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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歷史上有位特殊的“典史”,上任前曾是山東左布政使

作者:由 膠東故事會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09-29

左遷對應的是什麼

明朝建立之初,諸事草創,制度未備,在官員任用上多有“非常規調整”,既不乏“越級提拔”的情況,亦有“連降數級”的案例。而以上兩種情形,在膠東半島(登萊二府)範圍內也均可找到相對應的人物。此前,曾給大家介紹過的萊州府知府董俊(詳見:

明初“越級提拔”的例子:萊州府知府董俊,直接升任兵部尚書

),就屬於前一種情況;而這次要提到的高密縣典史蕭忠,則是後一種例子。

在明代的職官體系當中,“典史”只是一個未入流的小官。《明史職官志》載:“縣。(設)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屬,典史一人……典文移出納。如無縣丞,或無主簿,則分領丞簿職。”

通俗一點來說,典史只是縣裡的一個小官,品級很低(不到九品),排名靠後(不算知縣,前面還有縣丞和主簿),且權責也不重,在平時是個無足輕重的角色(特殊情況除外,明末江陰縣典史閻應元曾率眾抗清,事蹟英勇)。

高密歷史上有位特殊的“典史”,上任前曾是山東左布政使

當然了,典史再小也屬於“朝廷命官”,對於平民而言,能擔任這一職務,也算是出人頭地了。不過,本文所說的蕭忠在成為高密縣典史之前,身份卻並不是平民,而是山東左布政使。

根據明史記載,洪武九年,改諸行省俱為承宣布政使司,罷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參知政事為布政使,秩正二品,後增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也就是說,布政使系一省民政之長,屬地方二品大員。前腳還是二品的布政使,後腳就到高密縣當了不入流的典史,這樣來看,反差的確不小。

蕭忠的仕途為何有這樣一次大的波折?史料並無詳細提及。清康熙版《高密縣誌》中僅記載說:“典史蕭忠,山東左佈政降任。”而年代更早的明萬曆版《萊州府志》也並無更有價值的資訊,更有甚者,後者記載的時間也值得商榷。

高密歷史上有位特殊的“典史”,上任前曾是山東左布政使

關於蕭忠到高密任職的時間,清康熙版《高密縣誌》作“洪武年間”,明萬曆版《萊州府志》作洪武元年。原本按照年代先後,明萬曆版府志似更為可信。但參照歷史背景(洪武元年尚無左佈政之職)及《明一統志》的記載,洪武元年之說應為訛誤。

據《明一統志》,蕭忠為湖廣監利(今湖南省慈利縣)人,洪武間由國子監生授山東左佈政,左遷高密縣典史。考慮到“國子監生”這段履歷,蕭忠踏入仕途的時間不太可能是在洪武元年,而從左布政使降為高密縣典史,也只能是在此之後。

蕭忠為什麼從二品布政使被直降為不入流的典史?為什麼專門降到了高密縣?史無明載,不得而知。他在高密縣任上都有什麼事蹟?亦無從知曉。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高密縣典史並非他仕途的終點。等到了永樂朝,蕭忠竟然由東山再起,重新成為省屬官員。《明一統志》載:“蕭忠,永樂初,復升江西僉事,調廣西。”

高密歷史上有位特殊的“典史”,上任前曾是山東左布政使

僉事的品級雖然不如布政使,但終究也是省屬官員(《明史職官志》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無定員(正五品),是縣裡的典史所遠不能比的。從這一點來看,蕭忠曲折的仕途也算是有個善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