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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2-01

減除費用扣除確認怎麼改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釋出的《關於進一步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針對需要在2021年1月及之前就辦理2021年1月稅款所屬期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算稅業務的扣繳單位,“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提供了手動維護“符合享受6萬元扣除減除費用”納稅人名單的功能,具體操作方法參照以下操作指引。本指引是針對 2021年2月前,稅務局端未自動歸集名單時,扣繳端實現上述“手動維護名單”和“報表填寫算稅”等相關功能的介紹。

01

政策提示

登入扣繳端後,首頁會自動彈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的政策通知: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藍色字型為超連結,點選可開啟政策連結(含政策解讀)。

02

上年度申報資料補全

2。1 功能描述

針對需要辦理2021年1月稅款所屬期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算稅業務的扣繳單位,扣繳端提供了根據本地上年度綜合所得申報資料自動統計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名單功能。但如果扣繳端本地上年度1-12月的申報資料不完整,則無法自動統計,只能手動新增人員名單。

因此,如果此類單位仍希望使用自動統計功能,需要提前將上年度申報資料進行手動補全。如果已有完整上年度申報資料或不需要使用自動統計功能的,則可以直接跳轉到“減除費用扣除名單確認”章節。

2。2 人員資訊採集

對於要按照6萬元扣除累計減除費用的納稅人,需先判斷納稅人是否已採集人員資訊,如未採集,則需先在《人員資訊採集》中採集並報送納稅人資訊。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人員資訊採集支援“單個新增”和“批次匯入”。如果需要新增的納稅人比較少,可以點選【新增】按鈕手動輸入納稅人資訊,輸入完成後點選【儲存】按鈕儲存人員資訊。

如果需要新增的人員較多,可點選【匯入】→【模板下載】,下載客戶端中提供的標準Excel模板。將人員各項資訊填寫到模板對應列,然後點選【匯入】→【匯入檔案】,選擇Excel檔案,匯入到客戶端中。

人員資訊採集完成後,需點選【報送】按鈕將採集的納稅人資訊報送到稅務局端。

注意,採集的納稅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人員狀態”必須為“正常”;

2)“是否扣除減除費用”必須為“是”;

3)“任職受僱從業型別”必須為“僱員”、“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和“實習生(全日制學歷教育)”中的一種;

4)“任職受僱從業日期”必須小於等於稅款所屬年度(2021年)的1月。

2。3 收入及減除填寫

需要補全上年度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資訊的,需完成本章節“收入及減除填寫”和“稅款計算”部分操作,可透過系統首頁(如下圖)進行稅款所屬月份切換。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進入【綜合所得申報】介面,選擇需要填寫的所得專案。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以“正常工資薪金所得”為例,系統提供4種報表填寫的方式。

1)單個新增

如果需要新增的人數較少,可透過【新增】功能單個新增。點選【新增】按鈕彈出新增頁面,選擇需要新增的人員,並填寫報表資料後,點選【儲存】將資料儲存到本地。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2)複製上月資料(僅“正常工資薪金所得”)

如果上一屬期填寫了報表資料,且本期資料與上期資料無變化(或變化不大),則可以透過【匯入】-【匯入資料】-【複製上月資料】功能,複製上月填報的資料(如果上月無資料則不能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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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成零工資(僅“正常工資薪金所得”)

如果新增的人數較少,也可以透過【匯入】-【生成零工資】功能為納稅人生成一條零工資記錄,生成零工資後,支援手動修改。

4)匯入

除以上三種方式外,也可以下載匯入模板自行匯入。點選【匯入】→【模板下載】下載標準模板,錄入資料後,點選【匯入資料】→【標準模板匯入】選擇模板檔案批次匯入資料。

注意,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才可以自動統計:

1)必須1-12月均存在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或勞務報酬所得(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勞務)才符合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條件;

2)不能同時存在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勞務);

3)上一年度1-12月收入合計(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能超過6萬元。

2。4 稅款計算

報表填寫完成後,點選【稅款計算】進行算稅。如果稅款計算成功,則該屬期資料補充完成(其他月份可以按照該流程繼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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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減除費用扣除名單確認

3。1功能描述

根據本地上年度預扣預繳申報資料自動彙總並提示可能符合條件的員工名單,扣繳義務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對和確認,或手動新增需要直接按照6萬扣除減除費用的納稅人。

