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用享於帝怎麼解
(原文)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內 卦 外 卦
(天)六三 益之用。凶事,無咎。 上九 莫益之,或擊之;立心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物恆,兇。
(人)六二 或益之十朋之
龜
; 九五 有孚,惠心;勿問,元吉。
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有孚,惠我德。
(地)初九 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六四 中行,告公從;利用為 依遷國。
釋讀:
(卦文)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繫辭》:《益》,德之裕也。《益》,長裕而不設。《益》以興利。
《卦象》:震內巽外。指喻此卦論述,“正”之“政”,“剛克”之“政”,大司馬之政,“正”之“權”矣。
《震》為卦之體,《正典》(正不正也);《剛克之典》;《大司馬之典》。
《巽》為卦之用,《政典》;《權典》。
大司馬之政(大司馬掌九伐之法)。
《卦名》:《益》。益者,崇德廣業也。《繫辭》曰:《益》以興利。
《卦文》: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震內巽外”者,《說卦》雲:帝出乎震,齊乎巽。(齊,絜齊也)
《益》者,《繫辭》:《益》以興利。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具有剛克之勢,故“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利於崇德廣業也。
強大者未必王,而王者必強大矣。
“利有攸往”者,往有親也。
《繫辭》雲:有親則可久。可久則賢人之德矣。(攸,久也)
“利涉大川”者,往有功也。
《繫辭》雲:有功則可大;可大則賢人之業矣。
“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聖人之所以崇德廣業矣。
《彖》雲:損上益下,民悅無疆。
民悅無疆,是“往有親”矣。“損上益下”,“有孚中行”矣。
《彖》雲: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其道大光”,是“往有功”矣。“自上下下”,“告公用圭”矣。
《彖》雲:利有攸往,中正有慶。
震為正,《震》為《益》之體,中正矣。中正則“有親”“可久”,有慶於“賢人之德”矣。
《彖》雲: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書》雲:木曰曲直。巽為繩。巽為《益》之用,以曲直為正直之行。
行曲直之道,“利涉大川”矣。
《彖》雲:《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震,動也,巽,權衡算度也。
“日進無疆”,崇德也,日新之謂聖德。
“其益無方”,廣業也。富有之謂大業。
“與時偕行”者,“元吉無咎”,“莫益之,或擊之;立心物恆,兇。”
《繫辭》雲:《益》德之裕也。《益》,長裕而不設矣。
“利用為大作”,德之裕也。
“莫益之,或擊之”,長裕而不設,與時偕行矣。
初爻與上爻同功,懼以終始矣。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初九 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初爻,志之要。初九,震爻;本剛。本於剛克之勢矣。
“利用為大作”者,以天下為己任也。
崇德廣業;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矣。
《繫辭》雲:《益》,德之裕也。
作,開創,始造。“為大作”者,為繼往開來,崇德廣業之大業也。
“元吉”者,以至公為宜也。
“無咎”者,毋責難也。
主觀必須依從於客觀,客觀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識為轉移;
毋怨天尤人矣。
元,至公也,吉,宜也,無咎,毋咎也。
具有剛克之勢,則“利用為大作”也;
“元吉,無咎”者,以至公為宜,毋咎其剛猛也。
大司馬掌九伐之法,以正不正矣。
為大作之志,以至公為宜,“有孚中行”可矣。
“益自用”,則失《益》之節也。“立心物恆”,則失《益》之道也。
無私者可以為大矣。
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周禮》
