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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的觀念是從何時開始的?

作者:由 新京報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3-01-07

怎麼證明錢是萬惡之源

下文經出版社授權,摘編自《觀念的躍升:20萬年人類思想史》,費爾南多-阿梅斯托在文中梳理了平等、性別歧視和婚姻觀念是如何在人類的歷史中產生和演進的,原文標題為“平等、女性和婚姻:新的社會思想”。

性別歧視的觀念是從何時開始的?

《觀念的躍升:20萬年人類思想史》,作者:[英]菲利普·費爾南多-阿梅斯托,譯者:趙競歐,中信出版集團2023年1月。

法律是政治和社會之間的紐帶:統治者試圖透過法律來影響人們彼此相處的行為方式。各式各樣的官僚機構,都將法律成文,併為國家權力提供有時令人驚恐的新辯護,我們從中可以一瞥新的社會思想。

總體而言,這些學說反映了許多早期法典的良好初衷。大多數人最關心的問題是如何調節階級、性別和世代之間的關係。

人皆平等這一觀念就是很好的例證。我們將其視為一個現代理想。僅在最近的大約200年中,人們才為實現這一目標做出認真而持續的努力,但這種觀念在每個時代都曾出現。它始於何時?

人們是從什麼時候關注平等的?

平等學說最早被記載在一份著名的古埃及文獻中,出自阿蒙·賴神之口:這位神說,他“創造的每一個人都與其同類相仿”,吹來的風“每個人都可以和其同類一樣呼吸”,他還多次提到“窮人擁有和富人一樣的權利”;但惡行帶來了不平等,這完全是人類自身造成的。在公元前二千紀,埃及棺材上經常出現這段文字。但它在此之前也許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一些思想家認為,它是一種早期的集體記憶,屬於一個原始純真的“黃金時代”,那個時代不像有記錄的時代那樣不平等,也許是盧梭想象的人類形成社會之前的時代,也許是以社群為單位共同覓食的時代。這個概念蘊含著令人印象深刻的思想。

作為優秀的基督徒和優秀的馬克思主義者,無與倫比的中國科學史學家李約瑟對於公元前7世紀的中國詩歌中對地主的痛恨深有同感。一位詩人如此描寫地主:“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李約瑟將這些詩視為來自“青銅時代的原始封建制度和私有財產制度之前的早期社會階段”的回聲。

從未有一個時代值得如此紀念。但可以想象這樣的時代。大多數文化都會用過去美好時光的神話來譴責現在的罪惡。有古埃及諺語稱時下為“諸神之後到來的時代”,“那個時代的金字塔就是智慧之書,現在還有誰像[它們]?”。在公元前二千紀的美索不達米亞,世界現存最古老的史詩《吉爾伽美什》勾勒出一個沒有運河、監工、騙子、疾病和衰老的時代。《摩訶婆羅多》被譽為世界最長的史詩,將公元前4世紀或前5世紀古印度傳統對同一個主題(一個貧富不分、眾生平等的世界)的看法濃縮其中。隨後不久,中國《莊子·外篇·馬蹄》中描繪了古老的“素樸”境界,在這個境界裡,天地與我並存,萬物與我為一,後來,道德和自然的自由都被聖人、官員、工匠等所摧毀。奧維德的作品所代表的希臘羅馬傳統中,最初的人類過著輕鬆自在的生活,自我約束的唯一準則就是他們的心:因此等級制度毫無意義。

平等的觀念起源於神話,被眾人頌揚,卻鮮少有人信奉。理想主義者偶爾認真對待它時,通常會激起弱勢群體對既有等級秩序的暴力反抗。平等行不通;但是把富人和有權勢的人殺掉,提升受壓迫的窮人的地位,就容易得多了。

性別歧視的觀念是從何時開始的?

紀錄片《尋寶者:美索不達米亞》劇照。

女性地位降低到底該怪誰?

