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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糾葛劃句號:吳長江終審獲刑10年,雷士照明市值已蒸發49億港元

作者:由 上游新聞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3-01-16

雷士照明吳長江是怎麼失去控制權的

日前,廣東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書》,駁回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創始人吳長江上訴請求,維持原判。2021年4月30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吳長江犯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這意味著,吳長江與雷士照明長達十年的糾葛終於劃上了句號。

今天(1月12日),上游新聞記者致電雷士照明工商註冊預留的電話,接電話的女士在聽完上游新聞記者詢問後,立即結束通話電話,隨後記者多次撥打電話均被結束通話。

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被羈押7年

1998年,吳長江與另外兩位股東成立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公司主要從事生產及銷售光源、燈具、照明電器及相關產品業務。趁著中國房地產熱潮,雷士照明一躍成為中國照明龍頭,2005年銷售收入超7億元。

2010年5月,雷士照明在香港上市,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公司創始人和實控人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長、執行董事和CEO職務,同時也辭去了雷士照明全部附屬公司所任一切職務,一場創始人與投資人的糾葛就此上演,也揭開了吳長江拿上市公司的錢在澳門豪賭,並欠下上億元賭債的內幕。

2014年12月6日,吳長江因涉嫌挪用資金被廣東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5年1月13日被執行逮捕,2016年12月13日吳長江被惠州市中院以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一審判決14年有期徒刑。

2018年8月21日,廣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

2021年4月30日,惠州市中級法院對該案重審一審宣判:一、被告人吳長江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吳長江對重審一審判決不服,上訴至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3日,廣東省高院做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這也意味著,吳長江與雷士照明近10年的糾葛劃上了句號。

上游新聞記者從廣東省高院2018年8月釋出的二審刑事裁定書看到,吳長江在被逮捕後,被關押在惠州市看守所,截至今日他已被關押了7年。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吳長江2014年12月6日被抓,最終被判10年,應在2024年12月5日刑滿釋放。不排除吳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認罪悔罪,可能獲減刑機會提前出獄。

10年來市值已蒸發近49億港元

管理層的糾葛難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雷士照明的經營業績今非昔比。上游新聞記者從雷士國際釋出的2020年年報看到,2020年集團營收增長5。7%至人民幣23。50億元,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約5174。8萬元。

在逐漸走出創始人吳長江與股東糾紛的陰影后,雷士照明的業績開始有起色,據2021年半年報顯示,該集團取得收入人民幣11。43億元,同比增加3。8%;公司擁有人應占利潤6201。8萬元,同比增加18。24%。但在資本市場,雷士照明仍不被看好。同花順iFinD資料顯示,從2012年5月25日至今(2022年1月12日),10年來,雷士照明已經跌去92。86%市值,從最高55。5億港元跌到今日的6。7億港元,市值蒸發近49億港元。

10年糾葛劃句號:吳長江終審獲刑10年,雷士照明市值已蒸發49億港元

截至今日收盤,雷士照明報收0。159港元/股,華龍證券投資顧問趙海宏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雷士國際目前在港股的狀況主要是由很多因素引起,首先,前幾年的股權紛爭使上市公司元氣大傷。再者,近幾年國內龍頭企業歐普照明在商業照明領域也在持續發力,搶佔了雷士的很多基本盤市場。最後,也就是市場的情緒。”趙海宏表示,總體來說,當下雷士照明股票的走勢依然不明朗,投資者也儘可能不要去參與任何“仙股”的博弈,“因為上市公司股價上漲的核心邏輯源於業績的不斷增長,所以,我們也希望雷士照明能給出2021年靚麗的業績。 ”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