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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嵐皋縣旅遊專案涉“挖山填河”被專項督察 追責21名領導幹部

作者:由 中華建設雜誌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6-30

任縣環保局局長是誰

據陝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網站7月16日訊息,安康市釋出《嵐皋縣“挖山填河”旅遊專案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對生態環保部專項督查的嵐皋縣“挖山填河”旅遊專案生態環境問題進行了整改,並對21名領導幹部進行了追責。

陝西嵐皋縣旅遊專案涉“挖山填河”被專項督察 追責21名領導幹部

據悉,2018年8月3日-11日,生態環境部組成督察組,對《國內動態清樣》(第2706期)反映的安康市嵐皋縣“挖山填河”旅遊專案生態環境問題開展了專項督察。2018年9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印發了《關於移交嵐皋縣“挖山填河”旅遊專案生態環境問題的函》(國環督察函〔2018〕80號)。對此,安康市高度重視,把專項督察整改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立即責成嵐皋縣依紀依法調查處理,釐清責任,嚴肅問責。

依照《嵐皋縣水上樂園旅遊專案生態環境問題專項整改工作方案》,目前,各項整改任務已基本完成,具體整改的情況包括:

針對“及時調整龍爪子旅遊綜合體專案規劃內容,對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建設實施”的反饋意見。及時調整規劃,糾正違規開發問題。由嵐皋縣對嵐皋縣城總體規劃進行修編。目前,《嵐皋縣縣城總體規劃(2018-2035)》已完成專家評審和前期相關手續並報市政府批覆,市政府統籌國土空間規劃,待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後,實行多規合一;《羅景坪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已編制完成。

針對“考慮到水上樂園專案填土築基部分恢復原狀將帶來二次汙染和生態環境破壞,建議保留地基部分,拆除水上樂園等相關設施,恢復原規劃用地性質”的反饋意見。一是立即停止水上樂園專案運營;二是拆除了水上樂園相關設施。按照整改方案,完成了叢林探險水寨、彩虹滑梯、夢幻螺旋滑梯等7處遊樂設施的拆除工作,對設施拆除後的場地進行了綠化改造。三是保留了有關公用設施。對海嘯池、潮汐漂流河、魚療池、兒童戲水池等4處蓄水區域進行注水作為景觀,保留了地面公廁、水淨化裝置用房、水手餐廳、遮陽棚、小庫房等基礎設施配套用房,用於市民休閒娛樂公共服務;四是對專案部分場館進行了綜合利用。將水上樂園原賓館、餐廳改造為嵐皋縣遊客接待中心、文化館和圖書館,收回室內游泳館經營管理權,設立嵐皋縣中小學游泳訓練基地,作為承擔公益性功能游泳館對外開放。

針對“鑑於文化產業園區專案已完成挖山工程,難以恢復原狀,同時考慮嵐皋縣城尚無面積較大的群眾休閒場地,建議停止相關工程建設,將挖山後形成的空地改造為綠地公園,發揮公共服務功能”的反饋意見。2018年9月21日,嵐皋縣停止了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專案,委託專業園林設計公司進行綠地公園設計,於當年10月21日完成已建建築物和構築物拆除工作,並進行覆土補植工作;2019年1月8日,啟動綠地公園建設,目前已建成綠化景觀、觀光休閒步道(含消防應急車道)、生態停車場、戶外生態運動場等工程,並完成破壞山體的復綠工作。

相關的問責情況: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根據有關規定,分別對嵐皋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市林業局、市發改委等市級部門和嵐皋縣住建局、林業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原環保局)、自然資源局(原國土局)、發改局、農林科技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共追責領導幹部21人。

其中:(一)縣處級幹部6人。給予嵐皋縣委副書記、縣長楊義龍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邢新滿黨內警告處分;對市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揚斌,市發改委副主任、時任重點專案辦主任鄧軍,市國土局不動產管理中心主任、時任嵐皋縣國土局局長馬新斌等3人誡勉談話;對嵐皋縣委書記周康成誡勉談話。

(二)鄉科級及以下幹部15人。給予時任縣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盧修勇記大過處分;給予時任縣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祝理政務警告處分;給予縣發改局總工程師盧修頂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發改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兵,時任縣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平,縣環保局局長王建華,時任縣住建局副局長李建軍等4人政務記過處分;對時任縣農林科技局局長周春棟、時任縣國土局局長鬍潤寶、時任縣環保局副局長張軍、時任縣住建局城建監察大隊大隊長張宏、時任縣國土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徐家勇、縣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長李發平、縣林業局林政股股長王明壽等7人誡勉談話;對縣發改局節能辦主任張習平批評教育。

(三)對縣發改局領導班子集體約談。

下一步工作,安康市將汲取嵐皋縣“挖山填河”旅遊專案生態環境問題教訓,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依法依規,科學決策,規範專案審批行為。同時,強化生態環境日常管理,防止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