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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隱患 鑄平安」電動滑板車等通行工具不能上路行駛!

作者:由 菏澤網警巡查執法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3-01-17

哪裡有賣平衡車的專賣店

為何類似電動滑板車、平衡車、老年代步車等通行工具不符合上道路行駛要求,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又為什麼容易發生翻車的情況?近日,小編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這起事故中,餘某使用電動滑板車沿著長塔路南側車道自西向東通行,恰逢李某駕駛小客車由東向西行駛,見到對向有車輛駛來,餘某緊急制動,沒想到車輛失控,連人帶車向前翻滾,與小客車右前側發生碰撞,事故導致餘某搶救無效當日死亡。經松江交警支隊調查認定,餘某在道路上違規使用電動滑板車疾速行駛,事發時速度達50公里/小時,其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且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唯一過錯行為,由余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這起事故發生後,公安交警部門隨即開展了深度調查,對電動滑板車這一型別通行工具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詳細的剖析。據瞭解,2013年起本市已有電動滑板車銷售專賣店,因輕巧、便攜的特點,頗受部分群體青睞,特別是“代駕”群體多數以此作為主要代步工具。此外還有平衡車、電動獨輪車、老年代步車、滑板、旱冰鞋等新型通行工具,越來越多的進入日常家庭中。但是,這些通行工具不能註冊登記,不可上路行駛,而且在使用過程中安全隱患極大。

從安全性看,電動滑板車輪胎較小,在人行道坑窪路面騎行體驗度差,因此使用人違規上道路的基本在非機動車道上通行,但是由於騎行時重心偏高,在緊急制動時極易發生跑偏、失控等風險,造成使用人前傾翻滾,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風險隱患較高。

對此,在2016年修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過程中,創設性設定了其他通行工具類別,將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納入其中,並對違規上道路行駛的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修訂後的“條例”開始實施,交警部門依據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專項治理,並約談相關“代駕”平臺,告知電動滑板車禁止上路通行以及危險性,要求平臺督促“代駕”人員改為使用合規非機動車上路。

小編了解到,經過多年治理,道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通行的情況大幅減少,近年來僅僅發生上述這一起涉及電動滑板車違規上路行駛引發的交通死亡事故。

公安交警部門表示,將繼續針對電動滑板車等使用群體特點,加強電動滑板車重點時段和區域的針對性執法管控,結合“減量控大”“礪劍行動”系列各類專項行動,重點在週末和節假日,不定期開展電動滑板車違規上路查處工作,進一步降低電動滑板車肇事風險。

「除隱患 鑄平安」電動滑板車等通行工具不能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