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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駕”上路被行拘,違法註定要付出代價

作者: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2-06

註定怎麼解釋

1月12日,天津交警河西支隊秩序管理大隊接到預警資訊,一輛小客車駕駛人涉嫌無證駕駛違法行為,經科學研判,迅速組織布控攔截,在河西區紫金山路與鬱江道交口查獲該車。面對交警攔檢,駕駛人李某開始百般抵賴,最終在交警出示的事實證據面前,對其駕駛證被吊銷後違法駕車的行為供認不諱。(1月16日《今晚報》)

眾所周知,駕駛人在駕駛證被登出、吊銷或被暫扣期間不能開車上路。然而總有人心懷僥倖,就如違法人李某那樣以“歸家晚、路途近”為藉口駕車上路:“我每天下午4點才出家門,回家時都轉天凌晨了,而且路途很近,我就感覺不會被交警查到,沒想到最後也沒躲過。”經核查確認,2019年11月李某因醉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目前屬失駕狀態。李某因“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予以罰款1000元,並處15日行政拘留。

部分“失駕”人員由於心存僥倖,認為自己雖然失去了合法的駕駛資格,但駕駛技術沒問題,只要不被警察發現,偷偷開車上路行駛也不會“出狀況”,這是大錯特錯的。如心存僥倖的李某,終究沒有“躲過”交警的嚴格巡查執法,弄得過年都要在“裡面”過,確實很悲催,教訓也很深刻。據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失駕”是指駕駛人因“酒駕”“毒駕”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機關依法暫扣、吊銷或登出機動車駕駛證。“失駕”後繼續駕駛機動車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查處將受到嚴厲處罰。

駕駛機動車輛上路必須要先取得駕駛證,無證或“失駕”是不可以駕車上路的。可總有一些人,總是抱著僥倖心理駕車上路,這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更有甚者,違法駕駛肆無忌憚,目無法規做出違章的舉動來,“撞槍口上”被查還不醒悟,企圖“給機會”“放一馬”,太不可理喻。在倡導社會文明新風的大潮中,文明與秩序本應“陽光綻放”,少數素質底下、道德缺失的“法盲”違背了公共文明秩序,必須予以相應的處罰,達到教育本人、警示大眾的普法效果。

“失駕”上路被行拘,違法註定要付出代價。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抱僥倖之心,以身試法,終須付出代價。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務必遵法守規,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僥倖,聰明反被聰明誤。要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堅決抵制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意識,拒絕交通違法,警民聯手共同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