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姓嗎戶口本
夫妻雙方如果不是和平離婚,可能存在較多怨念,享有撫養權一方,儘可能消除另一方在孩子身上的印記,想要更改孩子的姓氏,那麼離婚後給孩子改姓,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網友諮詢:
離婚後法院把撫養權判給了我,我現在想帶著孩子改姓,請問需要生父的同意嗎?
陝西陳兵律師事務所
柴玉成律師解答:
自然人可以更改姓名,離婚後一方想要代理未成年孩子更改姓氏的,應當取得生父的書面同意,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需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1、生父或者生母的書面同意
離婚後另一方想要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氏的,應當取得生父或者生母的書面同意,子女已滿十八週歲的,可以自己選擇是否更改,但是更改的姓氏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關於取得生父或者生母的書面同意,因為“冠姓權”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可以協商確定,傳統意義上“冠姓權”屬於生父或者生母彰顯家族、血脈的權利,既然雙方對於權利歸屬有了約定,那麼應當遵守。如果離婚後想要更改的,應當取得原“冠姓權人”的書面同意,表明其放棄冠姓利益。
2、法定程式
離婚後更改姓名的,應當攜帶身份材料等資訊去戶籍辦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 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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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玉成律師解析:
“冠姓權”其實並不是民法上的概念,它是近年來網際網路對於父母對子女姓氏的權利討論的結果。父母雙方對子女的姓氏均享有平等的權利。母系社會時,姓氏從母姓,到了父權制社會才從父姓,這說明,姓氏是由制度安排、生產資料的佔有決定的。中華民族歷經漫長的封建社會之後,普遍認同家譜、宗祠的存在,“宗”“姓”是中國人普遍存在的一種精神符號、歷史印記,家譜就體現了一種姓氏傳承。
冠姓權理論上有夫婦兩人享有,但是由於由古至今的約定俗成,一般的孩子都還是隨父姓較多。現代社會女性意識崛起,越來越多的女性要求行使冠姓權,女性當然享有對對子女的冠姓權,因此夫妻雙方應當秉著平等的原則,協商子女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