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舉人是不是舉人
“范進中舉”
,作為《儒林外傳》中一篇較為典型的諷刺小說,用以諷刺社會陰暗面、世態炎涼景,對於追逐官名利祿的社會風氣更是揭露的淋漓盡致。只是,少年時期或許只知范進荒唐、可笑,甚至還有點悲涼,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尤其是明確得知
“舉人”
的真正含義以後,才知道範進為何會瘋;才知道自己比范進更可笑、更可憐。
真可謂,少年不懂范進瘋,讀懂已不如范進!
那麼,到底什麼是“中舉”?
“中舉”
,即擁有了
“舉人”
功名;所謂
“舉人”
,即
“被薦舉之人”
,也就是地方官員向朝廷、向皇上舉薦的有才之士,有資格進入仕途、擔任官職的讀書人。
科舉制度,是朝廷透過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基本類似於現今的“公務員考試”。兩者之間的區別在於透過
“科舉制度”
進入仕途,能夠獲得更高級別的官職,甚至能夠直接進入朝廷職能部門,擔任稍低於副廳級的官員。也就是說,
“科舉考試”
的含金量要明顯高於現今的
“公務員考試”
。
清朝時期的科舉制度大致可以分為五個等級:
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
;其中,
“童試”
又包括縣試和府試。
晚清書生形象
注意,
“縣試”
和
“府試”
並不等同於縣級、市級公務員考試,透過這兩級考試只能證明你擁有了最基本的文化知識和寫作能力,能夠獲得
“童生”
稱號。成為
“童生”
以後,可以參加
“學院”
舉辦的
“院試”
。
“院試”
基本相當於省級考試之前的選拔賽,困難程度要遠遠超過前兩級考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透過
“院試”
,就擁有了
“秀才”
身份,也就是
“生員”
,代表著你已經脫離了原來的普通平民身份,進入到
“士”
的階層了!這不單單是身份的轉變,還是社會地位的根本性提高。
2、早在清順治年間,朝廷就有過關於
“生員”
優待政策的專門要求,要求地方政府和地方官以
“以禮相待”
,還可以
“免丁稅”、“厚廩膳”
。也就是說,成為
“生員”
以後,不但見了地方官不用下跪,不繳納丁稅,官府還會給予一定的膳食補貼。
但在
“學院”
的學習結束後,還有一場非常關鍵的考試,基本相當於
“畢業考試”
,考試合格,進入下一級考試——
“鄉試”
;考試不合格,予以懲罰或者直接取消
“生員”
資格。
所以,
“鄉試”
就是各州縣選拔出的
“秀才”
在各省省會,每三年參加一次的考試。透過
“鄉試”
考試者,便是
“中舉”
,便擁有了
“舉人”
身份。
清代生員形象
成為“舉人”以後,便可以擁有以下幾個資格:
1、具備做官資格,可以直接進入縣衙擔任學官、佐官,或者還有可能直接出任
“知縣”
。
2、具備參加於京城舉辦的
“會試”
資格;
3、免賦稅、免徭役、見官不跪,獲罪不得擅上刑具、隨意責罰;
也就是說,成為
“舉人”
以後,就算是不願意當官,也是能夠橫著走路的
“老爺”
了。
晚清“老爺”
也就是說,單從考試層面而言,
“舉人”
是透過
“省級公務員考試”
的佼佼者,如果想做官基本都能成為副科級到正處級的縣級官員;就算不想做官,也擁有著諸多特權的
“士紳階層”
,地位高、影響大。在
“皇權不下縣”
的清朝時期,
“舉人”
更是協助官府管理基層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總之,成為
“舉人”
以後,你就已經是
“人上人”
了。很明顯,研究生並不能達到這個程度!
更關鍵的是,
“舉人”
還擁有參加於京城舉辦的
“會試”
資格,進行新一輪的淘汰賽。所謂
“會試定去留、殿試分名次”
,只要透過
“會試”
,成為
“貢士”
,就能成功進入由皇帝親自主持的
“殿試”
階段。
清代“殿試”場景
進入
“殿試”
階段,只要你不主動作死,最次也能混個
“同進士出身”
;再好點能混個
“進士出身”
;如果一不小心混到了前三名,獲得
“進士及第”
的稱號,考個狀元、榜眼、探花什麼的,就能直接授予官職。狀元,直接授予稍高於正處級的
“翰林院修撰”
,榜眼和探花直接授予正處級
“翰林院編修”
,這就是我們俗說的
“翰林官”
,能夠進入史書、光耀門楣的輝煌!
所以,
“科舉考試”
不是普通的升學考試,甚至有別於現今的
“公務員考試”
;所以,
“舉人”
的含金量和級別要高於
“研究生”
,甚至是
“博士”
。
參考文獻:《清史稿·選舉志》、《科舉制度與中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