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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共有產權住房細則來了!可“落戶入學”

作者:由 奔跑在城市的獵人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10-16

廣州有房可以入戶嗎

廣州共有產權住房細則來了!可“落戶入學”

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可以享有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公共服務權益,包括教育、醫療、戶政、養老、住房公積金等等。也就是說,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同樣享受子女的幼兒教育、中小學義務教育,可以立戶、入戶,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可以作為本社群居民參加社群活動、享受養老等家庭綜合服務。

1月2日,15屆9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緩解廣州市無房家庭的住房壓力,吸引緊缺人才,滿足新市民住房的需求,實現住有所居目標。

單身申購人應年滿30週歲

《辦法》首先明確了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是保障性住房,廣州的共有產權住房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優惠,按照有關標準籌集建設,以部分產權設定銷售價格,面向符合穩定就業等規定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和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供應,實行政府與承購人按份共有,並透過約定限制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保障性住房。

同時,《辦法》明確了申購條件:第一,單身申購人應年滿30週歲,己婚人士申購則不受年齡限制;第二,本市城鎮戶籍滿10年(具有本科學士及以上學位學歷、中高階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目錄、高技能人才和緊缺工種(職業)目錄、人才綠卡主卡人員之一的,不受戶籍或戶籍年限限制);第三,申購前繳納養老保險滿60個月(中斷、補繳累計不超過6個月且不計在內);第四,家庭成員名下無本市的住宅、商鋪、寫字樓;第五,允許正常退出共有產權住房後仍可再有1次申購機會;第六,對雙職工家庭,或有博士、碩士學位、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等人員優先配售供應。從購買程式上看,房源供不應求時搖號抽籤,不輪候。

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為主

共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各項建設規劃指標、使用良好效能不低於同一居住區商品住房平均水平。其中,以60-80平方米兩居室或小三居室成套住宅為主,可以適應地塊形態插花布局少量60平方米以下和90平方米以上戶型,由申購人根據居住需求和經濟能力自行考慮選擇購房面積大小。

此外,集中新建的居住區配套設施(含車位、車庫)產權歸政府所有,由代持管理機構代持產權並負責管理,租賃給居住區住戶使用,車位(車庫)原則上按不低於1:1配套建設。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也由承購人全額繳交。

購房人產權份額不低於50%

《辦法》要求,購房人產權份額不低於50%,具體按照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均價佔銷售前同地段、同類型新建商品住宅市場評估價的比例確定,同批次銷售的同一專案的產權份額相同,其餘產權份額為政府產權份額。

此外,採用土地出讓時“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集中新建的共有產權住房銷售時,如果限價與市場價基本接近(即限價超過了市場參考價的85%時),經批准可以轉為商品住房按不超過限價優先面向申購人出售,但承購人購買後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不過,如果申購人在申購過程中弄虛作假、違背承諾或未按規定時間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單位公房等政策性租賃住房,即使取得住房也要退還,10年內禁止其申購共有產權住房,將有關失信資訊按照規定納入公共信用資訊管理系統,依法予以失信懲戒。

產權滿2年可轉讓所持產權份額

《辦法》明確共有產權住房產權流轉實行封閉執行(承購人不能購買政府產權份額取得完全產權、不能轉化為商品住房),不得將房屋出租或出借給除本人或配偶的直系親屬之外的他人使用。

滿足2年限售年限後可退出,承購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機構提出轉讓所持產權份額的申請,受讓人應當具有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資格,代持管理機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承購人所持產權份額轉讓產生的增值收益歸承購人享有,轉讓價格低於原購買價格的差價代持管理機構不予補償。

售價可能設定為市場價的50%-85%

據介紹,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前,首先要由代持管理機構辦理評估,取得市場價作為參考。“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集中新建的共有產權住房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照不超過土地出讓時確定的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自行確定具體銷售價格。其他方式籌集建設的,綜合考慮市場價和保障物件支付能力確定銷售均價,一般情況下,可能設定為市場價的50%-85%。具體到單套住房售價,其設定以均價為基礎,上下浮動比例不超過10%。

除了標示的房價和國家規定購買方應負擔的稅費、專項維修資金等法定事項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再向承購人收費或變相收費。

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期間能換購一次

根據《辦法》,承購人已經購買了共有產權住房,因家庭、工作、生活等原因可以享有一次申請轉讓現居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同時新購共有產權住房的機會,即換購僅限一次。

此外,透過正常轉讓產權份額方式退出共有產權住房後已滿5年(即5年內無不動產轉移記錄條件),可以享有一次再次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機會,即再購僅限一次。

發生違法、違規、違反共有約定或被司法查封等情況的,不接受換購或再次申購。換購和再購申購是否給予配售,還要視每批次房源申購供需平衡情況,由住房保障機構屆時確定。

中籤後放棄3年內不得再申購

《辦法》規定,申購人一旦中籤後未按時到場、未按規定選房或未按規定簽訂《買賣合同》和《共有協議》的,其購房資格即時喪失,申購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購。

購買了共有產權住房後,承購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購買本市其他住房或換購共有產權住房的,必須先辦妥所持有的共有產權住房轉讓手續,否則承購人及其配偶或將被追究違約責任。

據悉,下一步將因地制宜分層實施,劃分中心六區統籌建設與周邊五區各自建設兩個層次,未來還將出臺規劃建設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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