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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面試題:“在午夜的街道闖紅燈算不算違法?”回答暴露認知層次

作者:由 無處不風景love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3-14

三更半是幾點

前段時間牛津大學在其官方賬號上,給全球網友出了這樣一道題:

“在午夜空蕩蕩的街道上闖紅燈應當算違法嗎?”

該題一出,網友們腦洞大開,各種各樣的答案紛紛湧現。

有人說不違法:

“因為這個時候警察攔你是沒有意義的,路上沒人,而且是在半夜,那麼闖紅燈就不會發生事故。”

“法律是可以在抽象的‘善’和特殊情況之間搭起一座橋樑的”。

也有人說是違法的:

“幾點才算午夜?什麼樣的道路能被歸類為空道路?能保證一輛車都沒有嗎?”

“無論是夜間還是白天,這種行為都會產生風險,並增加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可能在大部分人看來,絕對的遵守規則,或許略顯刻板,但在我看來,明確的規則是降低風險的一大保障,規則就是規則,不管道路上是不是空的,我們都必須遵守。

1

定義是否違法,

在於你對規則的態度

在知乎上有一位題主就有這樣的困惑。

去年五一假期題主計劃好出去旅遊,買的票是4月30號下午的高鐵,需要請假三個小時,而關於請假,在題主的公司,可以有兩個選擇:

一是離開公司的時候正常刷卡,按照事假算,但會扣除相應的工資;

二是離開公司的時候不刷卡,等到回來的時候填寫一個忘記刷卡申請,這樣對工資不會有任何影響。

題主的同事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大多數都是選擇第二種方案,但他猶豫了一下,仍然選擇了正常刷卡。

下面立馬有人回覆說:“如果鑽空子利己不損人,何樂不為?”

例如網友@Payu說的:“任何規則,如果遵不遵守對你未來不重要,那麼你完全可以不遵守!”

他還舉了一個例子來證明自己的觀點:

去歐洲發達國家旅遊,坐公交車完全可以不買票。因為既然是旅遊,那麼“罰單一張,事後付款”便沒有任何意義,拍拍屁股走就得了,信用什麼的也不可能聯網到國內……

所謂是規則就必然有漏洞,但我對這位網友的觀點並不敢苟同。

題主所處的大環境是職場,在職場中,你就要時刻做好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的準備,並且考慮自己的選擇是否符合代價的成本。譬如面對突如其來的考勤檢查時,被發現“缺崗”,那麼付出的代價成本必然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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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宇曾說:“規則的本質,不是表面上看起來的對我們的限制,它其實是風險的外包,文明的饋贈。”

深以為然。

在很多時候,規則甚至能幫你規避風險,成為你生命的一道防線。

一個非常現實的例子就擺在我們面前。

看過這樣一個影片,兩年前一天深夜,兩個外賣小哥同時在一個紅綠燈路口,因為夜已經深了,路口的車流量並不大,藍色車子的小哥選擇遵守交通規則,耐心等候,而紅色車子的小哥卻等不及這一會,見沒有車便抱著僥倖心理闖了紅燈,結果一輛疾馳而過的車將他撞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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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規則的十字路口,不同的選擇,兩個人的命運就這樣走向了不同的結局。

所以,有些規則我們必須遵守,有些底線我們堅決不能跨過。

3

道德使命是自律,

制度規則是他律

君子慎獨,則心安。

小說《默讀》中就有這樣一句話:“房門院鎖防君子不防小人,種種法律和規則,似乎也都只能鉗制老實本分的良民。”

之前,一則易烊千璽借書逾期未還而被中戲圖書館“催債”的新聞在網上火了一把,因為很多人對此都非常感同身受,在大學期間借書逾期而交罰金幾乎是每個大學生都有過的經歷。

但是讓網友們沒有想到的是,這則新聞之下,有個微博大V蹭熱度可謂是蹭出了新高度。

這位大V曾在微博上發文說自己就是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怎麼個“精緻”法呢?在上海戲劇學院讀書時,該大V但凡發現圖書館裡有他喜歡的古書,就統統借來不還,這些古書大多是豎排版繁體剛解放時出版的,極具收藏價值。

那麼他怎麼鑽制度的漏洞的呢?

他在校時,學校圖書館規定如果不能還書,要按照圖書標價三倍償還,三倍仍不足10元的依然按10元賠償,而他看中的古書大多原價就幾角幾分錢,所以他就這樣按十元一本的價格把上戲圖書館裡的《全唐詩》、《李白全集》、《樊川全集》等等N套50年代的古文書全部賠回了自己的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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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V就這麼毫不掩飾地將一段上不得檯面的往事搬到了公眾面前,甚至還在網友怒斥其“鑽了制度的空子還洋洋得意”後,擔當起了大眾的“契約精神啟蒙者”,聲稱“違約也是契約的一部分”,認為自己已經賠償過三倍的價格了,一切都是完全合理的。

他把學校的圖書館當作舊書攤,利用圖書館的制度漏洞,讓自己用最便捷、價效比最高的方式,滿足自己的收藏愛好,而其他人卻永遠看不到這些年代久遠的古書了。

北京日報如是說:“身為社會的一分子,必然要多一份道德的束縛,總遊走在底線邊緣,秀自己的道德瑕疵,絕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

羅翔老師說過:

“道德是自律,而不是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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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要靠自律,因為道德從來都是是用來約束自己的,不是做出來給別人看的;

而遵守制度規則,就要靠他律,不去鑽制度的空子,給自己多留一份道德的底線,終歸是每一位“社會人”該有的覺悟。

3

鑽規則的漏洞,

最終會被規則反噬

曾在文章中看過這樣一個案例。

一位留學生在國外留學的時候,發現當地公共交通系統的售票處是自助的,自行買票,車站也幾乎都是開放式的,不設檢票口,也沒有檢票員,甚至連隨機性的抽查都非常少。

於是,她便拿定主意,逃票上車,心裡美滋滋:“又省下一筆!”

所有的一切都非常順利,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逃票上車成了她的日常,大學畢業了,卻在找工作的過程中連連碰壁。

這位留學生各方面都很優秀,也十分符合用人單位的要求,很多單位一開始都對她熱情有加,可是過了幾天卻又拒絕了她。

她感到不解,最終從一名HR的口中得知,自己頻頻被拒的原因竟然只是因為公司查了她的信用記錄,有3次逃票被處罰的記錄。

留學生只能反駁說:“為了這點小事,你們就放棄一個多次在學報上發表過論文的人才嗎?”

而HR表示,逃票這件事完全可以證明兩點:

1.你不尊重規則;

2.第二,你不值得信任。

不尊重規則就會讓人失去信任感,透過鑽規則的漏洞,或許能苟得一時之私利,卻在道德上刻下了難以磨滅的瑕疵。

社會需要規則來維持正常執行,個人也需要規則來約束自我。

輕視規則的人,永遠不知道哪一天,就搬起石頭砸到了自己的腳。

作家帕斯捷爾納克說:“生活是一個宏偉的競技場,大家儘可以在那裡進行奪取勝利的較量,但必須老老實實地遵守比賽規則。”

大多數人走路等紅燈,你走路就要等紅燈;然而,大多數人闖紅燈,唯獨你一個人在路口等紅燈,就顯得格格不入。

但是,永遠不要覺得遵守這份規則沒有意義。

因為,也許一次違規的代價,換來的可能是終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