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至江蘇的哪裡
“別跟我玩這套,‘仙人跳’啊!”,江蘇揚州,發生了一件讓人哭笑不得的奇葩事。一名男子花800元約了一名女子開房,沒想到凌晨民警去查房。當民警敲開門後,男子以為是仙人跳,不僅拒絕配合調查,還撥打110報警,核實民警身份。
一會人支援民警到了,男子懵圈,辯稱女子失靈送煙和打火機的。在警方檢視雙方的手機聊天記錄後,二人蔫了,承認賣淫嫖娼的事實。最終二人均被治安處罰。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男子的警惕性倒還挺高,看來不是經常非法交易,就是吃過“仙人跳”的虧。萬萬沒想到,撞到了警方查房,這下報警也不管用了。違法事實在哪裡擺著嘛。
不過,如果真遇到了“仙人跳”,一報警,估計實施“仙人跳”的就慌了,迫於壓力會終止敲詐勒索的行為。
本案中,男子和失足女約定800元交易,被抓現行,先是拒絕配合。在意識到是真民警後,繼而狡辯,稱女子是來送打火機的,這也太侮辱民警的智商了吧?深更半夜送打火機,還要把門關上?太搞笑了。
男子和女子,一個嫖娼,一個賣淫,都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根據該法第66條,賣淫、嫖娼的,處10-15日拘留,可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男子以為民警是“仙人跳”,繼而使用暴力或威脅恐嚇民警,那就不是治安處罰這麼簡單了。一不小心,就涉嫌構成襲警罪了。
根據《刑法》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透過這事,大家要明白一個道理,嫖娼違法。別輕易去玩心跳,又擔心被抓現行,又擔心“仙人跳”,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