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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撞了別人或車,交通肇事逃逸,你逃得了麼

作者:由 虔誠懺悔者NAN叔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7-27

撞了人家車逃逸怎麼處罰

前幾天上班路上,早高峰大家都著急趕時間,我也是趕時間,因愛人粉碎性骨折需要接送,由於她走的慢,所以上班路上時間我們比平常提前了個把小時!走裡來也不是很趕,正常時速3-40/公里。

中途行使到半路,路況變差,當遇到紅路燈路口我正在直行(已進入路口),對面有搶行的左轉車,看到對方打燈我不由得減速,對方離近還打了感謝手勢,我先讓對方過去了,這時我由中間向前開,已經到了對面的人行道,快過路口了,此時路口車非常多,對面又急駛來一輛車,不打轉向燈,搶行從我停止的車頭前左轉加塞,穿插!我也沒動,他要是能過去也就算了,可是悲劇是車多路窄,對方左轉車刮傷了我的車,我第一時間開啟雙閃下車檢視,車受傷,在看對方,停都沒停跑了,由於穿插快,我只記住車牌尾三位數!家人提醒才想起記錄儀,瞬間調出記錄儀,對方車牌,行駛狀態,完整記錄!

由於對方未停車,我很生氣,直接報警,122很快聯絡警察處理,讓我去交警隊事故科,我送完家人就趕往,去了情況一描述,填寫事故報案!警察很快聯絡對方,幾乎不費口舌,對方1小時到隊接受處理,到了見了道歉,態度誠懇,警察問我是否滿意,先是私下調節,能達成一致,就不深究,私了!不行就民警出面,那就麻煩了,我也好說話,對方也態度非常誠懇,談攏修車,就這樣就私了!事情也就結束。不再追究!不然後果很嚴重。

科普:交通事故輕微逃逸(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後奉勸覺得自己跑了就萬事大吉的人,記住只是別人受傷輕微不追究你,如果追究你,你在態度差,錯過調節,等到民警出面那就晚了!所以發生故不可怕,要正確面對,積極協商處理,逃逸只會讓你雪上加霜,還會牢獄之災!滿是探頭今天,無處可藏,這次從發生到逃逸到最後協調結束,緊一個小時,如果逃逸後警方通知你在不到場接受調查,狡辯,只會害了自己。什麼理由離開現場都蒼白無力了。

你撞了別人或車,交通肇事逃逸,你逃得了麼

你撞了別人或車,交通肇事逃逸,你逃得了麼

你撞了別人或車,交通肇事逃逸,你逃得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