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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女人哭嚎著爭奪一男孩,都說是親生的,法官說:孩子已經死了

作者:由 洞鑑歷史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2-04

我是不是應該死了

遺傳指的是親子之間以及子代個體之間性狀存在相似性,也就是說,兄弟姐妹還有父母總會有許多相似的地方,比如眼睛、鼻子等,但是如果判斷兩人之間是否具有親代關係透過外貌,這是不具有科學意義的,僅僅能說是一種猜疑,不能用其去判斷。

在古代的時候通常有許多去判斷是否具有親情關係的方法,這種方法我們也經常在一些現在拍攝的古裝劇之中經常看到。在古代的醫學著作之中,人們經用將血液滴到不同的部位去判斷親情關係,在三國的時候,人們經常將血液滴到已經去世的親人屍體的遺骨上,如果血滴能過融入遺骨,其可以證明之間的親情關係。

在明朝的時候,人們曾經用另外的一種方法來證明親情關係,就是人們將兩人都還健康存活時候的血液收集,將兩個人的血液混合放在一個容器罐之中,如果兩者之間的血液可以互相通透過,則可以證明兩者之間是親情關係。但是其實,這兩種方式根本不存在現代科學道理的,也就是說沒人可以證明這兩種方法是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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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家可能都看過《聖經》,在這本書中曾有這麼一個片段,兩位女子在爭執孩子,兩位女子都用充分的理由來證明說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卻沒有辦法去證明這個孩子是兩位女子哪位的,因此,國王一狠心讓將其孩子用父子砍成兩半,兩位女子各一半,但是一位女子卻哭喊著,寧願讓國王賜她一死也不要去傷害孩子,正是因為這個感人的行為,國王將其孩子判給了這位女子。因為,全人類真正的母親,永遠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一絲絲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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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的歷史讓其實也有相像的例子,在北魏時期,當李崇在擔任官職的時候就曾遇到過這麼的一件事情,一個兒子在家人的看護不慎之後走失了,但是被另外的人所收留了,雙方都成是自己母親,由於無法辨認孩子是誰的,極具才華的官員李崇讓手下將其雙發關在不同的房屋中,對其雙方進行分別關押到不同的地方,告訴雙方孩子受到了疾病馬上就要死亡了,此時,一方的女子非常難過,哭得非常悽慘。但是另外一方卻毫無感情之言,很顯然,孩子是誰的一眼便知。

在古代時候辨別親情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在剛才的兩個事件中,是因為判斷者擁有極其十分的才華採用這種方法判斷出來了,但這種方法不可能總是長期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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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期的時候,慢慢出現了一些比上述兩種方法更加實用的方法。在《閱微草堂筆記》中曾有這麼的記錄,如果在天氣特別冷的冬天,用一個溫度較高的容器,或者夏天,將裝滿兩種血液的一個容器的容器壁上刷上食醋,讓容器換一種味道,使其凝聚到一塊兒。

這種方法是不科學的,無論是任何人的兩種血液也不會凝在一塊兒,因此,這種方法其實是不成立的。

我們都熟悉《大宋提刑官》中, 宋提刑就曾用“血液法”解決了一起案件,但是按照現代的科學,這種方法是並不可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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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稽先賢撰》中曾經有這麼個片段,一位男子的哥哥在出海遇難中,一條船上的人全部遇難,當這位男子去尋找自己哥哥的屍體的時候,就是將其血液將其一一滴到不同的屍體上,當有一具屍體與他的血滴融合之後,他便得到了自己哥哥的屍體。其餘的親屬去認領親人的屍體的時候紛紛都使用了這種方法。其實讓科學來判斷的話,這種方法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因此這就是不可能成立的。

用我們現在的科學來說一個例子反駁就是,A血型可以與B血型互相通透到一起,因此無論兩個人是否是親人,只要滿足這個條件就可以通透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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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其實有許多並不具有科學的方法,例如,古代證明一位女子是不是處女,就將其女子的手劃破滴入水中,如果這滴血散開則證明不是處女之身。

這是根本不具有科學意義的,因為如果人們使用一些別的方法可能就會決定這個女子的命運,如果有人在辨別之前放入一些的別的物質使血液一定去散開,或者使血液一定凝聚,那麼這將會影響這位女子的一生,比如白礬,它會讓任何血液散開,而用鹽巴陳醋擦拭器皿又會讓血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