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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圍毆刺傷3人,一審被判無罪檢方抗訴兩年後終撤回

作者:由 紅星深度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12-18

我也不知道少年究竟該是什麼

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圍毆刺傷3人,一審被判無罪檢方抗訴兩年後終撤回

↑小蔣

小蔣一家終於等來了最終的結果:檢察院撤回了抗訴,小蔣成為了無罪之身。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廁所內,彼時尚未年滿15歲的初二少年小蔣,遭到同年級15名學生的毆打。小蔣在混亂中拿出一把事先準備好的摺疊刀亂舞,刺傷了圍攻他的3名學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小蔣是在被他人毆打、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情況下,被迫進行自衛反擊,屬於正當防衛,判處無罪。

但吉首市檢察院隨後抗訴,認為小蔣並非孤立無援,可以向師長求助而未求助,不屬於正當防衛。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時隔兩年後,2022年11月9日,上級檢察院最終認為,吉首市檢察院的抗訴不當,決定撤回抗訴。

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圍毆刺傷3人,一審被判無罪檢方抗訴兩年後終撤回

小蔣傷人時使用的摺疊刀(圖樣)

遭15人圍毆

初二少年用小刀反抗刺傷3人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園內發生了一起傷人事件,改變了小蔣的人生軌跡。

當天中午,學校男廁所裡,還差一個月滿15歲的小蔣,被同年級的15名學生圍著:對方一人上前,將小蔣摔倒在地,隨後十餘人一擁而上,對他拳打腳踢。

混亂中,小蔣拿出一把事先準備好的摺疊刀亂舞,刺傷了圍攻他的3名同學。其中,兩人為重傷二級,另一人為輕微傷。

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經小蔣時任班主任證實,小蔣是從外地來吉首上學的學生,曾多次遭到當地多名學生的排擠、欺凌。

案發前不久,小蔣與同班女同學講了幾句話,被胡某認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蔣給他買包煙賠禮道歉,否則就要打他。

對此,小蔣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花7元買了一包紅旗渠牌香菸,但胡某嫌煙“太差”,沒有收下。

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圍毆刺傷3人,一審被判無罪檢方抗訴兩年後終撤回

雙方發生衝突所在的男廁所

事發當天上午,另一名與小蔣有“過節”的學生孫某彬在廁所遇到胡某等人。兩人商量之後,都決定要打小蔣,並打算把小蔣喊到男廁所毆打。

2020年9月,小蔣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曾回憶,當他明確拒絕去廁所後,孫某彬“威脅我說不去的話,到了學校外面喊社會上的人打我”;於是,小蔣從課桌內拿出一把摺疊刀(非管制刀具),藏在右手衣袖內,跟著孫某彬等人去了廁所。

根據小蔣的供述,摺疊刀是事發前一天,一名同學丟在他桌上的,“前一天胡某來找我說要打我,很多同學過來問我怎麼回事,其中一人把刀丟在我桌上,我就收了起來。聽到胡某說要打我,我一直坐在位子上沉默,不知所措,沒有抬頭看,所以不知道是誰把刀給我的。”

判決書內容顯示,在男廁所,一名學生率先將小蔣撂倒在地後,其餘14人一擁而上,對著小蔣拳打腳踢。根據一審判決書,受到眾人毆打的小蔣,拿出事先藏好的摺疊刀亂舞。

一審認定正當防衛後

檢方抗訴稱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吉首市法院看來,這是一起以孫某彬、胡某為首的“以多欺少、以眾凌寡的校園暴力案件”。

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孫某彬僅以“煩躁小蔣”為由毆打小蔣,胡某以“小蔣和他所謂的‘女朋友’(小蔣同班女同學)講了幾句話為由”毆打小蔣,孫某彬、胡某的行為並不是約架,而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行為。

“小蔣是在被他人毆打、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被迫實施的自衛反擊。”吉首市人民法院稱。