3。2操作步驟

3。2。1選擇稅款所屬期

在首頁選擇稅款所屬月份【2021年1月】。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進入【綜合所得申報】-【正常工資薪金所得】或【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勞務)】報表填寫頁面時,系統會根據本地上一年度資料彈出不同提示:

如果本地上一年度資料不完整,則彈出如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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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地上一年度存在完整的填報資料,則彈出如下提示: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點選【立即確認】開啟【減除費用扣除確認】頁面。(也可透過對應所得專案的收入列表頁面,點選【更多操作】-【減除費用扣除確認】進行確認。)

3。2。2 減除費用扣除確認

3。2。2。1 名單自動統計

如果本地上年度1-12月資料完整,且之前未確認過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的納稅人名單,則進入“減除費用扣除確認”介面時,系統會自動根據本地資料統計符合按照6萬元扣除減除費用的納稅人。

統計後符合條件的人員會顯示在列表上,且“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預設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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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只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納稅人才會被統計:

1)人員資訊採集中“人員狀態”為“正常”;

2)“是否扣除減除費用”為“是”的納稅人;

3)任職受僱從業型別為“僱員”“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或“實習生(全日制學歷教育)”;

4)“任職受僱從業日期”小於等於稅款所屬年度1月;

5)上一年度1-12月連續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包括下面所有小類,不能存在連續勞務)或上一年度1-12月連續申報了“勞務報酬所得(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勞務)”(不能存在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

3。2。2。2 新增

如存在符合條件但系統未統計到的納稅人,可透過【新增】功能手動新增。

點選【新增】按鈕彈出人員新增對話方塊,點選“姓名”或“證件號碼”欄,系統會自動帶出“人員資訊採集”中人員狀態為“正常”的納稅人。

確定新增後,系統會將人員資訊儲存到稅務局端。如果儲存成功,則該條資料也會儲存到扣繳端本地(如果儲存失敗,則不會儲存到扣繳端本地)。

新增成功的納稅人,“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預設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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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人員資訊採集中以下人員不允許新增:

1)是否扣除減除費用為“否”的納稅人不允許新增;

2)任職受僱從業型別為“其他”的納稅人不允許新增;

3)任職受僱從業日期大於當前稅款所屬年度1月的納稅人不允許新增。

3。2。2。3 更新

如果重灌了扣繳端或透過其他渠道變更了需要按照6萬元扣除減除費用的納稅人資訊,可手動點選【更新】按鈕從服務端獲取最新的確認結果(前提是已經在“人員資訊採集”中提前採集好納稅人資訊)。

點選【更新】彈出二次確認提示,點選【確定】則呼叫服務端介面獲取所有存在確認記錄的納稅人及其確認結果。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3。2。2。4 確認

如果當前不存在已修改的資料,則點選【確認】按鈕直接關閉介面。

如果當前存在已修改的資料,則彈出二次確認提示: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減除費用扣除確認完成後,點選【確認】可將本次修改了確認結果的納稅人名單及資訊儲存到稅務局端。儲存成功後,資料同步儲存到扣繳端本地資料庫(如果儲存失敗,則不會儲存到扣繳端本地)。

3。2。2。5 查詢

支援按照“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 “姓名”和“證件號碼”自定義查詢。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預設為“請選擇”,可選擇“是”或“否”。

04

累計減除費用計算

減除費用扣除名單確認完成後,即可正常填寫2021年1月屬期的申報表。報表填寫完成後,點選【稅款計算】,系統會按照納稅人的“減除費用確認”資訊和“人員資訊採集”資訊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操作指引

累計減除費用計算規則如下:

1)“稅款所屬期”

2)人員資訊採集中“是否扣除減除費用”為“否”時,累計減除費用預設為0;

3)當“是否扣除減除費用”為“是”,且“稅款所屬期”>=“任職受僱從業日期”時:

a。如果選擇扣除6萬減除費用,且“任職受僱從業日期”=扣除年度1月(或為空)時則減除費用預設為60000,

b。如果未選擇扣除6萬,或選擇扣除6萬減除費用但“任職受僱從業日期>稅款年度的1月”,或選擇了扣除6萬減除費用但“離職日期

① 選擇了【入職年度就業情形】:Max【(Min(稅款所屬期月份,離職月份) - 稅款所屬期年度的1月 + 1),0】

② 未選擇【入職年度就業情形】:Max【(Min(稅款所屬期月份,離職月份) - Max(任職受僱從業日期年月,稅款所屬期年度的1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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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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