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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身上有三大公案,百官屢屢發難指責,康熙卻給他加官進爵

作者:由 左都御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1-10-04

李光地結局為什麼那麼慘

李光地是康熙朝最知名的大臣之一,從三藩之亂後一直被康熙帝視為心腹,但是這位官居大學士的宰輔重臣卻留下了三段說不清、道不明的公案,給他的名聲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被人們嘲笑為假道學、偽君子,那麼究竟是什麼公案讓李光地留下汙點呢?

李光地身上有三大公案,百官屢屢發難指責,康熙卻給他加官進爵

一,賣友求榮案

賣友案也稱蠟丸案,此案發生於三藩之亂期間,主角便是李光地和他的好友陳夢雷。康熙十二年(1673年),耿精忠拉攏人手準備反清,恰恰這個時候,陳夢雷回福州探親,耿精忠為了拉攏他,強行授予他官職,陳夢雷因是朝廷官員自然不願與之為伍,只好躲避耿精忠。後來,耿精忠抓了他的父親以此威脅,陳夢雷無奈只好接受他的要求,但始終不為他做事,一直在家稱病。

無獨有偶,這個時期正值李光地也在福州,這對老同學暗中相見,陳夢雷向他說明自己不願意依附耿精忠的原因,並將自己所掌握的重要軍情詳細地告訴了李光地。二人當即約定,由陳夢雷繼續留在耿精忠處裡應外合,李光地則設法出逃,將詳細情況上奏朝廷。

不過陳夢雷沒有料到,由他主擬的這份機密蠟丸奏疏到了朝廷以後,上面根本沒有註明他的名字,而是被李光地一人搶了功。更不幸的是,三藩之亂平定後,陳夢雷因為曾委身耿精忠被判死刑。陳夢雷再三懇求李光地作證,這才好不容易撿回了一條小命。

李光地身上有三大公案,百官屢屢發難指責,康熙卻給他加官進爵

​陳夢雷對於李光地的賣友行為極為憤怒,宣佈與他勢不兩立。他的遭遇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但康熙得知此事後,並未減少對李光地的信任。當然,這個案件沒有其他人證,他們都是各說各有理,至於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恐怕也是說不清楚,但李光地賣友一事想必不會是空穴來風。

二,奪情案

古代中國講究禮法,父母一旦去世,子女應該守孝三年,若是為官者父母去世,官員應該回到家鄉為父母守孝,三年後才能繼續為朝廷效力,這叫做“丁憂”。但有種情況特殊,如果遇到國家危難或是突發情況,皇帝下旨要求官員留任辦差,穿著素服繼續效力,這就叫“奪情”。

然而,讀書人最為重視孝道,輿論也普遍反對官員以奪情為由不為父母守孝,特別是宋明理學興起之後,奪情者被視為貪戀官位,另有所圖。比如萬曆時期的首輔張居正,就因奪情惹來一身的麻煩。

李光地身上有三大公案,百官屢屢發難指責,康熙卻給他加官進爵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四月,李光地母親去世,按制他也得去職回鄉守孝三年。但是康熙卻不願李光地離開京城,下了一道“在任守孝”的諭旨。李光地一方面怕輿論壓力,另一方面又不想拒絕康熙帝,所以想了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決定保留官職回鄉守孝九個月。

顯然,李光地低估了輿論的壓力,兩位御史上奏彈劾他不守孝道,康熙對此不聞不問,似乎並不想改變初衷。不久,以鐵面無私著稱的彭鵬因“賣友案”鄙視李光地,想借著這個機會撕下李光地假道學的面具。針對李光地的奏摺,彭鵬寫了一封言辭尖銳的奏摺,批評李光地迷戀權位,不肯盡孝。

這份奏摺引起滿朝震動,事已至此,康熙也不能一意孤行,最後他下旨解除了李光地的職務,但不允許他回鄉守孝,只能在京度過三年,這才平息了眾位大臣的憤怒之情。然而,經過這件事以後,康熙對李光地依然信任,守孝期一到便恢復了李光地的官職。

李光地身上有三大公案,百官屢屢發難指責,康熙卻給他加官進爵

三,私生子案

封建時代男人三妻四妾是尋常現象,本不足為奇。可發生在李光地身上的這件事卻不尋常,事情的本身並不複雜,一天,一個女子帶著兩個孩子找到李光地,說自己是李光地的情人,身後的兩個孩子是李光地的骨肉。這件事的出現,再一次轟動京師。

根據女子的說法,她是青樓出身,而且李光地是在守孝期間與她發生關係,接連生下兩個私生子,官員與青樓女子來往,又在守孝期生子,這是為人世人所不容的。因此,輿論的矛頭再一次指向了李光地,說他人品道德敗壞。按說,康熙帝這次是不能也沒有理由信任李光地了。可是偏偏康熙就是對上眼了,一心要維護李光地的名聲。朝臣越是指責李光地,康熙越是照顧他。

考慮到輿論的壓力,康熙只是象徵性地懲罰了李光地,將他官降二級,同時又說李光地的不少功勞,表示自己處置得當。沒過多久,李光地又被康熙升職。

李光地身上有三大公案,百官屢屢發難指責,康熙卻給他加官進爵

​其實,李光地身上發生的三段公案,都指向了人品問題。康熙之所以沒有對李光地採取嚴厲的懲罰,主要還是李光地確實有過人的才能,這一點就連他的政敵也是承認的。而對於康熙帝來說,他並沒有指望大臣們都是道德完人,而是要忠於他的能人,而李光地就是這樣一個人品有虧卻忠心、能力兼得的能臣,也可以說是瑕不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