針對小蔣事先準備摺疊刀的行為,法院認為,使用為預防不法侵害而攜帶的防範性刀具,不影響正當防衛的成立,“小蔣在被告知要被打、且早讀下課後已被多人推搡踢拽、被多人脅迫到廁所的情況下,為預防不法侵害而攜帶了一把非管制摺疊刀,這一行為的目的,不是為了實施故意傷害,而是為了對可能發生的不法侵害進行的防衛準備。”

同時,法院還認為,小蔣的反擊行為沒有超出必要限度,在反擊、反抗的過程中,刺傷了對他實施暴力侵害的陳某林、陳某濤後,並未再繼續實施傷害行為。

吉首市人民法院稱,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小蔣始終處於一種被動的、被欺凌的孤立無助狀態,從打架的犯意和傷害行為的實施,都是被動、被迫的,雖然期間小蔣問過“你們誰先來”,事後也講過“你們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之類的話,但不能改變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動應對的狀態及整個事件的性質。

法院認為,小蔣系受校園欺凌物件,孫某彬、胡某、陳某林等15人都是去毆打小蔣或者去“撐場子”,小蔣被十餘人圍毆時進行自衛,造成實施欺凌的同學受重傷,這一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小蔣犯故意傷害罪的理由不成立,判處小蔣無罪。

吉首市法院的無罪判決結果,未被檢方認同。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檢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要求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小蔣刑責,“本院依法審查後認為,該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定性錯誤、適用法律錯誤。”

吉首市檢察院認為,案發當時處於學校這一特殊環境內,小蔣並非孤立無助,可以尋求老師的幫助,可以給家長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內對對方的無理要求置之不理;但小蔣沒有采用上述正當合法的維權途徑來保護自己,而是準備刀具用於鬥毆,“被動應約,不能成為正當防衛的合理前提。”

湖南被霸凌少年遭15人圍毆刺傷3人,一審被判無罪檢方抗訴兩年後終撤回

↑法院准許檢方撤回抗訴

抗訴兩年後上級檢方撤回

終獲無罪 但人生軌跡已改變

2022年11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小蔣爺爺處獲悉,日前,他們收到了湘西州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書》,檢方已經撤回了抗訴。

紅星新聞記者從該《刑事裁定書》中看到,湘西州中院在審理過程中,湘西州檢察院認為抗訴不當,決定撤回抗訴;11月9日,湘西州中院作出裁定,准許檢方撤訴,吉首市法院此前無罪判決自該《刑事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11月14日,小蔣爺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從案發到無罪判決最終生效,他們等待了3年多的時間,這3年,對一家人而言“是一個非常大的煎熬”。

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小蔣一家是湖南省邵東人,小蔣3歲時,父親因病去世,母親在吉首市打工,小蔣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

根據小蔣時任班主任、吉首二中的數學老師石英利的講述,案發之前,小蔣不是調皮搗蛋的學生,成績在班上能排十來名,在全年級也是中等偏上,數學成績尤其好;平時午休期間,石英利會把小蔣和其他一些數學成績好的學生帶到辦公室輔導功課。

但在案發以後,少年的人生軌跡就此改變了。2019年8月7日,小蔣被刑拘,直到2020年7月法院一審作出正當防衛的無罪判決後才走出看守所,被羈押了近11個月。

小蔣爺爺向紅星新聞記者說,他帶著小蔣回到了老家上學,但因為羈押11個月學習已經落下,加上案件遲遲未有定論,給小蔣身心帶來巨大的壓力,小蔣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

在當地一所專科學校就讀一段時間後,小蔣選擇了輟學打工。目前,已經年滿18歲的小蔣,在當地一家飯店做服務生。

“希望孩子的心態能夠儘快恢復正常吧。”11月14日,小蔣爺爺對紅星新聞記者說。小蔣爺爺還表示,將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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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責編 唐歡 編輯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