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衣服劃上道怎麼處理
俗話說:
衝動是魔鬼。
心理學家指出:
衝動是一種憤怒情緒的表達,是
情感特別強烈的一種表現形式。
社會學家指出:
凡是有理智的人都會在情緒即將爆發時刻意剋制自己,而那些缺乏理智的人則不懂得如何剋制自己的情緒,從而做出一些非常衝動的事情來。
歷史學家指出:
衝動像惡魔一樣隱藏在每一個人的心中,一旦自己缺乏剋制力,這個惡魔就會衝出來肇事,從而給自己帶來不可預測的後果。
歷史學家舉例稱,由於吳三桂的愛妾陳圓圓被農民軍大順政權的重臣劉宗敏霸佔因此,怒不可遏的吳三桂便在衝動無法剋制的情況下投降了關外的後金,最後走上了一條背叛朝廷、背叛民族的不歸路。
當然,吳三桂不是普通人,他的衝動會產生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而作為一個普通人來說,儘管自己的衝動並不會產生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但是,有些不太嚴重的後果也會導致自己損失一筆錢財。
這不,就在昨日,重慶女子陳某(化姓)就有可能損失一筆錢財。
據稱,在19天以前,陳某在某服裝店裡購買了一件衣服,陳某將衣服拿回去後總覺得衣服不合適。不過,她始終在退換還是不退換之間猶豫。
昨天,經過冷靜的思考後,陳某決定將這件衣服退掉。於是,她便來到服裝店提出了退掉衣服的要求。但令她沒有想到的是:服裝店拒絕了她的要求。
服裝店給出的拒絕理由是:
1。超過了服裝店7日內退換的承諾;
2。衣服上有明顯的香水味,影響了服裝的二次銷售。
但陳某認為:
第一,在其他實體店內購買衣服都可以在一個月內退換,店家給出的7日內退換的承諾不合理;第二,自己沒有使用香水的習慣,家裡也沒有香水,衣服上更沒有香水的氣味,是店家在故意推脫;第三,自己不但沒有將衣服弄髒,而且,衣服上的吊牌還在,並不影響衣服的二次銷售。
基於以上這三方面,店家應該接受退貨。
不過,對於陳某的看法,店家並沒有接受。於是,陳某與店家進行了長時間的爭執,在相互爭執的過程當中,陳某的情緒逐漸暴怒,由於陳某無法剋制住自己暴怒的情緒,於是,陳某便一邊叫罵,一邊隨手拿起櫃面上的一把裁紙刀將店內的一件新衣劃了14刀。在將衣服徹底劃爛後,陳某才穩定住了自己的情緒。
據網傳的影片顯示,在陳某準備劃爛衣服時,店員警告她稱,損壞衣服是要賠錢的。但陳某
根本聽
不進去店員的警告,堅持要將衣服劃爛。
另
據稱
,當陳某將衣服劃爛後,並沒有離開服裝店,她要等警察來處理,而服裝店也報了警。至於警方將作何處理,目前還不得而知。
當眾多網友看到網傳的影片後,便紛紛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網友白天不懂夜的黑:
一個人一旦剋制不了自己的衝動,就有可能闖禍或者損失錢財。陳某的這一衝動不打緊,不但自己不願意要的衣服沒退掉,而且,還要花錢買回一件爛衣服,何必呢?
網友歲月如梭:
儘管我不懂購買衣服後退換貨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但我覺得19天的時間也太長了。陳某可以說自己沒有穿過買回去的衣服,但如何讓店家相信呢?自己給自己做證明是不算數的,因此,陳某要求退換衣服的理由有些牽強。
網友風花雪月:
如果陳某覺得自己有理由退掉衣服而店家不退,陳某完全可以去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啊!難道讓官方處理不好嗎?自己何必這麼衝動呢?陳某這麼一來好了,店家正愁著衣服賣不掉呢!這件劃爛的衣服就歸你陳某了,掏錢吧!
總之,網友們的議論有很多。
一位資深網友指出:
衝動的結果=代價。只要自己願意付出代價,自己就可以衝動,反之,還是不要衝動為好。
老胡認為:
遇事“忍”為先,能忍,則風平浪靜;不能忍,則雨驟風狂。只要學會了“忍”,就
沒有
解決不了的問題;一旦沒有學會“忍”,那麼,問題不但不能夠解決,而且,還有可能引發其他問題呢!
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