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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才子約會佳人被抓,縣尉判決說:你們結婚吧

作者:由 瀲灩公子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01-10

風流罪過的意思是什麼

唐宣宗在位的時候,大才子溫庭筠因為得罪過唐宣宗,被貶到方山縣(今屬山西呂梁市)去做縣尉(輔佐縣令的官員,相當於縣公安局長。)溫庭筠在那裡的生活很是無聊,直到判決了一件案子之後,才讓他的平靜似水的官宦生活,平添了幾分動人的傳奇色彩。

當時在方山縣有一個書生,這個書生二十左右年紀,文采風流,英俊瀟灑,也是個才子。自古才子配佳人,這個書生也不例外,他在一年之前,就和縣裡一個大戶人家的千金小姐悄悄好上了。這個大戶千金容貌美麗,身材苗條,父母愛若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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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的女性出門不像現在這樣方便,即使是在相對開明的唐代也是如此。由於平時父母看管很嚴,這個千金只能在閨中讓丫環陪著讀書寫字,彈琴下棋,最多也只能到後院花園逛逛。我們都知道,戀愛中的小情人那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因此書生和千金都感到無法相會,難以忍受。為了能夠和愛人見面,書生和姑娘約定,晚上從後院爬牆進入姑娘的繡樓,一解相思之苦,等幽會過後,趁著天不亮書生還從原路出去。

就這樣,兩個年輕的愛侶之間,透過跳牆的方式私會,雖然辛苦但是依舊甜蜜。不過紙終究包不住火,有一天晚上,書生在爬牆的時候,被大戶人家給發現了,結果人家認為他深夜私闖宅邸,是個竊賊,因此把他捆綁了起來。第二天一早,大戶人家派人將書生押解到了方山縣衙,還寫了訴狀,請擔任縣尉的溫庭筠來審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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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庭筠看了卷宗,見囚犯是斯斯文文的俊俏書生,心裡先就有了幾分好感,於是就開始審問書生。到了此時,書生也不好再隱瞞,只好將和大戶人家千金相好幽會之事和盤托出。溫庭筠聽了知道這書生爬牆是情人幽會,不同於盜賊,又見書生文雅俊秀,就有心為書生開脫罪責。

於是溫庭筠對書生說:“你這是風流罪過,本縣尉看你是個讀書人,就網開一面,如果你能夠當庭作一首《逾(翻)牆摟處子(處女)詩》,本縣尉就赦你無罪。”書生才思敏捷,一聽縣尉大人不責罰自己,只是讓自己作詩,頓時大喜過望,連連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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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書生略微構思了一會兒,一首詩歌脫口而出:“花柳平生債,風流一段愁。逾牆乘興入,處子有心摟。謝玉應潛越,韓香許暗偷。有情還愛慾,無語強嬌羞。不負秦樓約,安知漢獄囚。玉顏如此麗,何用讀書求。”

書生的詩文采斐然,而且引經據典,還說明了自己是赴佳人之約,而不是入室盜竊;還引用了竊玉偷香的典故來掉書袋,可謂一語雙關。溫庭筠是唐朝大詩人,自然是一聽就明白了。溫庭筠見書生不僅一表人才,而且出口成章,更是起了憐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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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庭筠

​於是溫庭筠大笑著在訴狀上提筆寫下了判詞:“多情多愛,還了生平花柳債。好個檀郎,室女(未婚的女子)為妻也合當。傑才高作,聊贈青蚨三百索,我作媒人,讓爾成雙了夙因。”溫庭筠的意思是:書生多情瀟灑,和大戶人家的千金正好做一對。書生的詩歌寫得很有才氣,本縣尉送你三百吊銅錢做潤筆費,順便給你做個媒人,讓那家的千金今天嫁給你做老婆,了卻你們的夙世因緣!

大戶人家見溫庭筠如此判決,自然也不敢反對,於是書生當天就和小姐拜堂成親,入了洞房,溫庭筠則送了三百吊銅錢道賀。一吊就是一千文銅錢,也就等於一兩白銀,三百吊銅錢就等於三百兩銀子,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了。書生因為寫了一首詩,不但被無罪釋放,還抱得美人歸,更得了三百兩銀子,發了一筆小財,真是知識改變命運啊!

參考資料:《全唐五代筆記》《舊小說》《舊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