕赴泰安,一舉抓獲鄒某、李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搗毀窩點一個,扣押銀行卡20餘張、手機、電腦一大宗。

剝繭抽絲,輾轉1萬公里再抓11人

民警對涉案物品進行梳理時,發現李某某電腦裡存有多張營業執照,問其用途,其含糊其辭,民警覺察到可能還存在一個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犯罪團伙。

歷時3個月輾轉近萬里抓獲17人 臨邑警方破獲一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

透過多方調查努力,一個以犯罪嫌疑人郭某、茅某等人為首遍佈山東泰安、河南平頂山、福建莆田的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臨邑縣公安局對此案高度重視,迅速抽調反電詐專業隊、臨盤派出所、邢侗派出所等相關警種組成專案組,果斷出擊,兵分多路,輾轉近萬里分別抓獲郭某、茅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工商營業執照300餘張。現已查明,以茅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大肆蒐集他人工商營業執照在網上註冊亞馬遜店鋪,網店註冊成功後經層層轉賣,層層加價獲取非法利益,郭某在茅某處購買大量營業執照開設亞馬遜網店,用於向境外出售日常生活用品經營活動。

至此這起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成功告破,共計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搗毀窩點4個、扣押銀行卡20餘張、工商營業執照300餘張。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警方在此提醒: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指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該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賈強 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