佑賢輔德,顯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尚書》
六二 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二爻,形之要。六二,離爻;明哲。
“或益之十朋之龜”者,或升遷大位也。擔任行政長官,得其貴矣。
“弗克違”者,莫違初心;牢記使命也。
“永貞吉”者,保持本色也。
無論官做的多高,權力有多大,皆能不忘初衷,牢記使命,保持本色,是“明哲”之形,“明哲”之人矣。
“王用享於帝,吉”者,《尚書》雲:無怠無荒,四夷來王。
君王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堅持不懈艱苦奮鬥;用此“明哲”之刑,其德可昭示於帝所也。
益,增益也,提升也,十朋之龜,十朋之圭,“十朋之貴”也。
十朋,價值單位。龜當作圭。六三雲:告公用圭。圭,貴也。
諸侯以圭為贄,圭者玉也,薄而不撓,廉而不劌,有瑕於中,必見於外,故諸侯以玉為贄。《說苑》
“十朋之圭”,指喻“亞卿”之位;亞卿上朝,以“十朋之圭”為贄。弗,無之輕也,無也,否也。克,能也。違,反也,逆也。
“弗克違”者,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莫違“為大作”之初衷也。
永,長也,遷延之長,貞,表儀也,正也,吉,宜也。
“永貞吉”者,隨著德之崇,業之廣,位之貴,權之重,亦當堅守其儀,保持本色也。
“王”,君王。享,古人用享禮以昭明德也。帝,締也;能締天下者為帝。三皇五帝。吉,宜也。
“用享於帝”,君王明哲,可至於“三皇五帝”之德也。
文王處岐事紂,冤侮雅遜,朝夕必時,上貢必適,祭祀必敬。紂喜,命文王稱西伯,賜之千里之地。文王載拜稽首而辭曰:願為民請炮烙之刑。文王非惡千里之地,以為民請炮烙之刑,必欲得民心也。得民心則賢於千里之地,故曰:文王智矣。《呂覽》
六三 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三爻,節之要。六三,兌爻;失道。失“為大作”之節矣。
“益之用”者,好自用矣。自用則小;失《益》之節矣。
之優自。
君王好獨斷專行自任其用,則失於“為大作”之道矣。
“為大作”之《益》,其節在於“元吉”,“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予聞曰:‘能自得師者王,(求賢聖而事之。)謂人莫已若者亡。(自多足,人莫之益,亡之道。)好問則裕,自用則小。’(問則有得,所以足,不問專固,所以小。)《尚書正義》
“凶事,無咎”者,在面臨“扶大廈”於將傾,挽狂瀾於既倒的危急關頭,獨斷專行自任其用,亦無可指責矣。
常態下,君主若“益自用”,有失於《益》之節。然而,在危急兇險之時,君主亦當運用剛猛之士,勇於承擔,發揮自主決斷的膽略和氣魄。
夫君臣之接,屈膝卑拜,以相尊禮也;至其迫於患也,則舉足蹴其體,天下莫能非也。是故忠之所在,禮不足以難之也。孝子之事親,和顏卑體,奉帶運履,至其溺也,則捽其發而拯;非敢驕侮,以救其死也。故溺則捽父,祝則名君,勢不得不然也。此權之所設也。故孔子曰:“可以共學矣,而未可以適道也;可與適道,未可以立也;可以立,未可與權。”權者,聖人之所獨見也。故忤而後合者,謂之知權;合而後舛者,謂之不知權;不知權者,善反醜矣。故禮者,實之華而偽之文也,方於卒迫窮遽之中也,則無所用矣。是故聖人以文交於世,而以實從事於宜,不結於一跡之途,凝滯而不化。是故敗事少而成事多,號令行於天下,而莫之能非矣。《淮南子》
“有孚中行”者,損上益下,允執厥中以動之,則“民悅無疆”;
而“利有攸往”矣。
“告公用圭”者,自上下下,“告公用圭”以巽之,則“其道大光”;而“利涉大川”矣。
告,請也。公,臣之極也。凡事足以施天下,則稱王;次天下之大者,則稱公。
“用圭”,《周禮·典瑞》雲“琬圭以治德,琰圭以易行”。
利用民眾信從貴人之心理,為民之導向矣。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是《益》之節矣。
“有孚中行”者,“有孚”於萬民之志,折中而行之矣。
《彖》雲:損上益下,民悅無疆。“損上益下”,折中也。
子云:叩其兩端,而求其中也。
“有孚中行”則“民悅無疆”矣。
“告公用圭”者,“用貴”也;用“貴”以移眾也。
眾庶往往依從於“貴人”,而不從大道。故“為大作”之君主,依於“貴人”而遷化其民,其《益》宜成矣。
《彖》雲: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告公用貴”以遷民,則其道大光。
有孚中行,則利有攸往;告公用貴,則利涉大川;《益》之節矣。
“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則是“利用為大作”矣。
六四 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四爻,行之要。六四,巽爻;本柔。權衡以進退之也。
