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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受到侵犯後有哪些途徑可以維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作者:由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1-24

侵權糾紛怎麼申請賠償

我國越來越重視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最主要的三種智慧財產權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與商標權也被統稱為工業產權。

那麼,當智慧財產權受到侵犯後有哪些途徑可以進行維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今天我們邀請到

信之源智慧財產權領域的李楠律師

為大家指點迷津,

趕緊一起來了解吧!

01

智慧財產權受到侵犯後有哪些途徑可以維權?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首先要注意蒐集和儲存證據,然後可以選擇透過以下途徑尋求解決:

(1)自行與對方協商調解。

當事人

可自行協商或

委託第三者(如智慧財產權保護調解中心、律師事務所以及自然人等)調解智慧財產權糾紛。

(2)透過行政途徑解決。

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糾紛處理請求,市場監管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後,會作出侵權是否成立的行政決定。

(3)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可以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

02哪些材料可以作為侵權的證據?

遇到此類情況,根據

哪些材料可以作為侵權的證據?

的一般規則,權利人需要收集如下證據:

一類是

“誰主張,誰舉證”

的證據。包括當事人提供的涉及智慧財產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智慧財產權登記證書、取得權利的合同等。

另一類是

證明原告享有智慧財產權

的證據。包括當事人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以定購、現場交易等方式購買智慧財產權複製品而取得的實物、發票等。

證明被告侵權

03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智慧財產權受到侵犯後有哪些途徑可以維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在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壟斷法》、《科學技術進步法》、《電子商務法》等。其中部分對於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賠償計算規定如下: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型別、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三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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