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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曉群︱五行佔:狂咎之居喪不哀

作者:由 澎湃新聞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7-01

中心不戚居喪不哀什麼意思

《漢書·五行志》記載“狂咎”,接上述“視遠步高”等八例,還有六例如下:

其九,襄公三十一年,公薨。季武子將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謂不度。不度之人,鮮不為患。若果立,必為季氏憂。”武子弗聽,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是為昭公。立二十五年,聽讒攻季氏。兵敗,出奔,死於外。

其十,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見楚令尹圍之儀,言於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它志;雖獲其志,弗能終也。”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其十一,昭公十一年夏,周單子會於戚,視下言徐。晉叔向曰:“單子其死乎!朝有著定,會有表,衣有襘,帶有結。會朝之言必聞於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容貌以明之,失則有闕。今單子為王官伯,而命事於會,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恭,不昭不從,無守氣矣。”十二月,單成公卒。

其十二,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硃失位,位在卑。魯大夫送葬者歸告昭子。昭子嘆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詩》曰:‘不解於位,民之攸塈。’今始即位而適卑,身將從之。”十月,蔡侯朱出奔楚。

其十三,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於翟泉,將以城成周。魏子涖政,衛彪傒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誼也。大事奸誼,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而田於大陸,焚焉而死。

其十四,定公十五年,邾隱公朝於魯,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贛觀焉,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旋,進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君為主,其先亡乎!”

接《漢書》“狂咎”,《後漢書》也有四例:

其一,建武元年,赤眉賊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劉盆子為天子。然崇等視之如小兒,百事自由,初不恤錄也。後正旦至,君臣欲共饗,既坐,酒食未下,群臣更起,亂不可整。時,大司農楊音案劍怒曰:“小兒戲尚不如此!”其後遂破壞,崇、安等皆誅死。唯音為關內侯,以壽終。

其二,光武崩,山陽王荊哭不哀,作飛書與東海王,勸使作亂。明帝以荊同母弟,太后在,故隱之。後徙王廣陵,荊遂坐復謀反自殺也。

其三,章帝時,竇皇后兄憲以皇后甚幸於上,故人人莫不畏憲。憲於是強請奪沁水長公主田,公主畏憲,與之,憲乃賤顧之。後上幸公主田,覺之,問憲,憲又上言借之。上以後故,但譴勑之,不治其罪。後章帝崩,竇太后攝政,憲秉機密,忠直之臣與憲忤者,憲多害之,其後憲兄弟遂皆被誅。(勑,讀chi四聲)

其四,桓帝時,梁冀秉政,兄弟貴盛自恣,好驅馳過度,至於歸家,猶馳驅入門,百姓號之曰“梁氏滅門驅馳”。後遂誅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