震為“剛克”之主,巽以行事;是能以貴下賤,大得民矣。
“中行”者,允執其中而行之矣。
《尚書》雲: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損上益下,折中而行,則“民悅無疆”也。
民悅無疆,則“利有攸往”矣;政令易行也。
王懋昭大德,建中於民,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後昆。(欲王自勉,明大德,立大中之道於民,率義奉禮,垂優足之道示後世。)《尚書正義》
“告公從”者,使貴人順從之矣。
告公用圭使民從之。則眾庶之勢可以為用,“利涉大川”矣。
“利涉大川”則是往有功也。有功則可廣業矣。
《彖》雲: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利用為依遷國”者,依靠高人之智,眾人之力,貴人為導,以遷化國風民俗矣。
“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以遷國”矣。
事利國者行無邪,因貴戚者名不累。
先民雲:“國從於地,地從於城,城從於民,民從於貴”。
為大作者成功於用聖人之智以明道,用眾人之力以成德。用貴人為導向以遷眾,是利用為大作,元吉也。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呂氏春秋》
子路拯溺而受牛謝。孔子曰:“魯國必好救人於患。”子贛贖人,而不受金於府,孔子曰:“魯國不復贖人矣。”子路受而勸德,子贛讓而止善。孔子之明,以小知大,以近知遠,通於論者也。《淮南子》
夫制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從政有經,而令行為上。
故明德在於論賤,行政在於信貴。《戰國策》
今胡服之意,非以養欲而樂志也。事有所出,功有所止。事成功立然後德且見也。今寡人恐叔逆從政之經,以輔公叔之議。且寡人聞之,
事利國者行無邪,因貴戚者名不累。
故寡人願募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戰國策》
九五 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五爻,成之要。九五,坎爻;剛毅之士。
“有孚,惠心”者,以禮制心也。
誠懇相待;推心置腹的與人交流;惠和百姓之願矣。
《書》雲:罔咈百姓以従己之慾。
故凡舉事,必先審民心然後可舉。
正義曰:九五得位處尊,為益之主,兼張德義,以益物者也。“為益之大,莫大於信,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費,惠心者也”。
以至公之心,廣泛諮詢萬民之志,而惠和其心。是“有孚,惠心”矣。
先王先順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得民必有道,萬乘之國,百戶之邑,民無有不說。取民之所說而民取矣,民之所說豈眾哉?此取民之要也。《呂氏春秋》
“物問,元吉”者,先民有言,詢於芻蕘。」言博問也。《荀子》
廣泛諮詢各方意見,以至公為宜也。
《書》雲:‘能自得師者王,謂人莫已若者亡。好問則裕,自用則小。’《尚書》
文王智而好問,故聖;武王勇而好問,故勝。《淮南子》
明用稽疑。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尚書》
《周禮》:“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是國將大遷,必詢及於萬民。是有大疑而詢眾也。又曰“小司寇以敘進而問焉”,是謀及之也。大疑者不要是彼三詢,其謀及則同也。謀及庶人,必是大事,若小事不必詢於萬民,或謀及庶人在官者耳。
《小司寇》又曰:“以三剌斷庶民獄訟之中,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尚書正義》
皇皇者華,於彼原隰。駪駪征夫,每懷靡及。
我馬維駒,六轡如濡。載馳載驅,周爰諮諏。
我馬維騏,六轡如絲。載馳載驅,周爰諮謀。
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諮度。
我馬維駰,六轡既均。載馳載驅,周爰諮詢。《詩經》
文王智而好問,故聖;武王勇而好問,故勝。夫乘眾人之智,則無不任也;用眾人之力,則無不勝也。千鈞之重,烏獲不能舉也;眾人相一,則百人有餘力矣。是故任一人之力者,則烏獲不足恃;乘眾人之制者,則天下不足有也。《淮南子》
“有孚,惠我德”者,以義制事矣。《洪範》雲:乂用三德。
有孚於《益》,而惠我之三德矣。德不濫施也。
《書》雲:罔違道以幹百姓之譽。
孚,符也;合也;信也;誠也;允也。惠,惠和也。心,志向;慾望。勿,物也;謀思其事。問,諮詢也。元,至公。吉,宜也,善也。
