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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嘈雜聲響引發樓下不滿,上門問詢被打致輕傷二級

作者:由 法治時空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3-01-23

惡意中傷在古代構成什麼罪

鄰里糾紛頻發,行為人因不能理性維權,引發衝突。近日,西安市蓮湖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杜某提起公訴。

樓上嘈雜聲響引發樓下不滿,上門問詢被打致輕傷二級

被告杜某與受害人李某繫上下樓鄰居關係。2021年3月某日晚,杜某多次在家中大聲播放音樂影響鄰居休息,李某上樓進行理論,兩人發生口角。杜某情緒激動,一拳打在李某臉上,導致李某左側鼻骨和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為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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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認為,杜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刑法,鑑於案發後杜某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認識到自己法律意識淡薄、自控能力差、遇事容易衝動,並深刻悔改,可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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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這件小事,人們常說衝動是魔鬼,隨事應該冷靜處理,都是鄰里為啥就不能和氣解決協商呢!事後則後悔不已這又是何必,平常隨處可見的愛心互助,感人事蹟屢見不鮮,大家都在相互幫襯,就這麼點事大大出手有失常情。

據律師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人致人輕傷的,屬於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比如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規定致一人輕傷二級的,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編審:蘇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