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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明:北巖銀行倒閉的聲譽風險分析

作者:由 新浪財經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1-10-01

北巖銀行在哪兒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李利明(北京道譽企業管理服務公司執行董事)

2007年9月17日,北巖銀行被完全國有化,這是英國自從1866年以來首家大型銀行倒閉,也是次貸危機中倒閉的首家大型金融機構。十幾年來,有關北巖銀行為何倒閉的研究和分析文章很多,多是從流動性風險角度進行分析。今天我換個視角,從聲譽風險管理來分析北巖銀行的倒閉。

李利明:北巖銀行倒閉的聲譽風險分析

北巖銀行倒閉過程

我們先簡單看一下北巖銀行倒閉的過程:

1、北巖銀行基本情況。北巖銀行的前身是北巖建屋互助會,1997年之後轉型為抵押貸款銀行,到2006年底資產已經超過1000億英鎊,成為英國五大抵押貸款銀行之一。北巖銀行的大部分存款來自網路,英國各地的客戶透過網上渠道把錢存在這裡以獲取高息。2007年上半年,北巖銀行約有150萬儲戶,240億英鎊存款。與大多數銀行依靠儲戶存款為購房者提供抵押貸款的做法不同,北巖銀行主要依靠向其他銀行借款和在金融市場上出售抵押貸款證券來籌款。據測算,2006年底,北巖銀行負債端同業資金總額將近600億英鎊,佔負債比例的60%,是儲戶存款的2。5倍。

2、北巖銀行遭遇流動性困難。直到2007年上半年,北巖銀行的經營都很正常,盈利1。882億英鎊。2007年8月9日,法國巴黎銀行關閉了旗下三隻基金,標誌著次貸危機正式從美國蔓延到歐洲。之後,抵押貸款證券就成為全球投資者的毒藥,市場資金開始枯竭,北巖銀行的資金出現嚴重緊張。兩天後北巖銀行快速向英國的金融監管機構——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報告了危機即將來臨的訊息。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希望英國的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提供救助。但是英格蘭銀行無意救助,認為銀行應該為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承擔後果。到了8月底,北巖銀行的流動性困難已經危及到了其生存。

3、北巖銀行遭遇擠兌和國有化。9月9日,英國財政大臣達林和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主席卡勒姆麥卡錫與英格蘭銀行行長默文金進行了電話會議,希望英格蘭銀行採取積極措施來支援包括北巖銀行在內的銀行系統。但是默文金並不積極,認為英格蘭銀行要行動的話,必須是以最後貸款人的身份進入北巖銀行。直到9月13日週四,英格蘭銀行才為北巖銀行提供了一筆融資,這個融資協議計劃在9月17日週一對外公佈。但是在9月13日當天晚上8點半,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商業編輯羅伯特佩斯頓在直播中宣佈了這一訊息,並稱援助已經迫在眉睫。該訊息一出,儲戶開始擠兌,既在北巖銀行的網點提款,更多的是透過網上銀行提款,導致北巖銀行的網路系統難以處理。當儲戶無法透過網路取款的訊息傳開時,恐慌進一步加劇。幾天儲戶累計提款30多億英鎊。9月17日星期一,達林宣佈政府將為北巖銀行的所有存款提供保障,這標誌著北巖銀行被完全國有化(事實上倒閉了),之後擠兌停止了。

北巖銀行倒閉的聲譽風險因素

分析北巖銀行遭遇流動性危機乃至最終倒閉的原因,多數研究是從次貸危機從美國爆發並蔓延至全球的宏觀金融背景、北巖銀行主要依靠抵押貸款證券獲取資金的“短借長貸”業務模式等方面進行分析,確認流動性危機是導致北巖銀行倒閉的根本原因。在這些分析中,聲譽風險並未被納入考慮。事實上,聲譽風險在北巖銀行爆發流動性危機中扮演著“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的關鍵角色。

1、聲譽危機是北巖銀行倒閉的直接原因。回顧北巖銀行從出現流動性困難到嚴重的流動性風險再到流動性危機爆發的全過程,我們看到,如果9月13日BBC沒有報道北巖銀行將被英格蘭銀行救助的訊息,如果按照既定計劃9月17日英格蘭銀行對外公佈融資協議,很可能儲戶和投資者就不會擔心其資金的安全性,就不會引發儲戶的擠兌,北巖銀行就有可能度過流動性風險的衝擊而生存下來。相比較而言,2008年英格蘭銀行和英國財政部決定救助蘇格蘭皇家銀行時,其虧損規模和危機嚴重程度要比北巖銀行大得多,但是救助並未出現恐慌和擠兌,蘇格蘭皇家銀行依靠部分國有化而艱難的存活下來。可以說,流動性困難甚至嚴重的流動性風險並不必然導致北巖銀行倒閉,是聲譽風險導致流動性風險全面暴露,進一步引發聲譽危機並導致流動性危機,最終在流動性危機和聲譽危機的共同作用下倒閉。因此,聲譽風險管理不力或者說聲譽危機是引發北巖銀行擠兌並最終倒閉的直接原因。