“元吉”者,至公為百善之長也。
“有孚,惠心”,是“有孚中行”的前提;
“物問,元吉”,是“有孚中行”的保證;
“有孚,惠我德”,是“有孚中行”的落實。
“有孚,惠心”,則“民悅無疆”也;
“有孚,惠我德”,則“利涉大川”也;
其要在於“物問,元吉”矣。
“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聖人之所以崇德廣業矣。
前之“有孚“,有允於百姓心願;後之“有孚”,有合於社會現實。
有允於民之望,而頒佈政令;是“有孚,惠心”矣。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則“民悅無疆”也。是“惠而不費”,“惠心”者矣。
根據社會現實,而惠施我之三德,是“有孚,惠我德”也。
根據人“有允”於政令之狀況,而分別施以“剛克,柔克,正直”之德。是“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也,“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也。
《益》之大成,其要在於“義用三德”。“立心物恆,兇”矣。
乂用三德。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三曰柔克。平康,正直;強弗友,剛克;燮友,柔克。沈潛,剛克;高明,柔克。《尚書》
嗚呼!慎厥終,惟其始。殖有禮,覆昏暴。欽崇天道,永保天命。”《尚書》
上九 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上爻,務之要。上九,艮爻;得道。得《益》之“道”也。
《繫辭》雲:《益》,長裕而不設也。設,固也。
“莫益之,或擊之”者,九伐之法不可廢也。
《益》之道要,非“益之”之《益》;乃“擊之”之《益》。“剛克”之《益》矣。
“震內巽外”,“正”之“政”也;“正其不正”之政也;
“剛克”之政也。“剛克”之《益》,“擊之”之《益》矣。
夏官主征伐,秋官主刑殺,征伐亦殺人而官屬異時者,夏司馬討惡助夏時之長物,秋司寇刑奸順秋時之殺物也。《尚書正義》
“立心物恆,兇”者,不合時宜,一味逞強,過極失當,天乃降殃也。
勿,物也,事也;謀思其事矣。恆,固也。
《彖》雲:《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皆行。
《繫辭》雲:《益》,長裕而不設。長裕於道,而不設於事也。
《大司馬》掌九伐之法;不可不用,亦不可常用,《益》之道要矣。
天有死生之時,國有死生之正。因天之生也以養生,謂之文;因天之殺也以伐死,謂之武:文武並行,則天下從矣。《四經》
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當。望失其當,環視其殃。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繆繆天刑,非德必傾。刑德相養,逆順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陰而德陽,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為法,而微道是行。《四經》
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疾數月而卒。大叔為政,不忍猛而寬。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之澤。大叔悔之,曰:「吾早從夫子,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盜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詩》曰:『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施之以寬也。『毋從詭隨,以謹無良;式遏寇虐,慘不畏明』,糾之以猛也。『柔遠能邇,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競不絿,不剛不柔,佈政優優,百祿是遒』,和之至也。」《左傳》
上爻與初爻同功,“元吉,無咎”,“立心物恆,兇”矣。
初爻四爻,內外卦的“地道之要”。地,基也
志於“元吉”;行於“中行”。
二爻五爻,內外卦的“人道之要”。
“有孚,惠心”,“有孚,惠我德”,而“弗克違,永貞吉”,
則“王用享於帝,吉”也。
三爻上爻,內外卦的“天道之要”。
常態時,以“有孚,中行,告公用圭”為節;
面對突發的危急兇險之事,“益自用”,亦可以毋咎。
不知時宜之權,而“立心物恆”,則兇於“為大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