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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永遠不能走過一座橋嗎?

作者:由 美好百科雜談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2-14

人如何不可

一位數學老師在講極限時說:一把尺子,透過一次又一次地對半分,可展開為一個無窮的小數系列:1/2、1/4,1/8、1/16、1/32……這個無限項的小數系列的總和,仍為有限量“1”。一位同學聽後說:照這麼說,我過一座橋,先是走橋的一半,再1/4、1/8、1/16、1/32……這樣,我永遠走不到對岸了。

上述兩種說法,前者是符合唯物辯證法的,後者則是反唯物辯證法的。

唯物辯證法認為:時間、空間是有限與無限、間斷性和不間斷性的矛盾統一。

我們說前者是符合唯物辯證法的,是因為它從量的方面回答了物質是無限可分的,也反映了有限與無限一個方面的聯絡;有限量“1”,轉化為無限項的小數系列,無限項的小數系列的總和,仍為有限量“1”。這就是說,無限的小數系列寓於有限量“1”之中,有限量“1”包含著無限項的小數系列。

人永遠不能走過一座橋嗎?

為什麼說後者是違反唯物辯證法的呢?這是因為他只看到橋是無限可分的,所包含的點是無窮的,卻沒有看到這無限可分的橋又是一個有限的東西,無限寓於有限之中,有限包含著無限,空間是有限與無限的統一;他只看到運動具有間斷性,沒有看到運動又具有不間斷性。真實的運動並不是運動的物體與距離上的點一個一個地進行接觸。運動具有間斷性,不穿過距離上前面的點,就不可能穿過距離上後面的點。運動又具有連續性,它不是與距離上的點一個一個地進行接觸,它總是穿過無窮個點又穿過無窮個點。事實上運動物體只要離開原點而達到任一個地點就必定穿過了無窮個點。任何機械運動都是在有限時間內越過無窮個點。運動是矛盾,是有限與無限、間斷性與不間斷性的矛盾統一。從這種矛盾運動的過程出發,我們很自然地作出如下推理;任何一定距離上的空間都有無窮個點,運動總是在有限的時間越過無窮個點,所以運動的物體總能在一定時間內越過一定的距離。而那位同學推理的前提是:橋是無限可分的,包含的點是無窮的,運動的物體又是與距離上的點一個一個地進行接觸。依據這位同學提出的理由,人永遠走不過一座橋了。導致這一錯誤結論的原因,就在由於他把事物所固有的有限與無限、間斷性與不間斷性的矛盾統一割裂開來了,把其中一個側面(無限性與間斷性)孤立起來並加以絕對化,而否認了另個側面有限性與不間斷性)。

人永遠不能走過一座橋嗎?

由此可見,我們在對時間、空間這種有限與無限、間斷性與不間斷性的辯證關係有了正確認識之後,就不會愁走不過一座橋了,而是要跨過一座又一座雄偉的大橋,認識一個又一個相對真理,向絕對真理的長河挺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