平等主義者通常只致力於減少不平等,或有選擇地解決不平等。平等主義者似乎總是忽略女性這個群體。旨在解釋或證明女性地位卑微的理論往往依據來自公元前三千紀至前二千紀留存下來的線索,然而與之明顯矛盾的是,有證據表明(至少頻繁有人聲稱),崇拜母神是原始社會普遍的信仰,甚至是唯一的信仰。許多女權主義者希望後者是正確的,但它到底正確與否呢?

如我們所見,舊石器時代的獵人雕刻了女性形象,我們很容易將其視為原始大地母親的化身。但它們可能是護身符、分娩儀式的配件、求子用的祭品,或是假陰莖。另一方面,早期的農耕社會顯然非常尊崇女神,在很多保留下來的證據裡,對女神的描繪呈現出非常一致的特徵。

安納托利亞的加泰土丘算得上最古老的人類定居點遺址之一,此地有一尊端莊威嚴的女性坐像,她腹部隆起、乳房下垂、臀部豐滿,坐在豹首扶手王座上,除了頭上的髮帶或王冠,一絲不掛。她的雙手搭在兩個豹首扶手上,兩頭豹子的尾巴纏繞在她的肩上。近東各地均有類似的“動物的女主人”形象留存至今。在馬耳他的塔爾欣,世界上最早的石制神廟之一中存有類似的聖母化身,此外還有更小的女性形象,考古學家將她們暱稱為“睡美人”。公元前二千紀的美索不達米亞文獻將一位女神譽為“母親的子宮,男性的創造者”。早期思想家們似乎並不贊同尼采飽受爭議的觀點:“創造女性是上帝的第二個錯誤。”

單一的女神崇拜普遍存在,這從本質上說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有確鑿的證據表明,那時的確是普遍理解和崇拜女性的。即使在我們並未發現互有來往的文化裡,如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亞原住民的藝術中,同樣的風格化的豐腴身體也會出現(對於在當今藝術界瞭解哥倫比亞畫家費爾南多·博特羅作品的人來說,這種風格非常熟悉)。對女神的考古激發了兩種影響力很大但並不可靠的理論:第一種理論是,數千年前男人開始掌控宗教時,壓制了對女神的崇拜;第二種理論是,基督教挪用了倖存下來的女神傳統,並將其納入聖母崇拜。

無論這些理論有多麼難以置信,男性很可能應為女性低人一等的觀念負責。乍一看似乎有些不合常理。任何男性可以做到的事,女性都同樣可以做到。除了在個別情況中有男性從身體上比任何女性都強壯,平均而言,女性樣樣都能做,也做得同樣出色。而從女性繁衍後代的角色來看,大多數男性都是完全多餘的存在。

女性確實更珍貴,因為一個社會沒有大部分男性也仍然可以延續:這就是為什麼男性更常被用作戰爭的犧牲品。女性的身體與天上的節奏如此呼應,人們很容易將女性視為或者說誤會為神聖的。在最早根據性別進行的經濟分工中,男性往往會被指派進行狩獵,女性則從事採集,就單位能量消耗的熱值來看,女性的工作顯然具有更高的生產率。然而,我們現在稱之為性別歧視的觀念,其極端形式是認為女性天生就低人一等,僅僅因為她們是女性,這種觀點在某些人的思想里根深蒂固。這一觀念是如何開始的?

有三條線索似乎指明瞭方向:從母系向父系繼承製度的轉變(繼承父親而不是母親的地位);出生率的迅速上升,這可能導致女性被養育子女所束縛,因此無法再競爭其他角色;以及將女性表現為奴隸形象的藝術品。公元前二千紀印度河流域嘟著小嘴、沒精打采的舞女青銅像,屬於已知最早的這類藝術品。

關於女性的從屬地位,似乎眾口一詞的是,男性應對此承擔責任。埃及《指導書》中說,妻子是“一本萬利的買賣。別跟她爭辯,也別讓她手裡有權”。夏娃和潘多拉的威脅更大,她們在各自的文化裡都是萬惡之源:夏娃受魔鬼蠱惑闖下大禍,潘多拉則心如蛇蠍滿口謊言。性別歧視是一回事,厭女是另一回事;但後者可能源於前者,或至少兩者可能有共同的起源。

性別歧視的觀念是從何時開始的?

