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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責任方拒賠 法援律師幫忙追回賠償款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2-08-11

泓正法援可以幫追回資金嗎

在道路上正常行走時被別人撞傷,責任劃分後,肇事方卻遲遲不賠償。一年後,傷者去世,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傷者家屬拿到了應有的賠償。

2019年10月18日,錢女士在某鎮醫院接受哮喘性支氣管炎治療後步行回家,不幸的是,走到某交叉口時,被騎電動車的趙某撞傷。由於趙某無證駕駛無號牌機動車上路行駛,且在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事發後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警,違反交通法規,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交警劃分趙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錢女士無責。

事故發生後,趙某將錢女士送往附近醫院治療,但錢女士在此次事故中受傷較嚴重,醫生建議錢女士轉院治療。兩天後,錢女士轉入襄陽市中醫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左股骨斷筋傷”。

住院治療19天后,錢女士出院,住院期間產生的治療費等均由錢女士兒子承擔。之後,錢女士及其家人多次向趙某索賠均未果。

直到去年2月錢女士去世,肇事者趙某仍未拿出一分錢,錢女士的家屬決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樊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知曉該情況後,為錢女士家屬指派了經驗豐富的法律援助律師、湖北聯幫律師事務所的馬玉玲辦理此案。

馬玉玲接手後,迅速整理現有證據,對案件中的疑點一一核實。馬玉玲瞭解到,由於錢女士突然離世,法醫不能對人體做傷殘鑑定,所以無法獲取鑑定意見書,這可能會造成法院駁回殘疾賠償金的請求。在徵求錢女士丈夫及子女的意見,並告知他們風險後,馬玉玲將殘疾賠償列入訴訟請求。

其間,馬玉玲不斷安撫錢女士家屬的心情,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家屬梳理錢女士住院以來的所有報告單、化驗單、收據等,在所有材料準備詳實、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該案於去年6月28日在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中,由於認定受援人錢女士家屬的各項主張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最終法院認為,該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事實清楚、程式合法,由侵權人趙某賠償錢女士家屬醫療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餘元。關於殘疾賠償金,錢女士的傷勢是否構成殘疾,需專門的鑑定部門作出專業意見後可另行主張權利。至此,這起交通事故賠償案終於完結。(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姓)

【來源:襄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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