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孕女方可以離婚嗎
導致夫妻離婚的理由有很多,比如分居、遺棄、婚外情、一方被判刑等等。結合我國婚姻法,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最終准予離婚的情形有下列幾種。
1、重婚
2、婚外與他人同居
3、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4、嗜賭、吸毒等惡習
5、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
6、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可提出離婚訴訟
7、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提到了離婚訴訟,准予離婚的情形,但是並沒有提到一方不孕不育,另一方能不能提出離婚。但是《婚姻法》第10條提到了,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婚姻無效!
不孕不育算不算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呢?
我們先來說說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1、艾滋病、淋病、梅毒等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傳染病;
2、嚴重的遺傳性疾病(患病者結紮或者採取避孕措施,可以結婚);
3、精神疾病患者;
4、一方有生理缺陷,導致不能正常夫妻性生活,並且很難正常治癒的。
具體到不孕不育,並不屬於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範疇,從法律角度上說,不能因為不孕不育就宣告婚姻無效。
最後劃一下重點,
不孕不育不是法定的離婚理由,
但是不孕不育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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