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需要解刨嗎
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經治療後,當事人如果認為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作為舉證需要可委託法醫作殘疾等級評定,也就是傷殘評定,而傷殘評定又是司法鑑定的一種。那麼交通事故中要做哪些司法鑑定呢?
接下來 陳中律師 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要做哪些司法鑑定
1、屍體檢驗(有死亡的交通事故需要做屍體檢驗)。屍體檢驗分為屍表檢驗和解剖檢驗。
2、輕重傷鑑定。檢驗交通事故傷害物件致傷原因和傷勢狀況,並按標準規定作出損傷程度鑑定。
3、成傷機制鑑定。
4、傷殘評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後,當事人認為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
5、酒精含量檢驗。
6、安全效能檢驗。根據案情需對事故車輛檢驗、鑑定。
7、車輛故障鑑定。
8、輛定型鑑定。
9、痕跡鑑定。透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壓等關係。
10、指紋鑑定。
11、量物質鑑定。透過對現場勘驗的微量物質成分檢驗,確定該物質與交通事故關係,常見微量物質有油漆、纖維、塑膠、橡膠、油脂等。
12、物證鑑定。
二、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需要哪些材料
傷殘評定是由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而不是醫院,鑑定機構做傷殘鑑定時,鑑定機構的法醫需要對病人恢復情況進行檢查,所以受害人做鑑定時要親自到鑑定機構。
做傷殘鑑定需要以下四份材料:
(1)委託書;
(2)醫院病歷;
(3)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或者叫出院小結);
(4)影像資料片及其報告單等;
(5)交通事故認定書。
陳中律師小結:
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瞭解到包括屍體檢驗,即有死亡的交通事故需要做屍體檢驗,屍體檢驗分為屍表檢驗和解剖檢驗。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諮詢文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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