2、流動性風險與聲譽風險的互動作用。銀行各類風險與聲譽風險之間,既有因果關係,又有互動關係。在因果關係中,聲譽風險處於被動角色,不會對各類風險本身的變化產生什麼影響。但是在互動關係中,聲譽風險將會與相關風險,特別是流動性風險發生互動作用,出現“流動性風險被媒體報道引發聲譽風險——聲譽風險引發存款人恐慌而競相提款,加劇流動性風險——加劇的流動性風險進一步被媒體報道,導致聲譽風險升級——升級的聲譽風險引發存款人進一步恐慌而出現大規模擠兌,導致流動性危機——流動性危機被媒體報道後引發聲譽危機——聲譽危機和流動性危機共同推動銀行陷入全面危機”的流動性風險與聲譽風險互動作用並不斷升級的惡性迴圈。2007年9月13日到17日,北巖銀行正是經歷了這個惡性迴圈。

3、監管機構聲譽風險管理的失敗。一旦銀行出現嚴重的流動性風險,只能由監管機構出手救助才能防止其倒閉或者避免出現金融恐慌。這時,監管機構既應該充分考慮到救助刻不容緩,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出手以消除存款人的恐慌,避免引發金融市場動盪,也要充分認識到救助行動要對外高度保密,任何訊息洩露引發的聲譽風險都會讓原定救助方案難以實施,還可能直接導致流動性風險透過聲譽風險的傳播而升級為流動性危機。

在北巖銀行遭遇流動性困難到最終被國有化的過程中,英格蘭銀行和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在聲譽風險管理方面失誤多多:首先是英格蘭銀行與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意見不一致,拒絕快速救助,增加了最終救助的成本;然後是在確定救助方案後沒有第一時間宣佈救助,未能做好資訊保密,沒有考慮到方案一旦洩露將會導致流動性風險轉化為聲譽風險,沒有考慮到聲譽風險對儲戶行為和救助行動的影響;在方案洩露後聲譽風險引發儲戶恐慌和擠兌後,沒有第一時間採取行動救助,也沒有及時透過主動的聲譽風險管理舉措(英國財政大臣和/或英格蘭銀行行長第一時間公開表態支援銀行)來消除儲戶恐慌,任由聲譽風險與流動性風險互動作用,導致了儲戶大規模擠兌,導致了北巖銀行的流動性危機。直到流動性危機發生四天後英國財政大臣才表態發聲,宣佈對北巖銀行國有化來消除流動性危機。北巖銀行的危機對英國金融市場造成了嚴重衝擊,加劇了次貸危機對英國金融業的影響程度。

接管包商銀行與國有化北巖銀行的對比

2019年5月24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釋出公告,鑑於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為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銀保監會決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對比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對包商銀行的接管,以及英國財政部和英格蘭銀行對北巖銀行的國有化,兩方在應對處置銀行重大風險的行動有明顯不同,也包括聲譽風險管理方面有顯著差異,這也是導致這兩起銀行重大風險處置化解成效大相徑庭的重要原因之一。

1、監管機構對流動性危機的敏感和反應不同。面對包商銀行出現的嚴重信用風險,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從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高度第一時間行動,對其實施接管。相比而言,英格蘭銀行和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動作要遲緩得多,一開始是因認識不一而無法形成一致行動,然後是沒有考慮到聲譽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的互動作用,再接下來是未能快速採取措施應對因聲譽風險而引發的流動性風險升級為流動性危機,直至流動性危機爆發四天之後才宣佈救助。

