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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天牢獄之災,華為欠“在基層奉獻13年離職員工”一個道歉

作者:由 壹爸點評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3-01-26

拘留算牢獄之災嗎

這兩天華為又上熱搜了,這次不是美國的打壓,而是華為一位在基層工作了13年的離職員工,在索要一筆30萬離職賠償款時反被誣陷成“敲詐勒索金”,並遭遇了251天拘留的“牢獄之災”。

251天牢獄之災,華為欠“在基層奉獻13年離職員工”一個道歉

被動離職

2005年,李洪元加入了華為杭州,因為這裡的工資高。13年的工作時間,他的收入倍增,也讓他對華為產生了很深厚的感情。在基層業務團隊工作久了,自然知道工作流程,也知道一些所在部門的貓膩,他所在的逆變器業務因為業務造假,佔用了大量公司資金,出於對華為的感情,他選擇舉報。

舉報是得罪人的,舉報如果不被保護也是要受打擊報復的。舉報後,大家都知道這事了,華為高層沒有保護這名舉報者,管理者自然要給基層員工穿“小鞋”了,李洪元說,舉報之後,主管明顯針對他了,不批准出差、不允許調人進入,在2017年續簽合同時,也被告知公司不和自己續簽合同。

這就是舉報的代價,也許華為管理體制也該革新了,舉報者被離職,受益者還在位,堡壘都是在內部被攻破的,如果不重視公司內部的業務造假,遲早也是坍塌的物件。

251天牢獄之災,華為欠“在基層奉獻13年離職員工”一個道歉

華為讓熱搜

離職前的構陷

既然讓自己離職,李洪元尊重公司的選擇,但也得獲得自己合法的賠償,畢竟自己在華為13年的基層奉獻,以後還要生活,這是合情合理,受國家法律保護的。

但他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在華為兢兢業業工作13年,在離職前索要一筆30萬元的補償時會被誣陷“敲詐勒索”,要不是留有錄音的證據,自己不僅要擔負“敲詐勒索”的罪名,還要把牢底坐穿。

離職賠償談判過程很愉快,經過討價還價,2018年3月8日,李洪元在深圳簽收了何某秘書私人賬戶轉來的大概30萬元。儘管有疑問為何是私人賬戶?有沒有交稅?但是沒有拿到年終獎的李洪元的關注度不在這些上,因為年終獎也有20 多萬,所以他選擇起訴。

起訴後不久,12月16日李洪元被從睡夢中帶走,家裡被搜查,警察告訴他華為報案告他涉嫌敲詐勒索。

但是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法律,不是一個企業、一個個人的法律。

經過251天,2019年8月23日,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李洪元被釋放,構陷者的目的始終沒有達到。

251天牢獄之災,華為欠“在基層奉獻13年離職員工”一個道歉

251天牢獄之災,華為欠“在基層奉獻13年離職員工”一個道歉

華為欠這名員工一個道歉

對於多事之秋的華為來說,這不算是個好訊息,不知道華為的任正非和高管看到公司有關部門對自己的前員工這樣“構陷”,他們怎麼想?

也不知道華為高管知不知道自己的前員工舉報有關人員利用職權進行業務造假佔用大量資金?

更不知道華為為何會選擇透過私人賬戶來給離職員工轉賬?難道為了避稅嗎?如果是這樣,華為的所言和所行就有點不符,也偏離我們對華為的認知了。

還有一點是,為何員工會被拘留這麼久,華為相關人員有沒有動用華為的企業影響力或者有沒有利用其他手段對付離職的前員工?派出所和華為都應該給公眾一個明確的答覆。

華為一直在外聲稱自己的企業高效、透明,華為也一直是國人心中的驕傲,到現在我們也不詆譭華為這家企業,但是事發至此,華為企業的人是不是都是合格的管理者,華為的應急管理和反饋為何如此之慢?我們還是存疑。

畢竟法律已經裁定了李洪元無罪,華為確實欠這名在基層工作13年卻被“構陷”的前員工一個道歉,不要傷了他的心,更不要只有狼性而沒有人性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