紀錄片《埃及失落寶藏》劇照。

婚姻是一種觀念嗎?

將婚姻視為一種國家參與或執行的契約,這種觀念最早的證據也出現在公元前二千紀:《漢謨拉比法典》對顯然早已存在的婚姻傳統進行了極其詳盡的概括。婚姻被定義為一種透過書面契約儀式化的關係,在不育、遺棄以及如今我們稱之為不可挽回的感情破裂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婚姻關係。法典規定:“如果一個女人恨她的丈夫,說‘你不能碰我’,市議會應進行調查……如果她沒有過錯……她可以帶著嫁妝回到父親的家。”任何一方如若通姦都會被處以死刑。當然,這並不代表此前沒有人將性伴侶關係正式化。

從某種角度來看,婚姻不是一個觀念,而是一種進化的機制:像我們這樣的物種,在很大程度上依賴資訊,必須花大量的時間來培育和指導後代。與大多數其他靈長類動物不同,女性往往要同時養育一個以上的嬰兒。因此,我們需要父母雙方長期聯盟,共同繁衍後代並將積累的知識傳給下一代。在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地點,養育後代的職能呈現為各種各樣的方式;但“核心家庭”,即共同撫養孩子長大成人的伴侶,早在直立人的時代就已經存在。性生活不需要夫妻雙方以外的任何人參與,再嚴肅的態度也不能保證夫妻關係不會破裂。然而,編寫現存最早法典的專業人員似乎已經提出一個新觀念:婚姻並非只是一種個人間的約定,締約的個體還要強制兌現承諾,並在某種意義上得到社會的同意。這也許是國家觀念的副產品,也可能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回應農業社會中男女角色的互補性。現在的法律解決了無法強制執行的契約可能會留下的問題:例如當性伴侶不認可其戀愛關係或共同義務,拒絕對子女負責,或者當第三者或新伴侶造成已有的關係終止或改變時,應該怎樣做。

婚姻制度強大到令人驚訝的地步。在大多數社會中,人們會拼命爭奪控制婚姻的權力,在現代西方,教堂和國家之間的此類競爭尤其激烈。但是其中的原因實在令人費解,除了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他們只要願意,就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儀式化彼此的結合,根本無須考慮世俗世界。很難理解為什麼國家要給予某種兩性的結合以特權。在現代社會,國家對婚姻的介入更多是由於傳統的慣性,而不是為了任何持久的效用。

一些女權主義者認為,女性的從屬地位是支配其他思想的一種元原則,這一主要思想繼而形成了大多數人生活於其中的父權制度。但是在很多時間和地點,女性對自己的從屬地位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蕭伯納的女權主義傑作《巴巴拉少校》中的女反派那樣,透過男人來行使非正式權力。圍裙帶可以操縱男木偶。

性別歧視的觀念是從何時開始的?

《巴巴拉少校》海報。

在兒童屬於重要資源的社會,以性別來分工是合適的,因為在這樣的社會里,需要女性作為專門的勞動力來撫養和教育孩子。如今,兒童的經濟價值微乎其微——比如,他們作為勞動力不合法,身體和智力還極不成熟以致效率太低,抑或像當今西方大部分地區那樣,他們讓父母付出了巨大的照顧、養育和教育費用——女性並不被要求大量生產後代。與無生命的商品一樣,供求規律開始生效;兒童的供給隨需求的減少而減少。因此,男性可以將女性轉移到其他生產工作中。

女性“解放”後,開始在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中從事原本屬於男性的工作,這實際上似乎對男性更合適,女性反倒承擔了比以前更多的責任。隨著女性工作越來越多,越來越努力,男性對家務和家庭的相對貢獻下降了,他們的閒暇和自我中心傾向反而增加了。

女權主義仍在尋找對女性公平,而且能真正發揮其才能的方法。

原文作者/菲利普·費爾南多-阿梅斯托

整理/李永博

導語校對/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