2、監管機構介入危機處置的主動與被動不同。在金融機構發生嚴重信用風險或者出現嚴重流動性風險時,不可能依靠金融機構“自力更生”度過難關,這時監管必須主動介入並主導風險處置化解工作,不能等到這些風險加劇和暴露,引發重大聲譽風險導致公眾和存款人對銀行喪失信心,進而引發流動性危機之後再去介入。我們看到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在包商銀行因嚴重信用風險而引發流動性風險之前主動介入,作為危機處置化解的決定性力量開始行動。而英格蘭銀行則堅持認為只有在確保它的確是最後貸款人的時候才介入,所以在北巖銀行流動性困難加劇的過程中英格蘭銀行扮演著“冷眼旁觀”的角色,直到流動性危機不可避免時才被動介入,這樣既錯過了風險化解和危機處置的最佳時機,也加劇了危機處置的直接經濟成本和社會成本。之後英格蘭銀行意識到這一點,在主動向市場釋放流動性、救助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大而不倒”的銀行方面,積極主動得多,並未出現流動性危機,也未出現聲譽危機與流動性危機的互動,有效的減輕了全球金融危機對英國金融業的衝擊和影響。

3、監管機構對聲譽風險的重視和管理不同。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深刻理解流動性風險與聲譽風險的互動作用,意識到如果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的訊息被外界獲知,將引發重大聲譽風險,聲譽風險又會引發儲戶的強烈反應,直接導致包商銀行的流動性危機,因此高度重視資訊保密工作,在包商銀行被接管之前未有任何訊息洩露,避免了包商銀行流動性風險與聲譽風險互動作用。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在2019年5月24日釋出接管公告的同時,也釋出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人就接管包商銀行問題答記者問》,第一時間在公告和答記者問中明確了包商銀行儲戶的個人存款安全,避免了資訊釋出後引發儲戶恐慌,穩定了民眾情緒;兩天後的5月26日,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就包商銀行對公存款和負債、同業存單在銀行間市場的發行和交易等各界關心的問題再次釋出答記者問,及時安撫了市場情緒,避免銀行間市場出現波動。此後包商銀行接管組的相關工作進展都在第一時間由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主動對外公佈,這些資訊成為媒體報道包商銀行被接管的主要甚至唯一資訊來源,引導著媒體報道不出現偏差,不引發市場恐慌。包商銀行從被接管到破產整個過程都沒有發生重大聲譽風險,沒有因為媒體報道對包商銀行在接管期的正常經營和整個處置過程產生負面影響。在包商銀行被接管和破產重組的過程中,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的聲譽風險管理工作堪稱教科書級別的經典案例。

相比而言,英格蘭銀行在化解危機事件的聲譽風險管理方面有諸多不足:在面對北巖銀行嚴重流動性風險時,英格蘭銀行未考慮到流動性風險與聲譽風險的互動作用;未能在處置嚴重流動性風險過程中做到資訊保密,引發了聲譽風險;而在聲譽風險導致流動性風險升級為流動性危機過程中沒有及時採取行動,也未能透過聲譽風險管理來減輕流動性危機。英格蘭銀行一系列聲譽風險管理的失誤,致使聲譽風險成為北巖銀行倒閉的導火索,並在危機爆發和升級的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加劇了危機的衝擊,增加了危機的救助成本。

國內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啟示

從北巖銀行倒閉的教訓中可以看出,國內銀行一旦出現流動性風險隱患,要認真做好應對,核心工作之一是充分做好聲譽風險防範,防止流動性風險與聲譽風險發生互動作用,釀成重大金融風險。

及時向監管機構彙報。國內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如果發生嚴重信用風險或者金融市場交易出現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存款較多流失引發流動性困難,應第一時間向監管機構報告,及時獲得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管理部門的支援以度過難關。銀行切忌向監管機構隱瞞和謊報,這將導致風險升級,錯過處置化解風險的最佳時機。

做好聲譽風險的防範。國內銀行一旦發生重大信用風險風險或市場風險,或者面臨流動性壓力,一定要做好風險資訊的保密工作,防止網上出現相關傳言或者媒體進行報道。這樣的傳言一旦擴散或者報道一旦刊發,很可能引發儲戶的不理性行為,導致流動性風險,並蔓延擴散到其他銀行,釀成金融風險。過去兩年來,幾家中小銀行因為不實傳言傳播引發儲戶恐慌,出現非理性行為,引發流動性風險,銀行對聲譽風險一定要高度重視,特別要避免聲譽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發生互動作用。

請求監管機構支援維護聲譽。網上一旦出現某銀行“停業了”、“被接管”、“要倒閉”、“取不出錢”等不實傳言,極可能引發儲戶的恐慌,出現聲譽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的互動作用。在這種傳言面前,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自身進行澄清或者公開回應的力度往往不夠,不足以消除儲戶恐慌。這時,銀行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同時,應該向監管機構同步報告,請求監管機構出面發聲澄清事實。監管機構的權威發聲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消除恐慌、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